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基本情况]
2005年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
学校数(所)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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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普通高校 |
(15) |
|
|
| 2、科研机构 |
(4) |
|
|
| (二)普通高等学校 |
68 |
64491 |
38402 |
| 1、本科院校 |
27 |
38170 |
20007 |
| 2、专科院校 |
41 |
16052 |
10841 |
|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
36 |
14032 |
9720 |
| 3、其他机构(点)(不计校数) |
(29) |
10269 |
7554 |
| 其中:独立学院 |
20 |
7688 |
6021 |
| (三)成人高等学校 |
16 |
6378 |
4009 |
|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32 |
2063 |
930 |
| 二、中等教育 |
3522 |
239384 |
201177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1533 |
238898 |
90828 |
| 1、高中 |
927 |
197222 |
58408 |
| 普通高中 |
611 |
194890 |
56882 |
| 成人高中 |
316 |
2332 |
1526 |
| 2、中等职业教育 |
606 |
41676 |
32420 |
| 普通中专 |
51 |
5477 |
3720 |
| 成人中专 |
83 |
2710 |
1797 |
| 职业高中 |
389 |
28743 |
22976 |
| 技工学校 |
83 |
|
|
|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
306 |
4746 |
3927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989 |
486 |
110349 |
| 1、普通初中 |
1913 |
|
110015 |
| 2、职业初中 |
1 |
|
|
| 3、成人初中 |
75 |
486 |
334 |
| 三、初等教育 |
6367 |
178294 |
162434 |
| (一)普通小学 |
6101 |
177886 |
162183 |
| (二)成人小学 |
266 |
408 |
251 |
| 其中:扫盲班 |
130 |
166 |
121 |
| 四、工读学校 |
2 |
54 |
43 |
| 五、特殊教育 |
62 |
1531 |
1233 |
| 六、学前教育 |
11472 |
98629 |
62679 |
注: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中包含普通初中的教职工数。
2005年浙江省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 (人) |
在校生数 (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 |
5558 |
9577 |
25637 |
| 博士 |
1058 |
1687 |
6357 |
| 硕士 |
4500 |
7890 |
19280 |
| (二)普通本专科 |
133051 |
197896 |
651307 |
| 本科 |
54584 |
100359 |
349599 |
| 专科 |
78467 |
97537 |
301708 |
| (三)成人本专科 |
80905 |
106827 |
213146 |
| 本科 |
31421 |
46769 |
84824 |
| 专科 |
49484 |
60058 |
128322 |
|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
|
|
|
|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
2959 |
7555 |
| 2、网络本专科生 |
6293 |
7343 |
20216 |
| 本科 |
6293 |
6801 |
19674 |
| 专科 |
|
542 |
542 |
| 3、学历文凭考试 |
5449 |
|
16199 |
| 4、其他(电大注册视听生) |
|
|
2931 |
| 二、中等教育 |
1226560 |
1169529 |
3549808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521127 |
609021 |
1767651 |
| 1、高中 |
283285 |
303986 |
946221 |
| 普通高中 |
259874 |
303986 |
899961 |
| 成人高中 |
23411 |
|
46260 |
| 2、中等职业教育 |
237842 |
305035 |
821430 |
| 普通中专 |
38308 |
43561 |
129439 |
| 成人中专 |
21653 |
16882 |
44208 |
| 职业高中 |
158819 |
204056 |
559131 |
| 技工学校 |
19062 |
40536 |
88652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705433 |
560508 |
1782157 |
| 1、普通初中 |
637297 |
560508 |
1710877 |
| 2、职业初中 |
67 |
|
|
| 3、成人初中 |
68069 |
|
71280 |
| 三、初等教育 |
573431 |
489600 |
3445058 |
| (一)普通小学 |
552525 |
489600 |
3424042 |
| (二)成人小学 |
20906 |
|
21016 |
| 其中:扫盲班 |
4169 |
|
3352 |
| 四、工读学校 |
48 |
70 |
118 |
| 五、特殊教育 |
1782 |
1465 |
12889 |
| 六、学前教育 |
466346 |
500772 |
1322245 |
注:特殊教育学生数中包括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
2005年浙江省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结)业生数(人) |
注册生数(人) |
| 总 计 |
4808585 |
4413840 |
| 一、高等教育 |
245544 |
137656 |
|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5476 |
7638 |
| (二)自考助学班 |
2772 |
19097 |
| (三)普通预科生 |
|
28 |
| (四)进修及培训 |
237296 |
110893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55105 |
21174 |
| 岗位证书培训 |
53962 |
7630 |
| |
|
|
| 二、中等教育 |
4563041 |
4276184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517275 |
509025 |
| 岗位证书培训 |
618712 |
556438 |
| (一)中等职业教育 |
356731 |
216668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102812 |
63940 |
| 岗位证书培训 |
118479 |
49426 |
|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4206310 |
4059516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414463 |
445085 |
| 岗位证书培训 |
500233 |
507012 |
2005年浙江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
学校数(所)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另有其他学生数(人) |
| 一、民办高等教育 |
|
|
|
|
|
|
|
| (一)民办高校 |
10 |
8871 |
18120 |
47882 |
3572 |
2405 |
6959 |
| 本科学生 |
|
755 |
2463 |
7576 |
|
|
|
| 专科学生 |
|
8116 |
15657 |
40306 |
|
|
|
| (二)独立学院(不计校数) |
