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基本情况〕
2006年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
学校数(所)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
(3) |
|
|
| 1.普通高校 |
(3) |
|
|
| 2.科研机构 |
|
|
|
| (二)普通高等学校 |
15 |
8532 |
5227 |
| 1.本科院校 |
5 |
5017 |
2945 |
| 2.专科院校 |
10 |
3197 |
2077 |
|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
9 |
2892 |
1852 |
| 3.其他机构(点)(不计校数) |
(1) |
318 |
205 |
| 其中:独立学院 |
1 |
318 |
205 |
| (三)成人高等学校 |
1 |
106 |
67 |
|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
|
|
| 二、中等教育 |
677 |
41592 |
32905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209 |
41561 |
10853 |
| 1.高中 |
114 |
36716 |
7736 |
| 普通高中 |
111 |
36686 |
7712 |
| 成人高中 |
3 |
30 |
24 |
| 2.中等职业教育 |
95 |
4845 |
3117 |
| 普通中专 |
24 |
2093 |
1145 |
| 成人中专 |
8 |
281 |
170 |
| 职业高中 |
49 |
1385 |
917 |
| 技工学校 |
14 |
976 |
798 |
|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
9 |
110 |
87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468 |
31 |
22052 |
| 1.普通初中 |
463 |
|
22044 |
| 2.职业初中 |
|
|
|
| 3.成人初中 |
5 |
31 |
8 |
| 三、初等教育 |
3620 |
58349 |
51934 |
| (一)普通小学 |
3050 |
57578 |
51635 |
| (二)成人小学 |
570 |
771 |
299 |
| 其中:扫盲班 |
357 |
206 |
89 |
| 四、工读学校 |
|
|
|
| 五、特殊教育 |
4 |
112 |
74 |
| 六、学前教育 |
865 |
10074 |
5612 |
注: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中包含普通初中的教职工数;
2006年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 |
204 |
637 |
1544 |
| 博士 |
10 |
25 |
87 |
| 硕士 |
194 |
612 |
1457 |
| (二)普通本专科 |
16436 |
34511 |
90138 |
| 本科 |
6189 |
13772 |
41414 |
| 专科 |
10247 |
20739 |
48724 |
| (三)成人本专科 |
4610 |
8672 |
22074 |
| 本科 |
1220 |
2799 |
7804 |
| 专科 |
3390 |
5873 |
14270 |
|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
|
|
|
|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
186 |
679 |
| 2.网络本专科生 |
|
|
|
| 本科 |
|
|
|
| 专科 |
|
|
|
| 3.学历文凭考试 |
|
|
|
| 4.其他 |
|
|
|
| 二、中等教育 |
197633 |
256125 |
695078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51817 |
86235 |
219363 |
| 1.高中 |
35027 |
54135 |
140316 |
| 普通高中 |
32472 |
54135 |
137974 |
| 成人高中 |
2555 |
|
2342 |
| 2.中等职业教育 |
16790 |
32100 |
79047 |
| 普通中专 |
11362 |
20528 |
52716 |
| 成人中专 |
336 |
176 |
641 |
| 职业高中 |
2389 |
5581 |
10778 |
| 技工学校 |
2703 |
5815 |
14912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45816 |
169890 |
475715 |
| 1.普通初中 |
145244 |
169890 |
475365 |
| 2.职业初中 |
|
|
|
| 3.成人初中 |
572 |
|
350 |
| 三、初等教育 |
182843 |
173749 |
1051482 |
| (一)普通小学 |
178501 |
173749 |
1047236 |
| (二)成人小学 |
4342 |
|
4246 |
| 其中:扫盲班 |
568 |
|
787 |
| 四、工读学校 |
|
|
|
| 五、特殊教育 |
73 |
179 |
1648 |
| 六、学前教育 |
57715 |
88068 |
135578 |
注:特殊教育学生数中包括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
2006年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结)业生数(人) |
注册生数(人) |
| 总 计 |
152122 |
144661 |
| 一、高等教育 |
10660 |
8852 |
|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0 |
60 |
| (二)自考助学班 |
180 |
261 |
| (三)普通预科生 |
|
109 |
| (四)进修及培训 |
10480 |
8422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6936 |
7499 |
| 岗位证书培训 |
1214 |
442 |
| |
|
|
| 二、中等教育 |
141462 |
135809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12714 |
9358 |
| 岗位证书培训 |
11657 |
5036 |
| (一)中等职业教育 |
22251 |
7444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4797 |
2850 |
| 岗位证书培训 |
9522 |
2231 |
|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119211 |
128365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7917 |
6508 |
| 岗位证书培训 |
2135 |
2805 |
2006年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
学校数(所)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另有其他学生数(人) |
| 一、民办高等教育 |
|
|
|
|
|
|
|
| (一)民办高校 |
3 |
6 |
2054 |
3759 |
354 |
209 |
|
| 本科学生 |
|
|
|
|
|
|
|
| 专科学生 |
|
6 |
2054 |
3759 |
|
|
|
| (二)独立学院(不计校数) |
(1) |
|
2862 |
3679 |
318 |
205 |
|
| 本科学生 |
|
|
2596 |
3313 |
|
|
|
| 专科学生 |
|
|
266 |
366 |
|
|
|
| (三)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
|
|
|
|
|
|
| 二、民办中等教育 |
|
|
|
|
|
|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44 |
2899 |
6692 |
15201 |
5007 |
3004 |
|
| 1.民办普通高中 |
24 |
2278 |
4459 |
10560 |
4473 |
2749 |
|
| 2.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
