概 况
〔基本情况〕
2006年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
学校数(所)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
(43) |
|
|
| 1.普通高校 |
(20) |
|
|
| 2.科研机构 |
(23) |
|
|
| (二)普通高等学校 |
86 |
114485 |
65164 |
| 1.本科院校 |
33 |
72353 |
37763 |
| 2.专科院校 |
53 |
27752 |
18088 |
|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
49 |
25973 |
16779 |
| 3.其他机构(点)(不计校数) |
(37) |
14380 |
9313 |
| 其中:独立学院 |
31 |
13581 |
8727 |
| (三)成人高等学校 |
16 |
3008 |
1842 |
|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6 |
372 |
167 |
| 二、中等教育 |
3954 |
329056 |
274170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1354 |
327474 |
105201 |
| 1.高中 |
691 |
275421 |
68131 |
| 普通高中 |
689 |
275389 |
68109 |
| 成人高中 |
2 |
32 |
22 |
| 2.中等职业教育 |
663 |
52053 |
37070 |
| 普通中专 |
247 |
23395 |
15352 |
| 成人中专 |
55 |
3969 |
2248 |
| 职业高中 |
153 |
10517 |
8029 |
| 技工学校 |
208 |
12146 |
10213 |
|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
74 |
2026 |
1228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2600 |
1582 |
168969 |
| 1.普通初中 |
2509 |
|
167572 |
| 2.职业初中 |
29 |
1396 |
1253 |
| 3.成人初中 |
62 |
186 |
144 |
| 三、初等教育 |
11727 |
226199 |
209539 |
| (一)普通小学 |
11422 |
225803 |
209342 |
| (二)成人小学 |
305 |
396 |
197 |
| 其中:扫盲班 |
231 |
246 |
162 |
| 四、工读学校 |
3 |
67 |
43 |
| 五、特殊教育 |
77 |
1626 |
1337 |
| 六、学前教育 |
2546 |
35833 |
21482 |
注: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中包含普通初中的教职工数;
2006年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 |
23521 |
27998 |
75909 |
| 博士 |
2827 |
4391 |
16261 |
| 硕士 |
20694 |
23607 |
59648 |
| (二)普通本专科 |
262591 |
338004 |
1092274 |
| 本科 |
122125 |
148140 |
567035 |
| 专科 |
140466 |
189864 |
525239 |
| (三)成人本专科 |
60715 |
115099 |
283214 |
| 本科 |
23981 |
51018 |
118885 |
| 专科 |
36734 |
64081 |
164329 |
|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
|
|
|
|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
10423 |
26497 |
| 2.网络本专科生 |
27756 |
32421 |
70854 |
| 本科 |
16911 |
13752 |
31430 |
| 专科 |
10845 |
18669 |
39424 |
| 3.学历文凭考试 |
|
|
|
| 4.其他 |
|
|
|
| 二、中等教育 |
1740651 |
1892093 |
5380626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638664 |
921325 |
2329147 |
| 1.高中 |
411242 |
455543 |
1349239 |
| 普通高中 |
410721 |
455543 |
1347692 |
| 成人高中 |
521 |
|
1547 |
| 2.中等职业教育 |
227422 |
465782 |
979908 |
| 普通中专 |
105453 |
233735 |
517063 |
| 成人中专 |
11624 |
29781 |
50631 |
| 职业高中 |
51521 |
105640 |
231815 |
| 技工学校 |
58824 |
96626 |
180399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101987 |
970768 |
3051479 |
| 1.普通初中 |
1061845 |
964018 |
3010769 |
| 2.职业初中 |
8967 |
6750 |
22639 |
| 3.成人初中 |
31175 |
|
18071 |
| 三、初等教育 |
953490 |
570100 |
3920996 |
| (一)普通小学 |
946634 |
570100 |
3913276 |
| (二)成人小学 |
6856 |
|
7720 |
| 其中:扫盲班 |
5681 |
|
6265 |
| 四、工读学校 |
393 |
357 |
235 |
| 五、特殊教育 |
898 |
1316 |
9232 |
| 六、学前教育 |
236920 |
440486 |
642216 |
注:特殊教育学生数中包括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
2006年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结)业生数(人) |
注册生数(人) |
| 总 计 |
1069746 |
697074 |
| 一、高等教育 |
108850 |
69402 |
|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2002 |
2666 |
| (二)自考助学班 |
9761 |
47904 |
| (三)普通预科生 |
|
905 |
| (四)进修及培训 |
97087 |
17927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38481 |
1044 |
| 岗位证书培训 |
33415 |
10386 |
| |
|
|
| 二、中等教育 |
960896 |
627672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107195 |
94962 |
| 岗位证书培训 |
178361 |
160172 |
| (一)中等职业教育 |
355860 |
329451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61813 |
51623 |
| 岗位证书培训 |
136337 |
119734 |
|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605036 |
298221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45382 |
43339 |
| 岗位证书培训 |
42024 |
40438 |
2006年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
学校数(所)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另有其他学生数(人) |
| 一、民办高等教育 |
|
|
|
|
|
|
|
| (一)民办高校 |
10 |
15253 |
21404 |
58286 |
4677 |
3030 |
140 |
| 本科学生 |
|
|
1042 |
2453 |
|
|
|
| 专科学生 |
|
15253 |
20362 |
55833 |
|
|
|
| (二)独立学院(不计校数) |
(31) |
22329 |
62350 |
210456 |
13581 |
8727 |
|
| 本科学生 |
|
9053 |
36920 |
120624 |
|
|
|
| 专科学生 |
|
13276 |
25430 |
89832 |
|
|
|
| (三)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6 |
|
|
|
372 |
167 |
3475 |
| 二、民办中等教育 |
|
|
|
|
|
|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243 |
40122 |
84888 |
184863 |
20917 |
14213 |
|
| 1.民办普通高中 |
153 |
27352 |
48345 |
121163 |
16594 |