(20) |
17312 |
39590 |
124662 |
7688 |
6021 |
|
| 本科学生 |
|
17214 |
37659 |
122034 |
|
|
|
| 专科学生 |
|
98 |
1931 |
2628 |
|
|
|
| (三)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32 |
|
|
|
2063 |
930 |
38962 |
| 二、民办中等教育 |
|
|
|
|
|
|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352 |
81144 |
117129 |
324088 |
32090 |
23822 |
|
| 1.民办普通高中 |
201 |
47288 |
72208 |
207930 |
25400 |
19171 |
|
| 2.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
151 |
33856 |
44921 |
116158 |
6690 |
4651 |
26152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36 |
40530 |
52921 |
147430 |
|
|
|
| 1.民办普通初中 |
135 |
40463 |
52921 |
147430 |
|
|
|
| 2.民办职业初中 |
1 |
67 |
|
|
|
|
|
| 三、民办普通小学 |
202 |
22219 |
35720 |
203090 |
11064 |
8156 |
|
| 四、民办幼儿园 |
9055 |
271802 |
300417 |
813162 |
64591 |
39855 |
|
| 另有:民办培训机构(不计校数) |
(1136) |
|
|
|
11709 |
6952 |
786351 |
注:1、“另有其他学生数”包括:学历文凭考试学生、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数;
2、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中包含民办普通初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
3、“()”内数据为不计校数。
〔年度教育工作思路〕 科学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统筹发展城乡教育,深化“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以让所有孩子“念上书、念好书”为目标,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发展各类基础教育,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大力加强农村幼儿教育工作,规范幼儿园管理,加强农村完全小学建设,进一步规范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成立盲、聋、培智等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落实“三残”儿童随班就读政策;统筹发展成人与职业教育,坚持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不低于高中段教育规模的50%;统筹发展高等教育,实施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加强省属重点高校建设。正确处理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的关系,继续实施“高教园区建设工程”,基本建成六大高教园区;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重点发展本科教育,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招生结构;切实加强高校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评估为抓手,规范教学管理,改善教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建设教育强省〕7月29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四个强省”。其中,建设教育强省的要求是: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把农村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布局,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办学水平。积极发展优质教育,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点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向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挺进,重点扶持若干省属高校向国内一流大学迈进,打造高等教育品牌。引进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开展国际合作研究,进一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大力发展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密相关的职业教育,继续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年招生数保持1∶1。加强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发展远程教育,注重就业培训,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形成终身教育体系,构筑学习型社会。到2010年,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建设一批全国重点优势学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师。争取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和教育发展支撑体系,城乡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教育质量和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使浙江成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的教育强省。按照这一要求,浙江省在调研的基础上确立了“基础教育抓均衡、高等教育抓质量、职业教育抓结合、终身教育抓体系、教育开放抓重点”五个建设教育强省的工作重点。
〔教育投入与支出〕2005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568.43亿元,比上年增加68.43亿元,增长13.67%。其中,在浙中央部委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投入21.7亿元,占3.83%;地方教育经费投入546.67亿元,占96.17%。地方教育经费投入中包括: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254.84亿元,占46.62%;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59.28亿元,占10.84%;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投入经费47.21亿元,占8.64%;社会捐、集资办学经费11.82亿元,占2.16%;事业收入129.76亿元,占23.74%。
与上年相比,2005年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增加66.67亿元,增长13.89%。其中,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增长14.4%;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投入增长13.8%;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投入增长18%;社会捐、集资办学经费下降5.74%;事业收入增长17.09%;学、杂费收入增长13.67%。