20 |
621 |
2233 |
4641 |
534 |
255 |
391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93 |
10471 |
11529 |
33024 |
|
|
|
| 1.民办普通初中 |
93 |
10471 |
11529 |
33024 |
|
|
|
| 2.民办职业初中 |
|
|
|
|
|
|
|
| 三、民办普通小学 |
106 |
12426 |
14294 |
83801 |
5975 |
3919 |
|
| 四、民办幼儿园 |
695 |
23777 |
42212 |
73807 |
7117 |
3831 |
|
| 另有:民办培训机构(不计校数) |
(106) |
|
|
|
481 |
296 |
24345 |
注:1.“另有其他学生数”包括:学历文凭考试学生、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数;
2.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中包含民办普通初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
3.“()”内数据为不计校数。
〔教育投入与支出〕2006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5.66亿元,比上年增长18.83%。全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为39.02亿元,比上年增长24.19%。预算内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3.08亿元,比上年增长21.41%。单纯投入教育部门的预算内教育经费为32.92亿元,比上年增长21.47%。其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为28.05亿元,比上年增长20.33%;基建拨款为3.67亿元,比上年增长51.43%。
2006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支出为59.02亿元,比上年增长24.17%。全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为41.17亿元,比上年增长20.84%。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为32.7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2%。全省教育部门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为32.63亿元,比上年增长19.78%。其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支出为27.77亿元,比上年增长19.46%;全省教育部门预算内基建拨款支出为3.67亿元,比上年增长51.43%。
〔应对高考移民〕坚决执行《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条件规定》,采取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加强学籍管理等有力措施封堵高考移民,维护全省考生利益和社会稳定,2006年高考移民为1 579人,比上年减少8 201人。
〔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标准〕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实行市县长负责制,各市县将教职工工资全额列入财政预算,由市县直管直发。同时省级财政加大了对市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转移支付力度,从上年度12月开始,全省中小学教师实行“一省一个工资标准”,农村教师工资中的职务工资和津贴部分均按“统一加浮动70%”的标准发放,全省农村教师月平均工资达1 438元,比拉平前的农村教师工资增加了近430元,增长幅度近42%。
〔各级各类学校师资学历及结构〕在全省现有的90 054名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中,小学专任教师51 635人,比上年增加1 037人,学历达标率为99.15%,比上年上升0.31个百分点;初中专任教师22 044人,比上年增加982人,学历达标率为96.54%,比上年上升0.53个百分点;普通高中专任教师7 712人,比上年增加1 122人,学历达标率为85.96%,比上年上升2.25个百分点;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3 369人,副高以上职称478人,占教师总数的14.2%,硕士以上学历59人,硕士学历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75%。高等学校专任教师5 294人,比上年增加674人,增长14.59%。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 831人,占教师总数的34.59%,比上年下降0.17个百分点;博士研究生学历38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 301人,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任教师1 684人,占教师总数的31.81%,比上年下降0.33个百分点。
〔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调研,摸清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质量、整体素质以及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培训等情况。会同省编制办公室、省财政厅做好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校长和教职工聘任管理和考核制度。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聘任及聘后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兼任学校党政职务人员的教师专业职务聘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聘任管理。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完成1.5万人次教师每人240学时的培训任务。加强骨干教师培训,继续实施“2553”师资培训工程。
〔教育扶贫〕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全年组织500名城镇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1年。在国家、省级骨干教师中推选200名导师,每人全年以“师带徒”方式培训贫困山区5名教师。在海口、文昌等教育相对发达的市县遴选100所中小学与民族贫困地区100所中小学结成帮扶对子,由前者派出教师到后者支教和培训教师,后者派出教师到前者跟班学习。从海南师范学院选派269名优秀师范生到11个少数民族和贫困市县的115所乡镇初中顶岗实习任教,从贫困市县学校选派227名在职教师到海南师范学院脱岗培训2个月。从11个少数民族和贫困市县组织280名教师到有关培训单位参加脱产提高培训班、200名教师参加顶岗脱产培训班学习。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由中央财政负责支付年均工资1.5万元/人,面向全国招聘312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补充本省民族贫困地区师资,于秋季开学奔赴各有关市县学校上岗教学。其中分配到东方市104名,陵水县124名,保亭县38名,琼中县46名。
〔教育收费管理和法制建设〕开展春、秋季中小学收费检查工作,对违规乱收费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清理与整顿工作,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全省4所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推行大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会同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对全省公办高中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情况进行调查,严格限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针对省审计厅对全省14所高校教育收费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召开高等教育收费座谈会,敦促各高校予以整改。会同省发展与改革厅开展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调查和清理工作。