11602 |
|
| 2.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
90 |
12770 |
36543 |
63700 |
4323 |
2611 |
7233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51 |
21800 |
34383 |
91648 |
34 |
17 |
|
| 1.民办普通初中 |
148 |
21668 |
34331 |
91472 |
|
|
|
| 2.民办职业初中 |
3 |
132 |
52 |
176 |
34 |
17 |
|
| 三、民办普通小学 |
106 |
15316 |
10709 |
74406 |
5461 |
3918 |
|
| 四、民办幼儿园 |
1599 |
55954 |
115081 |
200607 |
17498 |
9814 |
|
| 另有:民办培训机构(不计校数) |
(190) |
|
|
|
3261 |
2492 |
52488 |
注:1.“另有其他学生数”包括:学历文凭考试学生、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数;
2.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中包含民办普通初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
3.“()”内数据为不计校数。
〔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新机制〕2006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农村教师倾斜。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启动“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新机制。
为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2006年“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开,全省33所本科院校和外省8所本科院校有近4 000名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经面试考核,共选派2 310名毕业生(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 072人)到全省71个县(市)的乡镇学校任教。
2006年是“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的第二年,按照“政府招标购买培训,受训者全免费接受培训,严格考核培训情况,根据绩效给予奖励”原则,通过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确定由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14所在汉高等院校承担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任务。有关县(市)教育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共选派20 587名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校长到武汉进行免费培训,在2005年培训8个学科的基础上,新增音乐和美术两个学科培训项目。
2006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了“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以组织湖北名师对口援助、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城镇教师定期支教等形式支持农村教育发展。全省由29名湖北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对口支援29个县(市),与乡镇中小学校和教师建立联系点。同时,全省有3 000多名城镇教师到农村定期支教1年。
〔继续实施“楚天学者计划”〕2006年,经学校申报,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何云斌等15人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北大学“多相多组份功能材料学”等27个学科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为表彰楚天学者在特聘教授岗位上做出的突出成绩,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楚天学者成就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首批“楚天学者成就奖”获得者4人:武汉工程大学池汝安获一等奖,湖北大学夏清华获二等奖,三峡大学郑宏、武汉科技大学李光强获三等奖。
〔学校体育工作〕2006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规定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活动的课时总量,明确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规定学校每学年应安排2周的时间开展艺术节、运动会等活动;规定全省中小学校体育课时数1~2年级每周4节,3~9年级每周3节,高中各年级每周2节;规定各学校每周至少安排每个年级开展两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要求各地和学校调整作息时间,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同时,将落实体育课教学和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目标责任体系;将全省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公布举报电话;将作息时间执行情况,作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评估、考核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12月,湖北省教育厅厅长路钢代表湖北省教育厅在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资助贫困生工作〕资助贫困学生入学是湖北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决定,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省教育厅积极向中央、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建立月报和通报制度,有计划地开展检查和督办,超额完成资金筹措任务。
2006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两免”资金4.86亿元,其中,免费教科书资金2.34亿元,免杂费资金2.52亿元,全省181万名中小学生享受了“两免”政策。按照规定,各县(市、区)财政相应落实了寄宿制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资金。此外,武汉市及神农架林区还自筹资金1亿元实施“两免一补”工作。筹措资金5 350万元,支持建设26所中等职业学校。落实专项经费5 900万元,资助53 051名家庭贫困的中职学生。其中,贫困生47 102人,每人1 000元;特困生5 949人,每人2 000元。筹措资金5.2亿元,资助大学贫困家庭学生17.6万人。其中,省级财政预算安排6 970万元,高校筹措4.50亿元。通过新一轮“银校合作”,已落实5.4亿元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06年春季,恩施自治州享受西部地区政策,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以下简称“新机制改革”)。秋季,全国保障办又在沙洋县开展了中部地区农村县新机制改革试点。湖北省政府两次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全省新机制改革有关工作,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明确了新机制改革地方应承担资金的分担办法,并对全省全面实施新机制改革所需经费投入进行了测算。明确恩施自治州新机制改革中由地方分担的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并按时下达了各项改革资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新机制改革培训会,恩施自治州积极进行“校财局管”探索,各县(市)都成立了县级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建立了教育经费县级集中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教育经费的监管。