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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
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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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基本情况〕


2005年广东省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学校数(所) 教职工数(人) 专任教师(人)
一、高等教育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29)    
1、普通高校 (21)    
2、科研机构 (8)    
(二)普通高等学校 102 90771 54257
1、本科院校 37 62044 35060
2、专科院校 65 25209 16647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61 23181 15340
3、其他机构(点)(不计校数) (12) 3518 2550
其中:独立学院 9 3518 2550
(三)成人高等学校 20 9172 5401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58 3494 1870
二、中等教育 5326 412004 342198
(一)高中阶段教育 1974 411464 120702
1、高中 1147 362377 86968
普通高中 981 360341 86079
成人高中 166 2036 889
2、中等职业教育 827 49087 33734
普通中专 292 27494 18176
成人中专 110 5702 3520
职业高中 239 13973 10691
技工学校 186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128 1918 1347
(二)初中阶段教育 3352 540 221496
1、普通初中 3301   221224
2、职业初中      
3、成人初中 51 540 272
三、初等教育 21497 464287 403929
(一)普通小学 21228 463715 403824
(二)成人小学 269 572 105
其中:扫盲班 227 239 9
四、工读学校 2 73 55
五、特殊教育 67 1782 1360
六、学前教育 10359 158971 91789

注: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中包含普通初中的教职工数。

2005年广东省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毕业生数 (人) 招生数 (人) 在校生数 (人)
一、高等教育      
(一)研究生 9489 17054 43942
博士 1342 2802 9049
硕士 8147 14252 34893
(二)普通本专科 157082 306956 874686
本科 61059 136527 428579
专科 96023 170429 446107
(三)成人本专科 97547 144159 295618
本科 26057 49090 96523
专科 71490 95069 199095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4779 12457
2、网络本专科生 6984 17260 43663
本科 6368 12593 34627
专科 616 4667 9036
3、学历文凭考试 4571   13012
4、其他(电大注册视听生)      
二、中等教育 2015550 2590820 7152421
(一)高中阶段教育 639962 964219 2519893
1、高中 395498 569753 1528676
普通高中 374445 569753 1489863
成人高中 21053   38813
2、中等职业教育 244464 394466 991217
普通中专 108352 164765 418353
成人中专 26353 33020 86688
职业高中 54378 81480 205121
技工学校 55381 115201 281055
(二)初中阶段教育 1375588 1626601 4632528
1、普通初中 1368854 1626601 4627044
2、职业初中      
3、成人初中 6734   5484
三、初等教育 1684078 1641550 10681018
(一)普通小学 1674305 1641550 10670304
(二)成人小学 9773   10714
其中:扫盲班 3080   2800
四、工读学校 132 156 224
五、特殊教育 3086 3363 25752
六、学前教育 1082389 1195189 2139186

注:特殊教育学生数中包括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

2005年广东省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毕(结)业生数(人) 注册生数(人)
总 计 2603637 1902258
一、高等教育 231077 128524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3852 6416
(二)自考助学班 17556 31362
(三)普通预科生   929
(四)进修及培训 209669 89817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83338 30698
岗位证书培训 36488 25307
     
二、中等教育 2372560 1773734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324445 249730
岗位证书培训 391758 281833
(一)中等职业教育 557017 267960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166729 93636
岗位证书培训 106277 53496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1815543 1505774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157716 156094
岗位证书培训 285481 228337

2005年广东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学校数(所) 毕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教职工数(人) 专任教师(人) 另有其他学生数(人)
一、民办高等教育              
(一)民办高校 25 12505 35788 79363 8136 4981 5962
本科学生     1291 1291      
专科学生   12505 34497 78072      
(二)独立学院(不计校数) (9) 1230 24104 44970 3518 2550  
本科学生   64 17299 31757      
专科学生   1166 6805 13213      
(三)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58       3494 1870 49283
二、民办中等教育              
(一)高中阶段教育 209 28131 64136 145844 35965 24288  
1.民办普通高中 86 11676 27625 65673 29610 20656  
2.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123 16455 36511 80171 6355 3632 8248
(二)初中阶段教育 486 61007 129059 322699      
1.民办普通初中 486 61007 129059 322699      
2.民办职业初中              
三、民办普通小学 821 112899 213604 1104628 62909 44849  
四、民办幼儿园 6128 312787 364391 883922 92090 53353  
另有:民办培训机构(不计校数) (1518)       20982 12906 862817