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工作,举办全省教育系统《义务教育法》学习培训班。印发《海南省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部署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会同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开展“五五”普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对获奖的22个单位和258名学生通报表彰和奖励。
〔教育督导〕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省第一批12个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有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琼山区政府、美兰区政府,三亚市政府、文昌市政府、屯昌县政府;良好等次的有海口市秀英区政府、五指山市政府、定安县政府、昌江县政府、陵水县政府、琼中县政府。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予以表彰奖励。继续推动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对原评估定级已到复评时间的7所省一级普通高中进行办学水平复评。完成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义务教育监测等工作的督导评估。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重视抓好课内外体育、艺术活动,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举办全省“第五届中学生文艺汇演暨2006年小学生文艺调演活动”、“第十三届中学生足球赛”、“第十三届中学生篮球赛”、“中学生排球赛”、“大学生足球赛”、“第十三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和“第六届大中专学生田径运动会”。应韩国济州道政府邀请,组织“中学生足球代表团”访问韩国济州道,加强双方中学生体育交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督查,督促各地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和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工作。
〔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好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报和相关项目工作。做好赴泰国、印度尼西亚志愿者教师的选拔培训工作。成功接待“俄罗斯中小学生冬令营”代表团来琼活动和“泰国校长代表团”来琼访问。举办“少数民族地区暑期英语教师培训班”,培训英语教师80名。举办“第三届‘枫叶杯’海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留学生教育工作实现新的突破,招收学历留学生人数大幅增加。
〔教育信息化建设〕拓宽海南教育网接入中国科研网的带宽,开通全省教育视频会议系统,全面改版升级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推动23所重点中学城域网建设工作全面铺开。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年投入资金4 265万元(中央资金1 655万元,省市区配套资金2 610万元),在三亚等10 个市县建设项目学校共计1 493所,其中光盘播放点项目学校267所,卫星收视点项目学校1 075所,计算机教室项目学校151所,建设市县级培训基地10个,使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覆盖率达到78%。
〔语言文字工作〕完成《海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条例》的5次修改工作。组织举办本省“全国第九届推广普通话周”活动。组织全省普通话测试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新大纲培训,对培训成绩合格者重新认定省级普通话测试员资格。全年复审800多份普通话测试成绩,对全省参测人员验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7 000多本。
〔教育信访〕进一步加强教育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出台《省教育厅接访下沉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领导接访日制度》,制定《省教育厅接访下沉工作矛盾排查及任务分解表》。全年接待来访群众2 386人,接收来访信件882件,重点解决高考移民、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以及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企业办学改制等问题。
基础教育
〔中小学德育〕举办全省“牢记‘八荣八耻’,建设文明校园”中小学生演讲电视大赛。开展第三次“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组织中小学生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加快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步伐,除海口、三亚两个地级市外,国家和省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覆盖全省16个市县。做好中小学生评优工作,评选出655名“海南省三好学生”和226名“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依照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实施新课程,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开展监控、调研和阶段评估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围绕新课程的校本教研制度和其他制度建设。深入开展网络教研,以课改为抓手,深化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继续抓好新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完成了义务教育新课程推广区域12个市县的课程改革阶段检查评估工作。深化各类招生和考试办法的改革,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关评价制度。出台了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2007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经省政府审定,报教育部并获批准。完成了基础会考各学科考试说明和高中新课程高考学科考试说明的研制。制定《2006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2006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确保中招工作稳步进行。对全省小学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抽测,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中小学布局调整〕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方便就学,先易后难,先建后撤,先立后破”的原则,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调整方案向群众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稳妥实施。对布局调整后一些学生住校食宿费负担增加等问题,通过财政划拨、社会资助、勤工俭学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出现闲置的教室、校园校舍等,省教育厅明确规定:调整后的教育资源主要用于举办学前教育、成人教育;闲置的校园校舍,由县级行政部门统一处置,处置所得用于当地发展义务教育。2005年秋季至2006年秋季开学全省初中由450所调整为463所,小学由3 192所调整为3 050所,教学点由682 个撤并为627个,完成了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
