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基本情况〕
2006年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
学校数(所)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
(17) |
|
|
| 1.普通高校 |
(12) |
|
|
| 2.科研机构 |
(5) |
|
|
| (二)普通高等学校 |
96 |
86031 |
49470 |
| 1.本科院校 |
26 |
49948 |
26358 |
| 2.专科院校 |
70 |
31873 |
19924 |
|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
60 |
27055 |
16849 |
| 3.其他机构(点)(不计校数) |
(17) |
4210 |
3188 |
| 其中:独立学院 |
15 |
3716 |
2894 |
| (三)成人高等学校 |
18 |
4976 |
2874 |
|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33 |
2014 |
1185 |
| 二、中等教育 |
5231 |
353418 |
291956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1636 |
353406 |
108167 |
| 1.高中 |
821 |
301273 |
72506 |
| 普通高中 |
800 |
300958 |
72268 |
| 成人高中 |
21 |
315 |
238 |
| 2.中等职业教育 |
815 |
52133 |
35661 |
| 普通中专 |
59 |
6765 |
4044 |
| 成人中专 |
123 |
5988 |
3646 |
| 职业高中 |
495 |
30008 |
20102 |
| 技工学校 |
138 |
8890 |
7562 |
|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
107 |
482 |
307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3595 |
12 |
183789 |
| 1.普通初中 |
3594 |
|
183779 |
| 2.职业初中 |
1 |
12 |
10 |
| 3.成人初中 |
|
|
|
| 三、初等教育 |
15859 |
263305 |
247567 |
| (一)普通小学 |
15859 |
263305 |
247567 |
| (二)成人小学 |
|
|
|
| 其中:扫盲班 |
|
|
|
| 四、工读学校 |
1 |
36 |
18 |
| 五、特殊教育 |
52 |
1245 |
945 |
| 六、学前教育 |
4528 |
42932 |
22898 |
注: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中包含普通初中的教职工数;
2006年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 |
7329 |
13260 |
38711 |
| 博士 |
787 |
1710 |
6757 |
| 硕士 |
6542 |
11550 |
31954 |
| (二)普通本专科 |
191257 |
261239 |
830181 |
| 本科 |
78790 |
109465 |
408862 |
| 专科 |
112467 |
151774 |
421319 |
| (三)成人本专科 |
46481 |
81978 |
218564 |
| 本科 |
9030 |
23795 |
59568 |
| 专科 |
37451 |
58183 |
158996 |
|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
|
|
|
|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
4865 |
15106 |
| 2.网络本专科生 |
19300 |
11881 |
28318 |
| 本科 |
17358 |
6449 |
20652 |
| 专科 |
1942 |
5432 |
7666 |
| 3.学历文凭考试 |
2573 |
|
8321 |
| 4.其他 |
1013 |
|
1084 |
| 二、中等教育 |
1802839 |
1591017 |
4762471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640528 |
863743 |
2273283 |
| 1.高中 |
385070 |
489621 |
1364495 |
| 普通高中 |
378477 |
489621 |
1357102 |
| 成人高中 |
6593 |
|
7393 |
| 2.中等职业教育 |
255458 |
374122 |
908788 |
| 普通中专 |
72312 |
79384 |
232477 |
| 成人中专 |
24416 |
31717 |
77762 |
| 职业高中 |
119179 |
203364 |
447524 |
| 技工学校 |
39551 |
59657 |
151025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162311 |
727274 |
2489188 |
| 1.普通初中 |
1162280 |
727244 |
2489107 |
| 2.职业初中 |
31 |
30 |
81 |
| 3.成人初中 |
|
|
|
| 三、初等教育 |
716297 |
785684 |
4293059 |
| (一)普通小学 |
716297 |
785684 |
4293059 |
| (二)成人小学 |
|
|
|
| 其中:扫盲班 |
|
|
|
| 四、工读学校 |
20 |
19 |
96 |
| 五、特殊教育 |
937 |
1347 |
8898 |
| 六、学前教育 |
402100 |
723322 |
887452 |
注:特殊教育学生数中包括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
2006年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结)业生数(人) |
注册生数(人) |
| 总 计 |
507359 |
306145 |
| 一、高等教育 |
190729 |
63573 |
|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1254 |
521 |
| (二)自考助学班 |
11490 |
48460 |
| (三)普通预科生 |
|
1111 |
| (四)进修及培训 |
177985 |
13481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16805 |
5361 |
| 岗位证书培训 |
18218 |
4086 |
| |
|
|
| 二、中等教育 |
316630 |
242572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76125 |
51451 |
| 岗位证书培训 |
72800 |
46045 |
| (一)中等职业教育 |
159127 |
93436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61276 |
37351 |
| 岗位证书培训 |
43105 |
20793 |
|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157503 |
149136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14849 |
14100 |
| 岗位证书培训 |
29695 |
25252 |
2006年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
学校数(所)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另有其他学生数(人) |
| 一、民办高等教育 |
|
|
|
|
|
|
|
| (一)民办高校 |
11 |
11084 |
24521 |
57071 |
5499 |
3198 |
5731 |
| 本科学生 |
|
|
3176 |
4746 |
|
|
|
| 专科学生 |
|
11084 |
21345 |
52325 |
|
|
|
| (二)独立学院(不计校数) |
(15) |
9314 |
22846 |
62799 |
3716 |
2894 |
|
| 本科学生 |
|
9314 |
22846 |
62799 |
|
|
|
| 专科学生 |
|
|
|
|
|
|
|
| (三)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33 |
|
|
|
2014 |
1185 |
20470 |
| 二、民办中等教育 |
|
|
|
|
|
|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462 |
102071 |
169553 |
400041 |
34036 |