恩施自治州实施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发挥了试点的示范作用,为湖北省全面开展新机制夯实了基础,积累了经验。7月20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新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十一五”期间及2007年实施新机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湖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七部门联合转发此文,对全省开展这项活动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将活动与省教育厅已经开展的“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行风结合起来,县级教育部门在民主评议行风中未能进入先进行列的,不得申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与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履行教育的职责考核结合起来,通过督政的方式,推进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贯彻落实,建立起教育投入保障机制。2006年,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对宜昌市远安县、伍家岗区、猇亭区、十堰市茅箭区进行了正式考核验收,省政府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名义,分别给予了50万元的奖励。
〔教育交流〕2006年在继续发展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国家的传统合作项目的同时,湖北省积极加强了与挪威等北欧国家及印度等亚洲国家的教育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关系。在引智工作方面,进一步提高所聘专家的层次,重点实施“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引进了一批世界大师级的专家学者到湖北讲学、访问。以实施“湖北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计划”为契机,鼓励各校继续扩大招生的规模。8月,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北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正式设立湖北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投入项目经费人民币100万元,对全省15所高校的118名优秀外国留学生进行奖励,湖北省成为全国首批设立省级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省份之一。以弘扬中华文化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外汉语工作,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对外汉语教师协会,组织选派了3批30名优秀汉语教师分赴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任教。
基础教育
〔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8月,省教育厅举办了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干部校长培训班,宣讲学习《义务教育法》,秋季开学前,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中小学教职工要带头学习,吃透精神,形成共识,明确责任,切实把工作和思想统一到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上来。同时,要求各地对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清理教育政策和管理规定,凡与新《义务教育法》相悖的政策一律停止执行。秋季开学后,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进一步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
〔维护教育公平〕关注弱势群体,努力改善教育环境。2006年,湖北省农村“留守孩子”有近130万人,在中等以上城市务工的农民子女有近20万人,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分别对这些孩子的教育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的调查报告》和《关于农村“留守孩子”教育情况的调查报告》,为省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参考。重点落实省政府《湖北省保障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精神,各地坚持“两为主”的原则,确保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进城务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超过了80%,有的城市超过了90%。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建立春秋两季开学检查制度。春秋两季开学前夕,组织人员深入到全省中小学,督促各地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规范中小学生的作息时间。规范学校的改制行为。为促进教育公平,全省停止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制的审批,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查处了一批违规改制的学校,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一费制”收费内容、项目和标准。基本遏制了学校借改制名义乱收费的势头。
〔开创德育工作新局面〕积极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主题活动。9月是第三个“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委宣传部、团省委专门发文,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精心部署,在全省中小学启动了“举长征旗,走长征路,做时代主人”、“六个一”(读一本好书、演唱一首长征歌曲、参观长征旧址、举办一次长征精神演讲、做一件有益的事情、看一部影视片)活动。全省有50多个县(市)的100多万中小学生参加了活动。
开放校园,集中开展校园文化展示活动。各地学校根据省统一要求,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把集中教育活动与经常性的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弘扬校园文化传统,深化校园文化内涵,开展了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提升了学校文化品位,增强了德育工作的人文性。各地中小学在9月选择一天为校园交流开放日,以全面展示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2006年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在充分总结2005年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湖北省2006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全省36个实验区,近40万学生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
开展校本教研工作的调研。省教育厅组成联合调研小组,对部分实验区开展校本教研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5月11日,在宜昌市召开了全省校本教研工作现场会,举行了全省校本教研网站的开通仪式。