〔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迅速,全省招生54 135人,比上年增加7 702人,增长16.59%;在校生137 974 人,比上年增加19 809人,增长16.7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45.2%,比全国平均水平59.2%低14个百分点。全省普通高中班数共2 396个,平均班额57.59人。其中,56~65人的班级984个,所占比例为41.07%;66人以上的超大班级568个,所占比例为23.71%。对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现状进行调研,提出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对策。研究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研制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幼儿教育〕全省共有幼儿园 865所,比上年增加144所。在园(包括学前班)人数135 578人,比上年增加15 400人,增长12.8%。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43.10%,比上年提高4.9个百分点。完成对全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基本情况的调研工作。启动全省“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项目。举行庆祝“六一”幼儿文艺汇报演出活动、全省“第三届幼师基本功大赛”和幼儿园优质课调教等活动。表彰了一批新的省示范幼儿园和省一级幼儿园,对6所省示范幼儿园和上年度确定为整改的省一级幼儿园进行复查评估。接受教育部—IBM“小小探索者”第6批捐赠。召开幼儿园教材会议,组织教材编写工作。
〔特殊教育〕全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179 人、在校生1 648 人,分别比上年减少49人和138人。继续开展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实验,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的残疾儿童招生和在校生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总数的百分比为62.57%和69.42%。起草了海南省特殊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举办特殊教育培训班。继续做好送教下乡工作,组织优秀特教教师巡回指导。开展“情系我兄弟姐妹,扶助残疾少年儿童”的扶残助学活动。接受香港邢李火原先生的100万元捐款,用于省特殊教育学校购置测试聋儿听力专用设备。会同省残疾人联合会到五指山、保亭、三亚等市县检查“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资金”使用情况。文昌市投入约100万元创办文昌爱心学校,招收澄迈等市县191名孤儿在校学习生活,热心人士李峰先生资助191名学生每生每年3 000元提供免费食宿、购置服装等。
〔民族教育〕加强民族教育,抓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继续办好各市县寄宿制民族班。对省级重点中学培养优秀少数民族高中生情况进行调研。继续做好海南中学、省国兴中学培养少数民族优秀高中生和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工作。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精神,推动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在海口市承办“2006年全国民族教育年度工作会议”。
〔中小学科普教育〕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省教育厅会同省科协举办“第十八届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选送部分获奖作品参加“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殊荣。其中,优秀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奖10个,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5个,优秀少儿科幻绘画奖15个;海口景山学校教师张一被评为“全国十佳优秀科技教师”,三亚市第一中学教师韦和平被评为“全国优秀科技教师”。组织教育厅直属中学开展“校园科普系列教育活动”,省教育厅被评为“全省第二届科技活动月”组织二等奖。开展“节能在我身边”、“大手拉小手”等科技活动。组织各学科竞赛活动。
〔完善与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完善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使贫困家庭子女也能享有受教育机会,全年投入经费3.80亿元。其中,免杂费资金省级投入1.95亿元,市县政府(0.45亿元)和农垦系统(0.4亿元)投入0.85亿元,受益学生153万人;免费提供教科书中央资金投入4 180万元,省级资金投入3 682万元,市县资金投入785万元,受益学生为96.60万人;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投入省级为1 401 万元,受益学生2.73万人。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海南省“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规划建设55所项目学校,总投资6 000万元。其中,2006年度项目主要安排于11个贫困市县25所学校,建设资金2 000万元,建筑面积2.94万平方米。截至年底,竣工学校28所,竣工建筑面积5.3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 619.30万元;在建学校21所,在建面积2.80万平方米,实际支付资金765万元,购置设备68.80万元。
〔中小学危房改造〕2006年是省委、省政府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攻坚工程”的最后一年。截至11月30日,第2批11个中小学危房改造攻坚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全部通过了省政府的验收评估,其规划内1 030所项目学校的38.26万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改造完毕,使海南省成为全国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彻底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的省份。全省11个危房改造攻坚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投入资金2.30亿多元,拆除“D级”危房26.11万平方米, 建设校舍面积32.69万平方米。12月1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总结表彰大会,省委书记、省长卫留成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政府拿出560万元重奖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成绩突出的海口等10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