 注:1、“另有其他学生数”包括:学历文凭考试学生、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数; 
         2、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中包含民办普通初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
         3、“()”内数据为不计校数。

  〔教育投入与支出〕2005年全省教育经费收入773.92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423.51亿元,占54.72%;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26.84亿元,占3.47%;校办企业、勤工俭学、社会服务收入中用于教育的经费5.11亿元,占0.66%;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学经费68.34亿元,占8.83%;社会捐集资10.44亿元,占1.35%;事业收入211.38亿元,占27.31%。

  2005年广东省全口径教育经费支出总额802.90亿元,比2004年增加96.82亿元,增长13.71%。按隶属关系分,中央部委所属在粤院校教育经费支出41.35亿元,占5.15%;广东地方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支出761.55亿元,占94.85%。

  〔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5年8月9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

  该《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二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四是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五是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六是初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七是全面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八是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九是加强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十是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多元投入体制;十一是大力促进教育区域合作和教育国际化;十二是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根据本实施意见,广东省将积极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选择若干个不同类型的市、县(市、区)作为试点,形成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也应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县(市、区)、乡镇、学校教育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本省教育现代化进程。

  〔教育部与广东省政府签署《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9月22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分别代表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签署《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教育部将组织有关所属高校支持广东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广东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建立咨询委员会;协助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发展提供咨询和指导。

  教育部和广东省共同支持教育部所属高校与广东省优势企业联合搭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共建产学研结合基地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支持有关高校联合广东省属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广东省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的投标,进行项目的联合攻关。

  教育部在重点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广东高校政策上的指导和扶持;广东省属高校可选派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到教育部有关部属高校作访问学者,进行重点培养以提高其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广东省将对教育部有关部属高校在进入广东省自主创新园区或建立科研基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并将其纳入到广东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体系中;在科研项目申报、投标、与科研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的联合攻关、开发等方面,广东省将对教育部所属高校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推进免费义务教育〕2005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决定从2005年秋季起在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试点工作。

  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总体目标:从2005年秋季起,在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从2006年秋季起,鼓励支持珠江三角洲有条件的市开展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全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从2008年秋季起,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措施: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资金,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其他地区除珠江三角洲以外的农村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资金,均由省和市、县(市)财政按比例负担,省财政负担80%,市、县(市)财政负担20%,县(市)负担部分由省财政厅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扣减,统一下拨。珠江三角洲以外14个地级市市辖区的农村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资金,原则上由各市财政自筹解决,确有经济困难的,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珠江三角洲各市农村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资金,由各市财政自筹解决。

  〔实施农村教育“五项工程”〕9月23日,广东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农村基础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实施“五项工程”切实解决我省农村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意见》。这五项工程是: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工程。从2005年开始,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全面进行改造,改造的重点是学生宿舍、饭堂、厕所和冲凉房等。至2007年底,全省基本完成。

  ——义务教育“五〇班额”工程。至2007年底,全省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左右,达到国家“普九”要求。

  ——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至200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基本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基本能保证实验课正常开课的需要。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演示实验开出率要达100%,分组实验开出率达90%以上。

  ——普通高中“扩容促优”工程。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在未来2-3年内要新建一至两所普通高中;至2007年,经济欠发达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要达到75%,同时,要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加快优质高中学校建设,增加优质学位数量。

  ——“强师兴教”工程,全面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优先保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坚决纠正有编不进的现象,清退不合格教师。2007年底前要全部辞退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加快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建立校级领导和教师在县域范围内定期轮换制度,促进城乡教师之间的交流。

  为了更好地实施“五项工程”,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至2007年,省财政每年将继续拨出5亿元专款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每年拨出1亿元专款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改造农村中小学学生生活设施;每年拨出1亿元专款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调整省现有教育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每年安排教育专款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建设。

  〔学校体育工作〕广东省中学生体育代表团在第九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上共夺得金牌20枚,有10人(2队)7次破6项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纪录,12人(4队)21次破15项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游泳纪录,破纪录人数、次数及项目均居全国之冠,包揽了运动会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奖牌总数三项第一。广东省大学生体育代表团参加了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破纪录人数、次数和项目均居全国首位,获代表团团体总分第一名。