全省各级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也有增长。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6389.17元,比上年的6178.2元增长3.41%,其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2273.32元,比上年的2128.35元增长6.81%;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2768.8元,比上年的2563.18元增长8.02%,其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598.93元,比上年的489.03元增长22.47%;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3374.29元,比上年的3040.44元增长10.98%,其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643.05元,比上年的544.15元增长18.17%;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3216.55元,比上年的2729.17元增长17.86%,其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460.4元,比上年的402.3元增长14.44%;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2497.84元,比上年的2232.61元增长11.88%,其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295.29元,比上年的247.09元增长19.51%。
2005年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为21.73%,比上年下降了0.54个百分点。2005年浙江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为316.8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38%,与上年持平。
2005年全省中小学校舍修建、改造资金共投入5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5%。年末校舍面积中破旧校舍面积60.92万平方米,占总校舍面积1.07%,比上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危房校舍面积8.29万平方米,占总校舍面积0.14%,比上年下降了0.03个百分点。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2005年,按照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要求,全省开展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省教育厅制定了“平安校园”创建标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班子,完善安全制度,严格安全管理,加强技防设施投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重大安全事件预警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建设“平安浙江”办公室及综合治理、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全面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师生的安全和法制意识。当年,全省有39所高校、1656所中小学校达到“平安校园”标准,并被授予“平安校园”称号。
基础教育
〔综述〕2005年全省继续巩固基本普及15年教育成果。开展教育强县创建活动,组织人员对第四批申报教育强县的单位进行检查评估。核准教育强镇97个,全省教育强镇总数达到924个,占乡镇总数的69%。修订《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加强对11472个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继续实施“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618所中小学被评为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加大高中教育发展步伐,普通高中学校611所,在校生90万人;全省有一级重点高中102所,二级重点高中69所,三级重点高中87所。设立500万元省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对少数民族中小学校提供办学补助。成立省盲人教育资源中心、听障教育资源中心和智障教育资源中心,首次开办聋人教育普通高中班,全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5%。全省有在园幼儿132.2万人,3~5周岁本省户籍幼儿入园率为86.5%;小学在校生342.4万人,初中在校生171.09万人,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99.99%,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59%、99.93%;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达91.02%,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6%。
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余杭、北仑、义乌三个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首次实行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社会反响良好。修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开展教材招投标试点工作。开展农村课程改革“携手行动”,组织优秀教师到欠发达地区示范教学。举办“2005教师发展论坛”,4000余名教师参加了省级新课程学科培训。研究制订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推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组织优秀初中校长报告团赴全省各地举办10场专题报告,引导中小学校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80%的初中校长听取了报告。继续举办第六至第八届“百课万人”活动,提炼、展示了24种代表新课程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制订《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全省共投入10亿元改善中小学教育装备,平均每13人拥有一台计算机,中小学生均图书拥有量高中为35册、初中24册、小学20册。全省有劳动实践场所1900多个,占地900公顷,年接纳学生50万人次。61.65万名学生参加初中实验考查,合格率为98.7%。
〔四项工程〕5月20日,浙江省政府在丽水市、衢州市召开全省农村教育工作现场会,提出在今后三年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食宿改造工程”和“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通过这“四项工程”的实施,一方面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育生活条件,继续保证农村孩子“念上书”;另一方面努力提高农村教师的执教能力,使农村孩子“念好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旨在确保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从2005年开始,在2004年数量和比例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扩大一倍左右的资助范围,使农村资助对象从“低保”家庭子女扩大到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扩面工程”的实施,使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比例总体上达到9%左右。