〔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在文昌市召开全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工作会议暨管理人员培训会议,启动省一级培训工作,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定安县、昌江县、五指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使全省正式开放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增至6个。东方、乐东、白沙、琼海、万宁、临高等6个市县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分别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批准,使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达到16个(其中省扶持项目2个),资金投入总额2 700万元。除海口、三亚两个地级市外,国家和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覆盖全省县级市县。
〔民办基础教育〕全省有民办幼儿园695所,在园儿童73 807人;民办普通小学106所,在校生83 801人;民办普通初中93所,在校生33 024人;民办普通高中24所,在校生10 560人。修订海南省民办中小学年检指标。对全省195所民办中小学校进行年检,认定合格学校179所,暂缓年检(限期整改)学校8所,不合格学校4所,停办学校4所。审批设置儋州市海南鑫源高级中学,审查批准筹设琼台师专附属中学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职业教育调查〕成立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吴昌元任总队长的海南省职业教育调查队,调查队分别从省政府有关部门和职业学校抽调30名干部组成,调查队分成10个小组,自2006年4月1日起,对省直属各部门、行业、企业、市、县政府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为期1个月的职业教育基本情况调查。各调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发放调查表格问卷、查阅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收集大量的数据,查找出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职业教育宣传〕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为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创造条件。组织编印“职业教育宣传特刊”2万份发放到各市县相关学校。召开“2006年度职教宣传工作座谈会”,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进行研究与部署,印发《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06年职业教育宣传活动月”的通知》。组织6个宣传小组到各市县有关学校进行招生宣传。鼓励城市职校与农村职校联合招生。
〔职业教育表彰活动〕为表彰近几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宣传先进事迹,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由各市县有关部门评审推荐,报经省教育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审定,授予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等20个单位为“海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授予蒋培福等50名同志为“海南省职业教育先进个人”。
〔推行学分制〕在总结全省7所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研究制定并下发了《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办法》。推进学校间和专业间的学分互认,承认学习者已有的学习和职业实践经历,并可折合成相应的学分。强化职业能力培养,加大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的力度。调整文化基础课程教学目标,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学。目前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在本年度秋季开始试行学分制。
〔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农村生源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85%,贫困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5%。本年度加大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力度,完善落实学生助学金、奖学金政策。全年安排资助贫困生经费250万元,比上年增加190万元;资助贫困生5 000人,比上年增加3 000 人。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数为34 230人,比上年增加5 691人,增长率为16%。其中,省属中职学校15 329人,技工类学校5 448人,民办中职学校2 778人,市县职业学校5 950人,高职中专、成人中专等500人,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4 225人。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中等职业学校全年毕业生人数为12 134人,就业学生11 061人,就业率达91%,其中学校推荐就业9 379人,中介介绍就业307人,其他渠道就业1 375人。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为:在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9 709人,合法从事个体经营的582人,升入各类高一级学校的770人;在第一产业就业的521人,在第二产业就业的2 577人,在第三产业就业的7 963人;在本省就业的8 997人,在外省就业的2 062人,在境外就业的2人。
〔半工半读试点〕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半工半读的各种形式和教学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共同研究制订了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探索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学生考核办法等学校管理制度,建立校企结合的长效机制。本年度海南银行学校和海南华侨商业学校被教育部列入全国100所半工半读试点职业学校。
〔成人高校招生〕全省有16 621人报名参加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比上年减少1 558人。其中,专科升本科5 427人,高中升本科582人,高中起点升专科10 612人。有74所成人高校在琼招生,招生计划为18 168个,实际录取新生14 203人,录取率85.5%,完成招生计划的78.2%。
〔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全年组织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30 564人报考。其中,新生9 202人,共70 656科次,比上年减少1 593人,减少5 780 科次。合格人数19 084人,合格率62.4%,合格34 571科次,合格率48.9%。组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4次,共2 800多人次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次,7 516人参加;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翻译证书考试、公派出国英语考试,共1 500 多人参加。