基础教育

  〔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大力开展学校及周边专项整治工作。全省组织出动了20多万人次参加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各市交叉检查。编写了《交通安全,从我做起》教育读本,并印制了60多万册免费发放给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安全管理培训。举办消防宣传进学校系列活动。

  〔九年义务教育〕2005年全省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学生辍学问题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25246所,比2000年减少2795所;招生人数327万人,比2000年增加28.4万人;在校生人数1530万人,比2000年增加211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68%,五年保留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7.15%,初中三年保留率93.14%,比2000年提高近6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教育〕2005年全省普通高(完)中981所(其中民办86所),校均规模人数1519人,比2000年增加753人。

  全省普通高中招生57万人,比2000年增加28.3万人,增长98.64%,年均增长率为19.73%;普通高中在校生149万人,比2000年增加76万人,增长105.42%,年均增长率为21.08%;每万人口普通高中在校生数为187人,比2000年增加87人,增长87%;初中毕业生升普通高中比例为41.75%,比2000年增长16.5%。

  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高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多方筹措资金,多种形式办学,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取得较好的成效。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制定了《广东省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校教学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课程改革配套政策文件。全面抓好教师培训工作。目前,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按教育部部署,稳步推进,课程改革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全省有中小学教师73.6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9万人,增长了34.7%;2000年至2005年,全省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从26%提高到68.12%;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从17.2%提高到36.31%;普通高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从67.5%提高到83.62%。

  2005年9月,省教育厅会同省编办、财政厅、人事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年度报告制度和规范申请编制程序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做相应调整,实行动态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工作,2005年全省共组织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共计3000多人次。

  〔教育信息化〕全省21个市教育局完成了信息网络中心建设,实现与省光纤连接,142个县(区)教育局中已有108个县(区)与市教育局实现网络光纤连接,占县(区)总数的76%。全省981所高中已实现网络连接的有640所,占总数的65.24%。建立省级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和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实践基地。全省有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344所,其中55所进入全国1000所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2005年全省中小学拥有可供教学使用的计算机79.8万台,计算机生机比为19∶1,计算机室14222间,语言实验室6261间,乡镇中心小学以上都有计算机室和语言实验室。本省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电脑作品比赛活动连续四年获奖成绩名列全国第一。

  〔民族教育〕广东民族地区教育快速发展。省政府扩大了对3个民族县(连山、连南、乳源)中小学寄宿生的补助范围,3个民族县每年享受免书杂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达39579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50.7%。小学入学率乳源、连山达100%,连南99.7%;小学升学率3个民族县达100%。近3年来,省财政共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扶持3个民族县发展普通高中。省政府又决定,2005、2006两年省财政资助4000万元扶持连山、连南发展高中教育,帮助3个民族县各新建1所普通高中。2005年广东省教育厅荣获国务院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称号。

  〔教育督导工作〕以创建教育强镇、强区、强市督导验收为抓手,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至2005年底,全省共评出省教育强镇118个,省教育强区(县、市)20个,省教育强市4个。深圳市、佛山市、中山市、东莞市4个市先后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至2005年底,全省现有省、市、县一级学校6400多所,其中省一级学校1030所,市一级学校1700多所,县一级学校3700多所,省一级幼儿园230所。县一级以上等级学校占省中小学总数的1/4强。县一级以上学位600多万个,占全省中小学学位1/3。

  从2003年起广东省建立县级党政领导教育工作考核督导制度。2005年,教育部在广东召开了县级党政领导教育工作考核督导工作现场会,肯定了广东近几年来的督导工作,总结推广了广东的经验。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2005年本省中等职业教育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全省有中等职业学校832所(含技工学校191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含技工学校)达到40.8万人,比2004年增加4.78万人,增长13.5%;在校生数103.8万人,比2004年增加8.4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超额完成了教育部下达本省今年扩招4万的任务。

  2005年新增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33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4所。2005年确定46个重点建设专业点,使全省重点建设专业点达到177个,其中8个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建设的示范性专业点,重点建设专业点招生数约占全省招生规模的30%。

  继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双证书”制度的试点工作。部分专业实行学制改革、实行弹性学制。积极推行学分制,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半工半读、顶岗实习模式。积极实施“职教扶贫计划”、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鼓励广东中职学校与西部省份中职学校联合办学合作招生。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骨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骨干教师1854人,考取职业技能证书1574人,其中考取高级以上技能证书1152人。