“爱心营养餐工程”计划从2005年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每周2~3餐标准为5元的营养餐,目的是通过增强学生体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食宿改造工程”计划从2005年开始,结合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全面改善农村学生的食宿条件,使全省农村中小学寄宿学生生均宿舍建筑面积达到3平方米,实现1人1床(高低铺);生均食堂建筑面积达到1平方米,做到实用、卫生、清洁。全省食宿改造工程的计划面积为242万平方米,预计全部完成后,受惠学生人数达85万人,占学生总数的24.3%。“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计划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17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全面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内容的全员培训,每年完成1/3。为保证教师培训质量,省将统一制订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质量标准,实行教考分离,建立合格证书制度,每名教师须完成144学时培训任务,其中全日制培训安排60学时(两星期),校本培训(校内业余培训)84学时。实施“四项工程”,浙江省级财政每年新增投入3亿元,拉动全省投入30亿元。2005年全省共有5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资助金额为2.5亿元;2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爱心营养餐,资助金额为2500万元;完成农村食宿改造工程项目270个,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总投资4亿元;5.5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了首轮素质培训。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2月4日,浙江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规定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就近免试招生;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不得以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高中招生要将综合素质测评与学科成绩结合起来,全面衡量,适者录取。各地各校不得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学校的名次,不得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的高低作为唯一标准来评价、奖励学校和教师。小学、初中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考试,禁止举行期末学科考试以外的任何学科考试或变相的学科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进行区域性学科会考。高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除高三外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控制考试科目,小学考语文、数学,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初中考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高中考试按省会考办确定的科目组织考试。降低文化课考试难度。期中、期末考试的难度值控制在0.7以上,中考的难度值控制在0.7~0.75。《意见》还确立了基本的教学常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一律不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学生的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的时间计算,下同)不超过30分钟,初中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60分钟,高中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90分钟。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校和教师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学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的睡眠。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兴趣班等,2005年开始停止高中的创新实验班招生。逐渐规范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高中不超过54人,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渐降低班额,实施小班化教育,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提高教育质量建立长效的机制。为落实《意见》的有关精神,全省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并发动新闻媒体介入,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学生课业负担的确过重并被查实一次的学校给予书面警告,累计达到三次书面警告的,建议校长辞职;省重点高中、省示范初中或省示范小学违反规定的,取消其省重点、省示范称号和其他相关的省级荣誉称号。省教育厅定期在省级新闻媒体发布减负通报,公开曝光群众投诉减负不力并被查实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德育导师制〕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构建“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在两年试点的基础上,2005年开始在全省中小学全面推行“德育导师制”。德育导师采取教师报名、学校初选、师生双向选择、学校正式聘任的方式确定,其主要职责是: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德育导师在施导过程中,不得随意泄露、评价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定期对德育导师进行培训,并对德育导师进行考核和奖励。
〔教师支教〕为加强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建设,6月2日,浙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到欠发达地区支教的通知》,正式启动教师支教工作。全省50个教育强县每县每期选派2名优秀教师赴27个欠发达县和海岛县支教,每期支教时间为一年。支教教师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曾获县级优秀教师或教坛新秀以上称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各地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办法选派教师。支援县和受援县之间建立相对固定的对口关系,支教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并要求带班教学、上两次以上公开课、帮助受援学校开展教科研活动。教师支教期间不转行政和工资关系,实行双重管理,以受援学校管理为主;每人每月由派出地发放500元生活补贴,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2005年投入2000万元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为25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和5个海岛县(市、区)的农村小学及教学点配备了2400套放像设备和21万张课程改革DVD光盘;全省有98%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教育城域网,网络覆盖了绝大部分城镇中小学校及部分农村学校,300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园网。组织编制了《走进新课程》、《我们一起学》等一批与新课程配套的教学光盘,生产发行了投影片83636套、录音带112956盒、录像带1059盒、CAI光盘71411张。