23674 |
|
| 1.民办普通高中 |
174 |
40557 |
63434 |
171937 |
21045 |
15616 |
|
| 2.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
288 |
61514 |
106119 |
228104 |
12991 |
8058 |
20080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67 |
70579 |
52770 |
191933 |
|
|
|
| 1.民办普通初中 |
167 |
70579 |
52770 |
191933 |
|
|
|
| 2.民办职业初中 |
|
|
|
|
|
|
|
| 三、民办普通小学 |
141 |
18467 |
19759 |
94836 |
5884 |
4145 |
|
| 四、民办幼儿园 |
3613 |
113023 |
270395 |
372169 |
30668 |
16304 |
|
| 另有:民办培训机构(不计校数) |
(163) |
|
|
|
1788 |
1004 |
48960 |
注:1.“另有其他学生数”包括:学历文凭考试学生、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数;
2.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中包含民办普通初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
3.“()”内数据为不计校数。
〔教育法制建设〕2006年,地方教育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3个地方性法规均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并分别于2006年5月1日、2007年1月1日、2007年3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加大了教育法制宣传力度,先后启动了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开展了专题培训,大力推进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教育信息化建设〕2006年,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一是大力推进了教育政务信息化,进一步完善了教育行政办公系统,加强了湖南教育门户网站建设。先后对教育部“教育行政办公系统”部分实行本地化改造,对110家教育单位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免费升级,基本建成了覆盖各市州的省级教育电子公文传输网络。同时,湖南教育网(www.hnedu.cn)保持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年内最高访问量为全球8 000多位,在全国省级教育门户网站中排名第二。二是继续推进湖南省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截止到年底,全省高中阶段以上学校中,已有892所开展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已有235所学校的数据上传至省级教育基础数据库,数据库容量达100多万条。三是大力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先后投资1.49亿元,建成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站点5 377个,使全省远程教育站点累计达2.05万个,站点覆盖率达到80%。四是积极参与湖南省公民信息系统建设。先后清理、核对、分析了167万余条相关教育数据,按要求如期完成教育基础数据采集、整理、入库工作。共向省政府报送了93.1万条数据,其中教职工数据5.67万条,学生数据87.42万条。
〔教师队伍建设〕2006年,积极启动了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首次定向招收1 006名优秀初中毕业生,为全省3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免费培养五年制大专层次的小学教师,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认真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全省推荐落实了35名教育硕士到“扶贫县”农村中学任教,定向向湘西录取28名非在职考生攻读硕士学位;建立了职业院校专业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试点;加强了高校学术梯队建设,顺利完成了“芙蓉学者计划”第四批共15名特聘教授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教师资格4.84万人。
此外,省教育厅隆重举行第二十八个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先后表彰了龚保良等150名湖南省优秀乡村教师,唐春霞等46名湖南省职业教育优秀“双师型”教师,陈启元等30名首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2006年,各地各高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认真做好人员培训、测试器材配置等各项工作;成功举办了全省第二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在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中,全省共获得全国一等将13个、二等奖33个、三等奖30个;顺利举行了全省中学生田径、健美操、“三独”比赛、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等系列活动,首次聘请湖南省交响乐团在全省10所高校举办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同时,省教育厅与省军区司令部于7月联合举办了有29所高校、近3万名学生参加的全省学生国防知识竞赛活动,并于12月上旬首次组织对中南大学等7所高等学校进行军事教学工作评估,增强了国防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教育科学研究工作〕2006年,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在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注重教育宏观研究,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的功能进一步增强。组织开展了全省教育科研工作调研、全省职业教育综合调研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相关问题等大型调研活动;成功举办了“汨罗素质教育论坛”及湖南省第六届中青年高等教育论坛;出版了《湖南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05-2006》以及第一本反映全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状况的专著《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年度报告2005》。二是服务教育教学实践,教研教改工作进一步推进。成功承办了2006年全国中小学英语教学研讨会和中南六省区中小学美术教育协作交流会,总结表彰了52所“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实验学校”。三是重视教育科学规划工作,课题申报、立项评审、管理及研究进一步加强。2006年全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共800项,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达17项,有6项教育科研成果获国家教育部奖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被评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先进单位”。四是加大了课程教材开发力度,加强了教育史志研究和《当代教育论坛》刊物建设,省教育史志办被中国地方教育史志研究会评为“全国地方教育史志系统先进单位”;省教科院院刊《当代教育论坛》荣获“全国高教期刊协会优秀期刊”称号。12月,省教育厅在长沙召开了首次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会议。