推进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建设。组织专家对 33套地方课程教材进行了立项、编写审查。严格执行《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2004—2008年)》精神,按照质量第一、数量适当的原则,决定从2006年起暂停受理湖北省地方课程教材的立项、编写申请。制定评估细则,开展对已审定通过的22套地方课程教材的评估检查工作,同时,对各地学校开设地方课程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实施“阳光工程”〕组织实施了2006年中考招生“阳光工程”。(1)印发了中考招生“阳光工程”信息发布意见。对中考招生信息发布的内容、形式、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2)5月30日,在武汉市召开了全省中考招生“阳光工程”工作会。对2006年中考招生“阳光工程”和中小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3)开通了中考招生网站,为全省搭建了统一的中考信息发布平台。(4)4月20日,经省政府同意,在武汉市召开了全省普通高中工作会议。传达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中共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关于高中教育发展的有关批示,提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普通高中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等3个文件精神的意见和要求。4月21日,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计划生、择校生的比例予以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办普通高中的学费收费标准。11月,由省教育厅组织的6个检查小组,对全省16个市(州)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和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基础上,形成一个检查报告和收费情况、计划执行情况两个专题报告,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建立中小学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开发了统一的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和信息录入标准。省教育厅印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学籍网络管理工程的通知》,全面启动全省中小学实施学籍网络管理工程工作。召开了学籍网络管理工作会议,对学籍网络管理工程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省教育厅领导为组长的工程领导小组及工程办公室。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举办了中小学学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班,共培训人员260多人次。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共发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30多份,促进了各地的数据录入和上传工作。10月,组织开展了一次学籍网络管理工程的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工作进展情况相对滞后的地区和县(市)进行现场督察。12月,全省中小学生700多万人的信息已经全部采集、录入和上传完毕。有力地加强了学生的异动管理,规范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促进了“普九”水平的巩固提高。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2006年4月20日—21日,省政府在武昌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十一五”期间湖北省职业教育工作。副省长郭生练作工作报告。省长罗清泉在会上讲话,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湖北省经济社会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任务,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调整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高中阶段,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高等教育阶段,重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使高职招生规模达到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求学愿望,实现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要求各地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制度创新,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大力发展职教的强大合力。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昌尔出席会议。会上颁布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出席会议的省领导为获得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的代表颁奖。
〔加大职业教育投入〕2006年,湖北省教育厅加大了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宏观调控力度,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2005年—2010年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并实施了2006年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筹集资金5 350万元,共支持25所中等职业学校实验楼或教学楼建设,新建校舍面积12.5万平方米。支持14所职业院校成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示范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各地积极筹措资金,改善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条件。全省中职学校新增1.6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资产价值创历年新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组织实施了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工程。2006年共筹集资金5 900 万元,资助320所中等职业学校的5.3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省教育厅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中职招生目标责任制,将中职扩招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州)、县和有关学校。将资助贫困生名额分配与学校招生人数严格挂钩。通过各级组织举办中职学校招生咨询会、政策访谈、职业教育学生成才报告会、电视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宣传职业教育。利用湖北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系统,面向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播放职业教育专题片和部分优质职业学校的招生视频宣传片。组织编印中职招生专刊30万册,免费赠送给全省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加强督办检查,组织3个督察组,分片督导中职招生,省教育厅联合教育督导室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进度的通报》,促进全省中职招生顺利进行。200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共完成招生超过44万人(含技工学校7.7万人),比2005年多招9.7万人,同比增长28%,超额完成扩招5万人的工作目标,创历史最高水平。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趋于合理,招生普职比5.1∶4.9,在校生普职比达到6∶4。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6%。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资源优化〕2006年,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减少到365所,在校生校均规模由2005年的1 537人增加到2 012人。向教育部新申报国家级重点学校14所,新批准省级重点学校21所,优质职业学校(省级以上重点)数量已经占职业学校数的32.3%。民办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新增民办职业学校26所,有民办中职90所,民办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已达6.36万人,已占全省中职在校生规模的8%。全省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调整“双特色”学校对口高考政策,适度控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比例。减少综合高中招生规模。以提高学生实践技能水平为核心,加强实践环节教学。进一步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已达54.4%。
