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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
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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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基本情况〕

2005年海南省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学校数(所) 教职工数 (人) 专任教师 (人)
一、高等教育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3)    
1、普通高校 (3)    
2、科研机构      
(二)普通高等学校 15 7698 4620
1、本科院校 4 4142 2423
2、专科院校 11 3361 2092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9 2593 1596
3、其他机构(点)(不计校数) (1) 195 105
其中:独立学院 1 195 105
(三)成人高等学校 1 107 67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1    
二、中等教育 662 38531 30189
(一)高中阶段教育 201 38495 9121
1、高中 109 34346 6601
普通高中 107 34331 6590
成人高中 2 15 11
2、中等职业教育 92 4149 2520
普通中专 24 2106 1173
成人中专 9 188 93
职业高中 45 1200 834
技工学校 14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11 655 420
(二)初中阶段教育 461 36 21068
1、普通初中 456   21062
2、职业初中      
3、成人初中 5 36 6
三、初等教育 3709 57375 50943
(一)普通小学 3106 56516 50598
(二)成人小学 603 859 345
其中:扫盲班 390 293 121
四、工读学校      
五、特殊教育 4 112 74
六、学前教育 721 8672 4845

注: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中包含普通初中的教职工数。

2005年海南省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毕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一、高等教育      
(一)研究生 143 513 1123
博士 15 23 70
硕士 128 490 1053
(二)普通本专科 11788 24480 69984
本科 4725 10426 33709
专科 7063 14054 36275
(三)成人本专科 7075 9421 21581
本科 2220 3464 7343
专科 4855 5957 14238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318 515
2、网络本专科生      
本科      
专科      
3、学历文凭考试      
4、其他(电大注册视听生)      
二、中等教育 176210 242553 653568
(一)高中阶段教育 45263 74834 186873
1、高中 30779 46433 118401
普通高中 30677 46433 118165
成人高中 102   236
2、中等职业教育 14484 28401 68472
普通中专 10222 19835 48643
成人中专 392 68 893
职业高中 1984 4332 8888
技工学校 1886 4166 10048
(二)初中阶段教育 130947 167719 466695
1、普通初中 130345 167719 466186
2、职业初中      
3、成人初中 602   509
三、初等教育 176582 182702 1062951
(一)普通小学 171364 182702 1056730
(二)成人小学 5218   6221
其中:扫盲班 1363   2340
四、工读学校      
五、特殊教育 124 228 1786
六、学前教育 51222 76462 120178

注:特殊教育学生数中包括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

2005年海南省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毕(结)业生数(人) 注册生数(人)
总 计 281803 223600
一、高等教育 5965 4919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二)自考助学班 249 355
(三)普通预科生   101
(四)进修及培训 5716 4463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3941 4138
岗位证书培训 169 162
     
二、中等教育 275838 218681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8417 5061
岗位证书培训 6811 1923
(一)中等职业教育 17934 2825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4100 1747
岗位证书培训 6811 583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257904 215856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4317 3314
岗位证书培训   1340

2005年海南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学校数(所) 毕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教职工数(人) 专任教师(人) 另有其他学生数(人)
一、民办高等教育              
(一)民办高校 3 121 928 1244 317 198  
本科学生              
专科学生   121 928 1244      
(二)独立学院(不计校数) (1)   822 822 195 105  
本科学生     719 719      
专科学生     103 103      
(三)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1            
二、民办中等教育              
(一)高中阶段教育 34 1801 4812 10345 3963 2479  
1.民办普通高中 20 1253 2783 6509 3601 2296  
2.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14 548 2029 3836 362 183 211
(二)初中阶段教育 77 7556 9413 28495      
1.民办普通初中 77 7556 9413 28495      
2.民办职业初中              
三、民办普通小学 99 10352 10981 67794 5200 3385  
四、民办幼儿园 548 17297 29776 57692 5627 2995  
另有:民办培训机构(不计校数) (79)       1108 446 52086

 注:1、“另有其他学生数”包括:学历文凭考试学生、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数; 
         2、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中包含民办普通初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
         3、“()”内数据为不计校数。

  〔教育投入与支出〕2005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6.85亿元,比上年增长20.34%。全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为31.42亿元,比上年增长26.64%。预算内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7.25亿元,比上年增长31.61%。单纯投入教育部门的预算内教育经费为27.10亿元,比上年增长34.45%,其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为23.31亿元,比上年增长27.08%;基建拨款为2.42亿元,比上年增长81.97%。

  2005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支出为47.53亿元,比上年增长20.12%。全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为34.07亿元,比上年增长26.80%。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为27.39亿元,比上年增长34.32%。全省教育部门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为27.24亿元,比上年增长36.90%,其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支出为23.25亿元,比上年增长28.51%;全省教育部门预算内基建拨款支出为2.42亿元,比上年增长81.98%。