〔语言文字工作〕2006年,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召开了宣传贯彻动员会暨新闻发布会,印发了《实施办法》单行本1万多册,举办了第二届湖南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活动,依法加大了推广普通话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普通话测试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岳阳等3个城市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组织对张家界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认定张家界市基本达标。
〔教育对外交流〕全年共聘请42名高水平的外籍教师到示范性中学任教,共有1 200名外国留学生来湖南省高校学习,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多的一年。积极开展对外汉语教学、海外华文教育工作,选派12名汉语教师赴美国、新加坡从事汉语教学,接待23名美国中小学校长和教育官员访湘。先后遴选7名初中教师赴日本交流,20名高中生赴日本访问,选派了6名小学教师赴香港担任语文、数学课指导,接待20名澳门中小学地理科教师来湘访问交流。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对24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进行全面复核,并呈报15个新的合作办学项目。积极利用外资办学,先后接受捐赠资金1 160万港元、2 200万人民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6 136.55万元,兴建教学和生活用房13.80万平方米。
〔民办教育〕2006年,湖南省民办教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多层次、多形式、多门类、多元化办学的格局,并朝着“扩大规模、依法管理、讲求特色”的方向稳步推进。一是坚持以发展非义务教育为重点,积极扶持高中阶段民办教育和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发展,特别是支持公办本科院校举办独立学院,扩充本科教育资源,在招生计划等方面给予了独立学院一定的优惠政策。二是加强民办教育管理。2006年6月,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正式挂牌成立,编制2人。到2006年底,全省14个市州已经有13个市州教育局设立了专门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同时,将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湖南省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细则(试行)》。全面规范了公办中小学参与民办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在92所公办省示范性高中参与举办的98所民办学校中,从2006年秋季起有70所停止了初中招生,6所改为独立的公办初中,13所实施规范化改造后继续招收初中生,9所社会机构或个人举办的民办学校不再共享公办示范性高中资源。三是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共举办了专题培训活动60多期,培训人员近2 000人次。省民办教育协会还与省教育基金会、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湖南省民办教育“双十佳”和“好新闻”评选表彰活动。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2006年,积极开展了“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和“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完善了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高中“三限”政策,遏制了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全省2.17万所小学全部实行了“一费制”,3 991所初中学校中有3 978所实行了“一费制”;全省562所公办高中有377所实行了“三限”政策,实行“三限”政策学校招生总数为25.88万人,占计划招生总数的22%。继续稳定高校收费水平,取消了定向生费、专升本费和转专业收费等,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就业等挂钩的各种乱收费。加大督察与惩处力度,先后组织有规模的教育收费检察组1 328个,检查各级各类学校1.2万所,开展违规收取捐资费等问题督察9次,查处违规收费1 218万元,给予195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5人被撤除校长职务。
〔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06年,全省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展顺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落实,“两免一补”范围进一步扩大,共投入资金5.42亿元。175万人次享受中央免费教科书, 330万人次被免除杂费,21.5万贫困学生享受了生活补助。继续执行高校家庭贫困学生“奖、贷、助、补、减”的资助措施,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完善校级助困奖学金、勤工俭学补助和学费减免制度,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新录取的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全年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57亿元,共资助学生5.13万名;共安排省政府助学奖学金1 700万元,争取国家助学奖学金3 471 万元,共资助学生3.17万名;各高校按照学费收入的10%安排了近2亿元专项助学经费。
撰稿 雷桂平 刘 静 杨金洪 王俊良
邓士煌 谢 民 薛剑刚 蒋先龙
文麦秋 刘大维 李子球 彭干瑜
郑海蓉 朱日红 符润中 陈书国
杨昌江
基础教育
〔普及和巩固“普九”成果〕2006年,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为契机,健全控流保学机制,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努力提高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准。抓住庆祝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的有利时机,争取中央军委投入470多万元,在湖南省长征沿线少数民族地区集中援建了7所希望小学。积极筹措资金1 350万元,支援郴州等地受灾学校校舍修复和重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灾失学。同时,稳步发展特殊教育,特校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随班就读进一步发展。据统计,2006年全省城区中小学共接受农民工子女近10万人就读;全省小学、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99.53%、99.12%,比上年分别上升0.5、2.35个百分点,初中生巩固率为98.74%,比上年提高1.77个百分点。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6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湘西自治州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并在张家界全市和益阳市的沅江市开展新机制试点工作。13个试点县平均每个学生家庭每学期减负小学生95元以上,初中生130元以上。有20.5万名贫困学生享受中央免费教科书,4.5万户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得到生活补助。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明显增加,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有所提高。2006年,全省共安排13个试点县免杂费资金1.41亿元,安排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752万元,落实免费教科书资金2 100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431万元,真正开始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的范围,基本消除因贫辍学的现象,义务教育巩固率明显提高。据统计,试点县春季学期回流学生达到12 443名(小学6 433人,初中6 010人),其中辍学学生重返校园的有4 722人。