  〔民办职业与成人教育〕现有民办中职学校123所,招生3.7万人,在校生达到8万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150所,占全省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44%。在大力发展民办职业与成人教育同时,加强对民办学校特别是专修学院转型的指导。制定规章,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社区教育〕2005年组织召开了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现场交流会。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大中城市和珠三角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省2605个培训学校(机构)共培训学员172万人次,占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总量的66.6%。

高等教育

  〔综述〕2005年新设立普通高校7所。全省普通高校数达到102所,其中本科院校37所,高职高专65所。全省民办高校24所,其中本科2所,专科21所,另有民办独立学院9所。民办高校在校生约12万人。

  2005年全省研究生招生1.71万人,比2004年增长15.1%,在校生4.39万人,增长18.7%。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30.7万人,比2004年增长16%,在校生87.47万人,比2004年增长20.3%。成人高校招生14.4万人,在校生29.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2%。

  〔广州大学城建设与管理〕2005年9月,广州大学城10所高校4万新生3万老生顺利入住,加上2004年入住的4万新生,2年内广州大学城高校学生人数达到11万人。广州大学城校园土地面积820公顷,校舍面积538万平方米,规划学生规模15万人。召开广州大学城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建立广州大学城高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积极协调促进大学城综合管理。加强大学城合作办学机制和途径的探索,按“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推进大学城高校学分互认、课程互选、馆际互借、开放实验室和其他优秀教育教学资源,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共知共建共享机制,提高投资使用效益。

  〔“985工程”建设〕2005年8月,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签署继续重点共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协议,决定继续进行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985工程”的二期共建,投入建设经费规模数达16亿元,其中广东省投入经费规模10亿元,主要通过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重点建设,促进两校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加快高水平师资队伍、管理队伍、技术支撑队伍的建设,促进两校若干学科达到或接近国际一流学科水平,为国家和广东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教育、知识和科技支撑。

  〔高校专业建设〕进一步做好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2005年受理全省普通本科院校申请备案和审批本科专业199个,高职高专教育专科专业申报356个。到2005年6月底,本省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点数达3565个。其中,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教育专业目录内专业181种,目录外专业55种,分布在11个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点数1328个;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科专业种类271种,分布在19个专业大类的专业点数2237个。

  〔毕业生就业指导〕2005年全省参加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共16.48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0.98万,本科毕业生6万,专科(高职)毕业生9.5万人。9月1日,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9.82%,比去年同期高出3.42%;待就业率为0.16%,灵活就业率48.84%。2005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5%。

  〔国家助学贷款〕2005年12月底,全省98所高校中(不含部委属院校)有79所高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5.34万人,签订了6.68亿元的贷款合同,实际获得贷款3.83亿元,省财政支付贴息资金共1472.3万元。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7月28日,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8月14日,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10年要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格局,形成以人为本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体系;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构建完善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体系;实现教育方式方法多样化、实践教育规范化和教育手段现代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高。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投入。高等学校要落实《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的规定,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达到当年政府拨给的事业费的3%并列入预算,同时从收缴学费中按每生每年2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教师队伍建设〕2005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教师总量达到54247人(含聘任教师)。各高校引进各类人才和选留优秀毕业生5050人,其中引进博士生导师46人,正教授(研究员)282人。通过内延外聘等办法,多渠道解决了本省高校教师队伍补充问题,缓解了高校教师紧缺的矛盾。高校“千百十工程”现有培养对象1444人,其中国家级培养对象19人、省级培养对象187人、校级培养对象1238人。

撰稿 石勰平 张振超 云永先
审稿 郑德涛    

深圳市教育

  〔基本情况〕

2005年深圳市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学校数(所) 教职工数(人) 专任教师(人)
一、高等教育 10 5634 3047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4 503 295
1、普通高校 4 503 295
2、科研机构    
(二)普通高等学校 4 4166 2354
1、本科院校 1 1998 1133
2、专科院校 2 2112 1191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2 2112 1191
3、分校、大专班(点)(不计校数) 1 56 30
(三)成人高等学校[color=#ff0000] [/color] 1 609 251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2 356 147
1、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2 356 147
2、非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二、中等教育 266 21245 15804
(一)高中阶段教育 71 21245 5874
1、高中 52 18840 4294
普通高中 50 18713 4266
成人高中 2 127 28
2、中等职业教育 19 2405 1580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4 311 186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4 264 181
职业高中 8 1158 849
技工学校 3 672 364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二)初中阶段教育 195 9930
1、普通初中 195 9930
2、职业初中    
3、成人初中    
三、初等教育 358 30194 23866
(一)普通小学 358 30194 23866
(二)成人小学    
其中:扫盲班    
四、工读学校 1 35 26
五、特殊教育 1 215 115
六、学前教育 744 21376 11973