  〔妥善处理高考移民问题〕2005年,全省共有44916名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中高考移民9793人,比上年增加6918人,占报考总人数的22%。海南省妥善处理了因高考移民剧增引发的问题,顺利完成了招生工作任务。一是省政府及时出台《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从政策上遏制高考移民。二是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派专人核查高考移民的户籍、学籍情况,重点审查“非限报生”的报考资格。三是及时将部分本科第二批院校调整到本科第一批进行招生,较好地保护海南省考生的利益。四是争取教育部和各有关院校对海南省招生工作的支持,努力增加招生计划。五是加强思想工作和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教师队伍建设〕2005年,全省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8.84%,比上年提高0.23个百分点;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6.01%,比上年提高0.41个百分点;普通高中专任教师6590人,学历达标率为83.71%,比上年提高3.22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的占教师总数的21%;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的占教师总数的34.22%,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教师总数的31.88%。

  完成了对全省3213名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其中认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数分别为862人、1541人、627人、183人。对1067名各类人员的教师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对241名非师范类毕业生的说课评估。开展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2881人获审批通过。制订《海南省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暂行规定》,下放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权限,规范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开展对全省教师系列近8万名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复查工作和业务档案整理工作。

  第21个教师节前,在全省开展评选第五届海南省中小学“十佳校长”和“十佳班主任”活动。授予邓有才等10人第五届海南省中小学“十佳校长”荣誉称号,授予陈吉灵等10人第五届海南省中学“十佳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韦绮丽等10人第五届海南省小学“十佳班主任”荣誉称号。

  〔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加强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等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制定《关于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2005年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县评选工作。及时将教育收费有关政策公布于众,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教育乱收费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会同省监察厅等部门促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违反教育收费规定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会同省财政厅对全省18个市县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秋季开学后,联合省财政、审计等6部门对全省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教育法制建设〕抓好促进《海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立法的有关工作,做好“十一五”教育立法规划,提出《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4个2006—2010年教育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做好教育部第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荐申报工作,深入学校调研探索全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和评估活动,海南省第一批4所“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被批准。组织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与省普法办联合举办2期共333名校长参加的全省中学校长法制培训班。

基础教育

  〔“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春、秋季开学期间,对全省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检查,完成基础教育有关报表统计工作,并对全省中小学入学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监控各地“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水平。强化“两基”工作的过程管理,对各市县基础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贯彻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2005年,全省小学秋季入学率为99.78%,比上年提高0.46个百分点,辍学率为0.11%,比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普通初中入学率为97.47%,辍学率为2.56%,比上年下降0.91个百分点,初中学生辍学率近年来首次控制在3%以内。

  〔德育工作〕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德育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德育工作,对海南中学等40个海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翁文珠等60名海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加快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步伐。加强对文昌市、陵水县、屯昌县等市县的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建设,使其正常开放并逐步发挥教育效益。加快昌江、定安、儋州、琼中、澄迈、保亭、琼海等市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步伐。配合教育部在文昌市召开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观摩培训会议。完成2004—2005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共评选出619名海南省“三好学生”、226名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开展第二届海南省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和海南省“星星火炬”奖章的评选工作。开展绿色上网卡捐赠活动,共向全省中小学生免费赠送价值800万元的绿色上网卡,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倡导健康上网,自觉抵制不良网站。组织开展第二次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参加系列活动的师生达300万人次。

  〔课程改革〕召开年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会议、全省普通高中课改工作会议、全省农村课改工作会议、课改办主任会议及各种类型的研讨会,及时部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各项工作;制定课改工作计划和指导意见,出台《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开展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活动。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训和专业指导工作,成立普通高中省中心教研组和普通高中教研协作区,开展学科中心组区域联动教研活动。实施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通用技术5个学科的国家级研修活动,培训高中教师532人。组织全省物理、化学8、9年级学科200多名教师的培训。组织实施全省高一年级各学科共3000多名教师参加的全员跟进培训。抓好琼海、澄迈、海口3个国家级校本研训基地建设,做好经验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关评价制度,出台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制订《2007年海南省高考方案(送审稿)》。加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宣传力度,参与组织策划中国教育电视台专题片《新课程在海南》的拍摄。

  〔普通高中教育〕批准举办乐东县民族中学高中部和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东方中学,审核批准设置海南中学东坡学校等5所民办高中学校,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上年增加15533人。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出台《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举办海南省实施推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省级实验园成果展示活动。组织示范幼儿园参加教育部门IBM“小小探索者”项目年会。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将幼儿园校车、园舍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列入幼儿园年检重点检查内容。重新修订《海南省幼儿园评估标准》,并按新标准对全省幼儿园开展等级评估活动。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与整治工作,对不合格幼儿园限期整改。开展幼儿教育发展情况调研工作。