〔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2006年,省政府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纳入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争取中央专款9 0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 500万元,计划全年建设364所寄宿制学校,重点安排在湘西地区和贫困县。省教育厅等省直部门制订下发了《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规划设计导则》《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土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与措施。据统计,全省实际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619所,完成计划的170%;新改扩建校舍面积79.04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55%,明显改变了偏远地区学校布点分散、条件简陋、效益低下的状况,惠及60万农村学生。
〔整体推进素质教育〕2006年,全省各地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契机,督促与指导各地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核心工作来抓,继续实施德育整体建设工程,开展了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为主题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一系列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落实了18个国家级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建设项目,重点加强了进城就业农民的子女、山区“留守”儿童等校园弱势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时,积极深化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先后建立健全了校本教研制度,顺利实施了《生命与健康》课程,落实了小学等级评价和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建立了对市州学业考试试卷的评价制度,全省103个课改区实施了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改革,并组织了中小学多个学科的教改培训班和现场经验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工作,指导与督促各地全面实施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功举办了全省第二届中小学艺术展演、中学生田径比赛等系列活动,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教育部在2007年教育工作会上推介了湖南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的做法。
〔开展“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2006年4月至5月,全面实施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评估考核制度,按“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规程的要求,组织4个评估考核组,深入到210个乡镇、905所学校,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39个县市进行“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并及时开展了整改情况跟踪督查,督促县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真正落实“以县为主”的办学责任和教育工作职责,受到国务委员陈至立的充分肯定。教育部专门编发简报,向全国推介湖南“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经验。据统计,37个县市区的财政教育拨款2005年达到35.1亿元,其中追加了1.13亿元,比上年净增6.28亿元,增长21.76%; 60%的县市区基本落实了教师的政策性补贴,有23个县市区已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债务剥离工作,32个县市区基本消除了D级危房,30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校校通”。
2006年1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总结表彰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副省长许云昭,副省长郭开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授予16个县级政府“教育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各奖励30万元;授予32名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优秀个人”称号。同时对被评为不合格的3个县政府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在《湖南日报》等媒体上公开曝光。
撰稿 张晓春 黄承瑜 李林芳 颜胜利
陈书国 蒋 明 马兰花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综述〕2006年 3月,由省人民政府牵头,省人大、省政协共同主持,省人大副主任唐之享、副省长许云昭、省政协副主席王汀明带队,组织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3家单位,对永州等6市州和长沙县等12县市区的职业教育工作,以及有关企业人才需求和职工培训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汇报,召开座谈会128个,重点调研职业院校24所,形成了翔实的调研专题报告,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8月4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 与会代表对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十年来的经验和成就、当前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建议等进行了充分讨论。湖南日报以《依法治教,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为题对座谈会的发言摘要进行了整版报道。
11月,省人民政府在长沙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代省长周强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副省长许云昭作工作报告和总结讲话,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七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发言,汨罗市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会议认真总结了湖南“十五”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对“十一五”全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了全面部署。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表彰了全省100个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150名优秀职业教育工作者。