注: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包含普通初中数据。

2005年深圳市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毕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一、高等教育 13153 22838 60910
(一)研究生 861 2429 6055
(二)普通本专科 8146 12615 39259
(三)成人本专科 4146 7794 15596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2、网络本专科生    
3、学历文凭考试    
   
二、中等教育 65135 107308 271865
(一)高中阶段教育 21891 39225 96414
1、 高中 15740 27671 68506
普通高中 15119 24222 65057
成人高中 621 3449 3449
2、中等职业教育 6151 11554 27908
普通中专 373 169 773
成人中专 1079 3767 7120
职业高中 3977 4977 13705
技工学校 722 2641 6310
(二)初中阶段教育 43244 68083 175451
1、普通初中 43244 68083 175451
2、职业初中    
3、成人初中    
     
三、初等教育 75517 101274 566278
(一)普通小学 75517 101274 566278
(二)成人小学    
其中:扫盲班    
     
四、工读学校 42 38 106
五、特殊教育 31 52 595
六、学前教育 54204 58658 147672

注:其他各类高等教育学生数未包含成人高校举办的学生数。

2005年深圳市各级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学校数(所) 毕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教职工数(人) 专任教师(人)
一、民办高等教育  2 989 388 2647 356 147
(一)普通高校 2 989 388 2647 356 147
(二)成人高校        
(三)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二、民办中等教育机构 147 11865 30742 70699 6286 4131
(一)高中阶段教育 17 1352 7010 13777 6286 4131
其中:民办普通高中 15 1352 5380 11396 6047 4002
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2 1630 2381 239 129
(二)初中阶段教育 130 10513 23732 56922    
其中:民办普通初中 130 10513 23732 56922    
民办职业初中        
三、民办普通小学 106 27405 50262 254018 14344 10276
四、民办幼儿园 440 31630 34403 86009 11710 6765

注: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包含民办普通初中数据。

  〔综述〕2005年,是深圳教育发展史上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年头。全市教育系统以建成教育强市为新的起点,以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新的突破,以半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突出发展主题,加快改革创新,各类教育都有了新的发展。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380所,其中: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单位9个(市属高校3所,大学城引进4所,民办高校2所),基础教育1349所(普通中学245所、普通小学358所)职业教育15所,成人教育有7所(电大1所,成人中专4所,成人中学2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02.13万人,其中基础教育95.52万人(普通中学24.05万人、普通小学56.63万人、幼儿园14.77万人),普通高等教育4.53万人,职业教育2.08万人。

  〔基础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首先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抓起,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通知》,提出现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住宅开发区新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改制为非公办形式办学;建立健全校长交流、教师合理流动的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均衡配备等10条具体措施,促进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均衡发展。在公布高考成绩时,既强调优秀率,又宣传进步率,采取多种形式强力扭转愈演愈烈的“状元文化”不当风气,通过总结和宣传罗芳中学王伟华老师的育人经验和事迹,提倡有教无类、关爱每一个学生,努力为每一个孩子提供相对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和学习条件。与此同时,继续做好学校效益评估工作,促进办好每一所学校,进一步扩大优质学位。创造条件,申报14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积极做好迎评准备。