  承办全国特殊教育秘书长工作会议。开展特殊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派出指导组到定安、澄迈等地进行业务指导。开展以“平等共享,促进残疾儿童就学”为主题的爱心助残活动,省教育厅机关干部、大中专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捐款4万多元。

  〔教师队伍建设〕年初省教育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省中小学校教职工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我省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我省中小学校聘用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和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职工定岗分流安置办法》,为实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政策依据。5月召开全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介绍了屯昌县、陵水县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部署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同时加强对各市县实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进行督查,督促各市县尽快出台本市县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召开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重点项目及培训教材建设研讨会,组织开发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教材,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有关实施方案、细则和管理办法。建立起在职中小学教师个人培训档案和实行学分登记年审管理制度,确立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学分登记与教师个人职称评聘相挂钩的激励长效机制。召开全省培训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对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进行部署。实施省级学科带头人“一带五”导师式培训工程,选派中学、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各45名、65名,分别负责培训民族贫困市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各215名、325名,为期一年。组织30名小学骨干校长、26名中学骨干教师、25名小学骨干教师,分别到北京、济南、南京等地的国家培训基地和先进学校跟班培训学习。组织全省23000多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全省新课程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小学82%,初中84%,高中89%。

  〔民族教育〕督促相关市县承担起巩固、发展寄宿制民族班的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民族班规模不断扩大,全省小学寄宿制民族班56个,在校生2260人;初中寄宿制民族班48个,在校生2406人。从秋季开学起,在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每年招收100名优秀少数民族高中生,实行免杂费、课本费、住宿费和补助寄宿生活费的政策。

  〔民办中小学管理〕开展民办中小学年检工作,公布上年度民办中小学年检合格学校名单,部署本年度年检工作。对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情况进行调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和招生广告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审核批准设置海南中学东坡学校、万宁市海之南实验学校高中部、东方市龙达学校高中部、儋州市丹阳学校高中部和定安县南丽湖实验学校高中部等民办高中学校。

  〔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一是从春季开学起,对各市县教育部门和省农垦系统举办的中小学校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全省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4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53亿元,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0.53万元,农垦系统自筹0.4亿元。全省受益学生达135.57万人,覆盖率达93.8%左右。秋季学期起,对在年收费低于3000元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减免杂费,免杂费资金累计达2.62亿元,受益学生达146.4万人。二是扩大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中央安排资金4180万元,省财政安排784万元,共计4964万元,为64万多名农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三是提高民族寄宿学生生活标准。省财政全年安排专项资金313万元,用于13个市县少数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达5940人。

  〔中小学危房改造〕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将分散在各部门管理的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统筹规划,相对集中地每年支持若干市县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6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攻坚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卫留成分别与三亚、文昌、陵水、屯昌、昌江、定安、琼中、五指山等8个市县的市县长签订危房改造工作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提出年底如不完成本市县危房改造任务,市县长要引咎辞职。8个项目市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管理,在半年时间内,省、市共投入12117.8万元,拆除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12.14万平方米,建设校舍面积20.4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危改任务,顺利地通过了省政府的验收评估。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综述〕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与资源整合,全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上年的81所减少为75所。全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2.86万人,在校生达7.01万人,比上年增长18%,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高等职业院校9所,招生9000多人,在校生2万人,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年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数由上年的446所增加到456所(中等职业学校39所,农村成人文化学校417所),重点开展技能性培训和转移后培训,全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79441人,培训后就业人数14389人,培训在乡农民180万人次。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劳动力及人才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面向市场,突出特色,灵活设置专业及培训项目,增强专业适应性。加强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实行校企结合,合作办学,与海南省企业管理协会联合召开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成立海南省职业教育校企结合联谊会,作为联系校企合作办学的桥梁。探索深化招生制度和学制改革新路子。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宏观调控的力度,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安排课程,制定教学计划,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召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研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工作新问题及对策。召开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印发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启动职业院校示范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加强技能和实践训练,提高学生就业能力。指导省农业学校和省商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对省职业院校重点实训基地建设进行评审,共评出7个实训基地上报教育部和财政部审批。投入100万元,完成陵水、琼中、昌江等地的职业学校实验室建设。

  〔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建设〕促请教育部、财政部将海南省6所中等职业学校列入中央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扶助项目资金(国债)计划,每所项目学校200万元共1200万元。利用中央专项资金,加快每个市县办好一所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陵水、保亭、琼海、省农业学校等项目学校已开工建设。支持省机电工程学校申报国家级重点学校,截至2005年12月底,全省共有8所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9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专业7个。全省有15所市县职业学校通过联合、挂靠等方式与12所省级职业学校签订联合招生协议,采用“1+2”办学模式,实现异地合作办学,其中保亭、琼海、东方等市县职业学校规模扩大,逐步办成为“打工经济”服务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举办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员培训班,30多名教师经培训和考核,获得职业指导师证书。