推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开展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半工半读情况调研,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多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基本都可以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紧密围绕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需求,推动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认定并公布了与社会需求联系紧密、人才需求量大、职教特色鲜明、学生就业质量较高的38所学校40个省级重点专业。
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就业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率继续保持在95%左右的高水平,本地化就业率达到41%,职业学校推荐就业的比例达到77%。
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省教育厅制订了《湖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设置规划》,继续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学校设置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教育部委派全国高校设置评委会专家组对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和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荆楚理工学院、湖北教育学院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进行了考察,学校的办学情况得到了专家组的好评;教育部批准设立了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和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湖北省独立学院校数达到31所。加大了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布局与结构调整的力度。经省政府批准,新设置了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湖北青年职业学院两所高职学校;分别将武汉市举办的武汉软件职业学院、武汉工交职业学院合并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举办的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湖北黄石机电职业学院合并为新的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加强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加强管理,实行宏观调控。召开全省高校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培训班,要求学校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省属高校办学资源进行全面分析,对省属高校建设规模实行宏观调控,从2006年开始,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校区项目,把基本建设的重点调整到内部挖潜、完善已建校区功能、补充紧缺教学生活设施等方面。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缓解高校建设资金紧缺矛盾。日元贷款项目取得明显进展,经过专家组评审,已完成14个设备包、684个品目、2 636台(件)教学设备国际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合同额约26亿日元,已选派赴日研修教师17人。筹措注册资本金5.4亿元,完成了湖北兴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组建工作,制定印发了相关管理制度,分两批完成了国家开发银行20亿元政策性贷款项目申报工作,第一批贷款8.68亿元已经放款5亿多元。协助、督促有关高校加快旧校区置换工作进度,补充新校区建设资金不足,努力降低负债规模。加大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力度,协助有关高校完善了土地使用和建筑报批等手续。省属普通高校2000年以来开工的新校区项目全部投入使用,50%以上的新校区项目已基本建成。
〔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2006年,深化高等教育教学领域改革,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1)精品课程建设。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精品课程评选活动,评审确定157门课程为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举办精品课程建设培训班,推荐了57门课程申报2006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结果30门课程被选中,居全国第三位。(2)本科品牌专业建设。3月,省教育厅组织对第一、二批33个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评审确定武汉大学的“化学”等68个专业为2006年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其中,29个为省属高校建设项目。(3)高职高专教改试点专业建设。在总结以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启动了第三批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评审确定21所学校25个专业点为2006年度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全省高校共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其中2006年评审的有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4个,其中2006年评审的有3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建项目14个。(5)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06年评审确定了481项省级教学研究项目。12月,组织全省高校教务处长及大学英语骨干教师400多人参加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巡讲活动。(6)颁布实施《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7)开展高校教学巡视工作。
〔湖北兴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根据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促进中部崛起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精神,为缓解省属高校基本建设贷款压力,省教育厅组建教育投融资平台,承担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工作。6月8日,湖北兴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注册登记成立。公司由湖北大学、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等35个股东单位分别投资入股,注册资本金为5.72亿元。主要职责是负责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省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科建设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做好统借统还工作。