  〔素质教育〕以课改为核心环节,推动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研究出台了《深圳市2005年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深圳市2005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全面推进中考中招改革,并结合实验年级与非实验年级、综合科与分科教学的不同情况,深圳市中考实行“三类考生,三套试卷,分三块录取”的中考中招办法,强调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有较好的导向作用。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市中小学生与学校签订《学生安全文明承诺书》,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以“弘扬民族精神,培育现代公民”为主题,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丛飞精神大家谈”主题班会、“祖国宝岛台湾在我心中”板报手抄报展评、“关注孩子心灵成长”家庭教育报告会等活动。与市关工委一道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新机制。为加强中学生人文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市教育局与市文联等部门联合主办了“全国首届校园文学论坛”,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研究制定和全面实施《深圳市中小学网络文明教育工作方案》和《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强化法制意识和道德建设。强化艺术教育特色,印发《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成功举办深圳市第七届学校合唱节、深圳市首届青少年艺术设计大赛、教育系统庆祝2005年教师节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文艺晚会等,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申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进展顺利,申办报告撰写、对外宣传联络、场馆规划建设等全面启动,奥体中心城等项目规划已完成国际招标。

  〔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学校维稳和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对于出现的“涉日”游行示威、华茂学校和建华学院问题和少数学生参与部分群众聚集深南大道事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做好维稳工作,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鸿忠书记特别对教育局劝导11月6日聚集深南大道的部分学生全部归校的做法,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作出这样的批示:“市教育局的工作成效说明,综治维稳工作一定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2005年,市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带队分五路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教育局以实施《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制度和责任。组织力量排查学校安全隐患52处,形成专项整治报告呈报“两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两轮共105天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行动,优化教书育人环境。在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管理配套制度,重点在“校巴”安全、非教育教学时段安全等方面出台了规范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制订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含食物中毒、传染病)应急预案,做好食品和生命健康安全等工作。

  〔职业与成人教育〕改革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职教规模,2005年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1554人,比上年增长39%。改革办学模式,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规范成人教育审批制度,对第一、第二批符合条件的共166家教育机构予以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全市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都达到市一级以上标准,其中85%为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积极构建学习型社区,全市设立社区学院3所,社区学校29所,社区教育站163个。举办深圳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市近200家教育培训机构约35万人次参加学习周活动。

  〔高等教育〕2005年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4.53万人,比上年增长12%。户籍适龄人口(18—22周岁)全日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3.4%,常住适龄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7.7%。深圳大学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从而实现了深圳市高等教育博士点零的突破。深圳大学城以制度建设为重点,2005年制定的《深圳大学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资助管理办法》、《深圳大学城园区(西区)管理及费用实施方案》获市政府原则通过;南开大学深圳金融工程学院即将入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通过评估被专家遴选推荐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六年发展规划》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加快。

  〔高考“阳光工程”〕2005年全市参加高考人数18368人,比去年增加3627人,增幅30%;4万多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深圳市委鸿忠书记、宗衡市长等市领导对高考中考组织工作非常重视,意珍副书记、小培副市长先后多次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考场现场办公,全力落实“两考”备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精心部署下,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和谐联动,整个招生过程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圆满达到预期目标。省招委会发出高考工作简报,通报表扬深圳市高考工作,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派驻深圳市的巡视组,给予很高评价,广大考生和家长对“两考”组织工作也表示满意。

  〔民办教育管理〕加大管理力度,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以重新登记核发办学许可证为契机,对民办学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整顿,促进硬件条件和办学质量的提升,同时狠抓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督查各区对民办中小学财务审计情况,健全民办学校财务审计制度,提高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

  〔教育行政管理〕2005年,深圳市教育局出台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健全责任体系减庸提能工作方案》,要求深圳市的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即强化责任意识,变被动负责为主动负责;完善责任链条,变有缝链接为无缝链接;加强责任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和全程问责;加强队伍管理,变弹性管理为刚性管理。与之配套还制定了《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深圳市教育局岗位责任书》、《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育人事的事前监察规程》、《深圳市教育局依法行政责任制》、《深圳市教育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深圳市教育局机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深圳市教育局机关干部考核办法》等规章,建立了一套制度完善、闭合环路的教育行政责任体系和减庸提能长效机制。

  〔教育督导工作〕举办了专职兼职督学培训班,逐步推行教育督导资格制和专业化,在此基础上成立深圳市教育督导评估团。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深圳市市督学管理规定》和《等级学校评估程序》。2005年对深圳市六区党政主要领导2004年的基础教育实绩进行了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级学校评估取得历史最好成绩。2005年全市共有88所学校(园)申报并通过省级学校评估,相当于历年省一级学校总量的44%,有力促进了全市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通过办学效益评估,确定47所学校、幼儿园为办学效益奖励学校。

撰稿 赖群阳
审稿 黄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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