  〔民办职业教育〕加强民办职业院校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使其规范办学,提高办学公信度和竞争力。成立民办职业学校协作会,加强学校间的沟通合作,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全省有14所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年招生人数2029人,在校生人数3836人,毕业生人数548人。全省有3所民办高校,全年招生988人,在校生人数1244人,毕业生121人。

  〔成人高校招生、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2005年,全省有18176人报名参加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共有85所高校在琼招生,录取新生16031人,录取率为88.2%。组织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32157人报考,实际参加考试28200人,共63731科次,合格人数20497人,合格率72.66%,合格科37993次,合格率59.61%。共有4143人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其中本科1451人、专科2692人。组织2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44405人次参加考试。组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2次,1500多人次参加;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次,7000多人参加;组织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翻译证书考试、托福考试、公派出国英语考试,1000多人参加。

高等教育

  〔高校党建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省委召开海南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暨第七次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海南省教育工委系统“七一”表彰大会,对海南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党总支部等4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华南热带农业大学陈海芳等50名优秀共产党员,海南师范学院温强等3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加快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步伐,普通高校学生党员占普通高校大学生总数的8%,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党员占高职高专学生总数的4%,研究生党员占研究生总数的35%。指导高校、厅直属学校党组织进行换届和成立党委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海南省教育工委“十一五”规划。开展“党的知识+致富技术”教育科技下乡活动3次。发动高校、厅直属学校师生为海南省旱灾地区捐款18万多元。

  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指导,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新形势下政策教育的通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订《海南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以继承和弘扬海南“二十三年红旗不倒”精神为主题的读书实践征文活动。大力开展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的培训,举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培训班。召开海南省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理论研讨班。开展海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举办首届海南网络大专辩论会。

  〔教育教学管理〕开展第5次高校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共评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21项。组织开展对4所本科院校13个有首届毕业生的新办本科专业进行专业评估,并授予其学士学位授予权。组织评审年度省级精品课程12门。组织省高校专业设置评议会评议审核,共新增本科专业点31个,高职高专专业点68个。完成对各高校已设高职高专专业的审核工作,共有240个专业点列入招生计划。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组织开展全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省高职高专英语口语大赛等。做好本年度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共注册18905人。

  〔重点学科建设〕各高校加强传统学科专业的改造,压缩布点过多、社会需求饱和、就业困难的学科专业,加强重点学科、示范专业、试点专业建设,打造一批学科专业品牌,使其逐步形成海南省高校的优势和特色。截至12月底,全省高校有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各1个,省级重点学科16个,重点实验室5个,重点课程18门,本科专业达到155个。分别组织专家对第一批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进行评估验收,对第二批省级重点学科的责任教授人选进行评议审核,共批准6个重点学科责任教授。对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书进行评审、上报并获批准。对各高校申报下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课题进行评审,确定69项为科研立项项目。组织评选全国2005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专家,周永灿、洪葵、谭光宏等3名优秀年轻专家获选。

  〔研究生教育〕2005年全省共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新增硕士点数量多于全省3所高校原有硕士点总数。截至12月底,全省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3家,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点7个,硕士点84个,专业学位点4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点9个,有在校研究生1123人。

  〔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资助工作〕一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新进展。9月初被教育部通报批评后,省政府多次召开省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全力推进。截至12月底,有国家助学贷款需求的12所高校与银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有2407人向银行提交申请,申请金额3048.8万元,审批合同金额1766.815万元;实际发放人数1500人,金额1766.815万元。二是中央安排海南省高校学生国家助学奖学金502万元,资助学生达3087人,其中,国家助学金439.6万元,资助学生2931人;国家奖学金62.4万元,奖励学生156人。省财政安排高校学生助学奖学金100万元,其中助学金50万元,奖学金50万元。三是继续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完成了中海油扶贫资金资助300名贫困大学新生的工作,每人获一次性资助5000元。配合省文明办等部门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评审工作,资助优秀贫困大学新生160名,每人每学年5000元。

  〔桂林洋高校新区建设〕桂林洋高校新区建设是海南省“十一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其目的是解决海南部分高校发展空间不足,提升高校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桂林洋高校新区占地面积667公顷,规划进驻学校8所,办学规模为在校生10万人,教职工1万人,建设期为2005—2008年。该项目已于9月8日奠基,12月22日破土动工。为了确保首批进驻的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于2006年秋季在新校区招生入学,省政府同意成立桂林洋高校新区建设办公室,统筹桂林洋高校新区各项建设工作。高校新区采取“政府统筹、学校建设、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建设模式,顺利推进。截至12月底,项目进展情况良好。

撰稿 曾维陆
审稿 黄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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