〔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建设〕2006年7月,省教育厅聘请全国专家对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整体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论证并正式批复。省教育厅成立了“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建设领导小组”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管理中心”,首期投入500万元正式启动湖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工作。
〔举办“学科创新论坛”〕2006年,省教育厅举办了湖北省首届“学科创新论坛”,围绕加强学科创新、促进学科发展的主题,探索学科建设尤其是学科创新的内在规律,交流学科建设为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北”服务的经验和思路。有22位知名专家在“论坛”上作了学术报告,全省57所高校的领导、有关处室的负责人、部分学科带头人等17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副省长郭生练出席会议并讲话。
〔重点学科评审、硕士点评估和学位点立项论证〕2006年6月9日—13日,省学位办召开了全省重点学科与学位点评审会议,聘请100多位专家对新一轮重点学科评选、学位点评估和学位点立项建设进行论证。专家们对报送的1 007份(其中重点学科259份;硕士点评估125份;学位点立项623份)申报材料、957篇学位论文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134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一级学科29个,二级学科105个。立项建设学位点439个,其中,博士一级学科33个,博士点104个;硕士一级学科50个,硕士点252个。硕士点评估有120个点合格;有4个点基本合格,要求进行整改;有1个点不合格,予以撤消。
〔学籍管理工作〕举办了两期全省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培训班,请有关专家编写了《我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制度改革变化的几个阶段及管理方式》一文,印发全省各高校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编印《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汇编》1 000多本,发给全省高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学籍学历注册工作。2006年全省各类高等教育各层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总计审核注册人数为426 14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9 718人,普通本专科学历264 869人。68所高校注册成教本专科学历68 766人,注册网络教育本专科学历35 996人。自学考试(2005年)注册36 797人。完成了普通高校2006级新生学籍注册334 992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籍注册120 103人,网络教育44 517人。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2006年,省教育厅先后组织召开了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会议和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湖北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5个文件。明确规定从2007年起取消高职对口升学、“3+2”、双特色对口升学考试。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办学机构擅自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和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出省招生和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之外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加大举办高校对独立学院的监管力度,严禁高职院校、独立学院以“预科生”、“跟读生”等名义招收未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进一步规范了高校学籍、学历注册制度,同时,省教育厅与省电视台合作,制作专题节目,专门向考生和家长宣传如何识别和防范招生诈骗。8月,省教育厅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以《高校招生诈骗活跃时节,谨防上当受骗》为题,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06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共计307 710人,比2005年净增99 476人,增幅为47.77%;其中毕业研究生24 119人,增幅为58.10%;本科毕业生128 403人,增幅为23.88%;高职高专毕业生155 138 人,增幅为58.10%。至12月31日,已就业人数达2 638 213人。全省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85.72%。其中,研究生93.31%,本科生89.85%,高职高专81.14%。
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省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环境。3月,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免收46项费用。全省共有1 159名高校毕业生申请自主创业,工商部门共减免有关费用85万元。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的工作,由省人事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的实施意见。
〔高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加强〕2006年,湖北省高校全年科技经费达24.8亿元,比上年增长8.8%。
1.以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导向,加强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全年立项资助省教育厅科研项目437项,创新团队9个;完成科研项目结题212项,组织科研成果鉴定、软科学评审12项。省属高校获教育部重点科研计划项目3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
2.以资源共享为目标,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全省高校有各类科研机构206个,拥有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国防重点实验室及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各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部委重点(专业、开放)实验室44个;有省重点实验室63个,省工程中心16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0个。其中武汉科技大学申报的冶金自动化与检测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成为省属高校首个立项建设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3.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2006年6月23日—24日,由省政府主办、省教育厅联合省经委、省科技厅共同承办了“湖北省第二届中小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周坚卫、王守海等省领导出席开幕式并参观高校科技成果展。洽谈会期间共签约项目173项,成果转让金额0.94亿元,成果入股金额0.5亿元,达成意向性意见项目30个。
撰稿 邓 荣 邓 辉
代 云 邱月琴
审稿 郑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