高等教育
〔高校党建工作〕组织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活动。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召开全省第八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审批有关高校设立党委,指导有关高校的党委换届。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召开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理论研讨班。全省普通高校共有大学生党员7 353人,占学生总数的8.2%;研究生总数1 544 人,研究生党员426人,占研究生总数的33.3%。全省高校有本科生党支部117个,研究生党支部12个,教职工党支部264个。
〔高等教育资源整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全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高校办学实力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整合高等教育资源、重点支持1所高校进入“211”高校行列的方案,并上报省政府审议。完成了将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琼州学院的工作。指导海南师范学院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的评估工作并于2006年底获得全国高校设置委员会评议通过。指导三亚卓达旅游职业学院办学主体的变更工作,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教育教学管理〕完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成立“海南省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研究、培训和相关业务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新办专业评审和评估工作,全年新增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40个。组织专家对本年度有第一届毕业生的新办本科专业进行评估。加强精品课程建设,经评估授予15门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称号,其中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的“网络经营实务”入选教育部2006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教学名师评选,7名教师被评为第二届全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对省外高校海南函授站进行评估,有39个函授站评估合格。成立海南省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全年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人数共22 114人,比上年增加4 424人。审核备案中等师范教育毕业生2 161人。完成2006年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科研工作〕做好上年度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62个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组织各级别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中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4项、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项、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8项、高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1项、人文社会科学项目21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7项以及2007年度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372项。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对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生态学、食品加工与贮藏工程两个硕士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优良)。做好海南大学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学位的推荐工作。全年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使全省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达到87个。支持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做好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申报工作。对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省外高校在本省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登记。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两个国家级考试。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印发《关于加强和改善高等学校学生新形势下政策教育的通知》。组织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举办全省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讨会、高校“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培训班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组织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开教学比赛。实施《海南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教师学陶海林、学生学张九精”活动。举办纪念长征胜利七十周年“传承伟大长征精神 争做民族复兴栋梁”主题演讲比赛。
〔资助贫困大学生〕全年发放国家和省助学、奖学金702万元,资助学生4 687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4 858人,贷款5 484.45万元,社会捐款452万元,资助学生1 022人,安排勤工助学岗位3万多个。由省财政从高校所收学费中安排10%用于资助高校贫困学生,受益学生1.20万人。
〔桂林洋高校区建设〕2006年,桂林洋高校区建设投资2.20亿元,完成第一批进驻高校区的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一期工程建设,实现了秋季招生的目标,共有7 000多名学生在高校区正常学习生活。第二批进驻的海南师范学院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和用地选址意见书,正在加紧进行规划设计、筹措资金和办理征地手续。
〔普通高校招生〕全省有41 037名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其中,文史类考生14 399人,理工类考生24 934人,艺术类考生611人,体育类考生718人,对口招生类考生375人。全国本专科989所高校在海南省计划招生35 907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16 230人,专科高职计划招生19 677人。本、专科实际录取36 982人(其中本科实际录取16 645人,专科实际录取20 337人)。
撰稿 曾维陆
审稿 黄国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