〔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6年11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十一五”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与任务。到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保持在30万人以上,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16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90多万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年培训城乡劳动者500万人次。 “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5亿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等建设;省财政“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1 000 万元专项经费,每年救助2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城乡特困学生和农林类等条件艰苦专业学生。实施“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50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20个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实现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资源共享,形成全省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培训中心;培养700名省级专业带头人,形成一支教学、科研和教师培训骨干队伍;建设200个省级精品专业点,200门省级精品课程,逐步形成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核心的教学体系;建设100所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和40个重点县级职教中心,形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城镇社区下岗工人再就业培训的职业教育基础网络。
〔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按有关程序向教育部、财政部推荐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均获得了教育部、财政部的审定通过,在国家首批28个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中占据了2个,共将获得6 200万元中央专项建设资金支持,有效地提高了湖南省高职院校的办学实力。
〔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2006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全省共申报2006-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学校124所,其中教育部门所属中职学校101所,共申请中央专项资金3.27亿元。2006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达湖南17个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2所;中央共下达专项资金3 850万元,其中中等职业学校2 760万元。同时,按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及有关文件精神,全省共推荐21所职业院校申报区域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型大模式)项目, 24所学校申报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型小模式)项目。财政部、教育部评审认定吉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13所学校为中央财政支持奖励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核定的项目预算经费达2 040万元,项目学校主管部门进行了1∶1的经费配套。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2006年,在加强精品课程建设,确保6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的同时,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在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启动了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出台有关措施,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试点,探索建立“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同时,继续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先后组织对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进行了认真评估,使全省已接受评估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达到26所,占全省高职院校总数的44.1%。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全省职业院校继续积极参与六部委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共有218所职业院校成为第三批“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占全省培训基地总数的37%,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8.38万人,占全省培训总量的36%。继续组织实施“湖南省职业院校免费培训农民工百校行动”,全省投入培训经费1 844.7万元,实际参与的职业院校82所,免费培训农民工4.45万人,培训后就业3.82万人,就业率达86%。同时,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认真开展职业技术培训19.9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37.4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2.5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43.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8万人次。
撰稿 葛建中 余伟良 蒋维加
汪忠明 刘 婕
高等教育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23所省属高等学校新设置110个本科专业,6所独立学院新设置22个本科专业,7所学校新设置24个专科专业,2所高校调整了2个专业的修业年限,1所高校撤销1个本科专业。同时,启动“十一五”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二是首次启动了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先后评选确定120门省级精品课程,其中22门课程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使全省“国家精品课程”达到55门,初步建立起国家、省级、学校三级精品课程体系。三是全面落实“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新世纪教改项目计划”, 全年申报立项教改课题260项,批准立项201项,共有91个项目完成结题,105个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同时,开展了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学科竞赛活动。认真组织举办了第十二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并选派人员参加中央电视台“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高职高专口语大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
切实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一方面,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启动了新一轮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合格评估和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建设工作。立项建设了50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其中3个实验室成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另一方面,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完成了优秀实习基地的评审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教学信息资源建设,完成了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一期工程的建设,向全省高校开放。
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与教育质量监控。先后组织湖南师范大学等7所本科院校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组织对湖南女子职业大学等6所专科学校进行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组织对133个有第一届毕业生的普通本、专科专业进行新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停止了一个“不合格”专业的招生;认真开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工作。同时,切实加强了对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管理。注重把好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办学入口关。全年共审批、备案登记新设函授站80个,进行了现场考察和材料审核,经严格评审,批准新设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37个。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2006年,全省全面启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一方面,引导中南大学等9所高校与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了首批研究生创新基地;举办湖南省首届研究生创新论坛,开展优秀学术论文评选与交流,激发了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开展了首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巡回展;认真组织了42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的推荐与评审,在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共荣获一等奖19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12项。另一方面,积极构建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组织对2005至2006学年度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样检查,制订了《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启动了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同时,组织对29个硕士点进行培养质量评估,确认合格点27个,不合格点2个。
〔高校服务地方发展〕2006年,全省完成了“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布局调整工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了一批创新平台。一方面,根据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建设和谐湖南的需要,围绕全省支柱产业发展的主要技术领域,设置了178个省级重点学科。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对所在区域特别是区域次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和辐射作用,面向没有硕士授予权的新升格本科高校设置了3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进一步发挥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06年,全省高校共签订技术转让合同233项、实现合同转让收入5 913.5元,全省高校的技术转让收入达到了3 446.45 万元。
〔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各高校落实《湖南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配合省委组织部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考核。二是积极开展了高校党建评估工作,指导与督促15所高校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和迎评促建工作。三是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和黄伯云、李红分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四是深入开展全省高校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督察评估,组织对全省94所高校进行了专项督察评估,有力地推进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五是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六是开展了首届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十佳先进个人与十佳优秀领导者评选表彰活动,分别授予中南大学辅导员张武装、党委副书记徐建军等20人“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十佳先进个人”、“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十佳优秀领导者”荣誉称号,并记省一等功。
〔招生考试工作〕2006年,全省上下深入实施“阳光高考”、“人文高考”,完善招生政策措施,增强招生公开透明度,实行生源计划全部在教育部网上操作,积极开展招生政策巡讲、“志愿指导进课堂”等活动。推行“科技办考”,切实加快招生考试手段现代化进程,至2006年共建成电子监控考点282个,高考中使用电子监控的考点达到86%,成考全部使用电子监控和无线通讯屏蔽系统;将140多万在籍自考考生的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考务考籍顺利通过国家质量评审;全面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了巡考、督考机制和多重技术防控体系,落实“考生诚信档案”等制度,提高了教育考试公信力,2006年高考违规率仅为万分之二点一,网上评卷差错率为零。据统计,全年共组织各类教育考试40余次,考生总规模突破19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5%,组织高校录取各类新生近39万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200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大学生基层创业宣传月”活动和“动感地带”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积极实施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项目计划,先后选拔1 300多人到农村乡镇、城市街道和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工作;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共有3 988人申办个体经营,免收相关费用254万元。截至8月底,全省21.58万名高校毕业生已就业16.29万人,就业人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6万人,就业率为75.48%。
撰稿 左 清 周芳友 夏智伦 王艳元
贺星辉 张和生 邱 斌 金 彪
审稿 陈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