与省新闻出版联合集团联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赠送5万台学习用录音机。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综述〕2005年,浙江省有省一级重点职业高中107所(其中国家级示范性职业高中73所),二级重点职业高中40所,三级重点职业高中27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新增省级示范专业26个,省级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6个,使省级示范专业达到148个,省级实训基地达到14个。推荐、申报了15个国家级实训基地,有7个实训基地获得了中央财政的奖励。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继续保持协调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29.18万人,占高中段教育招生数的49.6%;高职院校招生8.8万人,占普通高校招生总数的41%。全年成人高考录取新生10.2万名。实施了乡村医生中医大专学历教育项目,首次通过成人高考录取72人进入浙江中医学院学习。推进自学考试与普通高校学分互认、与职业教育沟通衔接工作,全年累计接纳自考生150万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万人。加大了农村自学考试服务工作,在70%以上的乡镇自考工作站建立自考生学习活动室,全年有10万余名农村社会成员参加自考学历教育。召开全省“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社区建设。全省有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5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1个。组织“终身学习周”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推广终身教育理念。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12月2日,浙江省教育厅与省经贸委、省劳动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浙江省职业教育校外实习示范基地的通知》,决定在全省部分大中型企业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校外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实行校企合作,由企业和职业学校共同制订实习方案及教学计划。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实习期间,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共同辅导。学生毕业时,企业有优先用人权。同时,校外实习基地也可作为企业职工的培训基地,职业学校对所在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以及技能鉴定等给予重点支持。政府对企业进行挂牌,并对于办得好的基地给予补助和奖励。
〔“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为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8月30日,省教育厅和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面向欠发达地区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全省211个欠发达乡镇组织实施“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扶持有真才实学但因家境贫困无力求学的青年农民通过成人高考到大学深造,培养一批有一定学历层次、科技文化水平较高和生产实践能力较强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2005年的招生专业为林业技术专业,招生院校为浙江林学院,学制二年,脱产学习;报考对象为高中毕业、25周岁以下、在211个欠发达乡镇中从事农林业生产的贫困农民子女;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由省招办单独划线择优录取。考生入学后不转户口,所需学费、杂费和教材资料费等由省全额资助,对特别困难的学员还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发给大学专科文凭,毕业后回原乡村工作。2005年首批招生94人。
〔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为推进和服务“三农”建设,全省235所职业学校、490所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积极参与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并被各级政府指定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全年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培训144万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95万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99万人,农村后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2万人;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双证制教育”4.8万人。为了进一步加强务工农民和农村后备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省教育厅与省中小企业局联合确定了102家省级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后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意见》,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85%以上的后备劳动力都要接受良好的职业技能培训。
高等教育
〔综述〕2005年,浙江克服资金和土地等要素制约,基本建成高教园区,六大高教园区全年完成投资28亿元,竣工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90亿元,竣工校舍面积830万平方米,有34所高校、28万名在校生入驻高教园区。20所独立学院通过教育部的重新确认,并顺利通过第一次全国性检查。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和教育部批准,浙江中医学院、温州大学(筹)更名为大学。全省有普通高校74所(含筹建7所),其中大学10所,本科院校27所,高职高专院校47所。全年地方属高校普通本专科(含电大普通班)合计招生19.22万人,比上年增长8.72%,其中本科招生9.5万人,增长11.85%。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65.13万人,普通高考录取率为71.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4%。
以高教园区资源共享为重点,继续实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筹措500万元经费引导高校加强课程建设,评选出100门省级高校精品课程,其中14门被确定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确定120种重点建设教材,评估验收5个基础实验室和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推进高校间学分互认,高教园区内高校共推出100多门特色共选课程,1万余人次参加选修学习,多数学生获得了学分。正式启动下沙高教园区数字图书馆建设,开展宁波高教园区数字图书馆论证工作。选拔1500名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10所本科院校学习,以“2+2”模式使262名学生实现了学校和专业的转换,以软件学院为基础的紧缺人才培养工作顺利实施。教育部对浙江4所高校开展了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全部达到良好以上。
高等教育专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全年增设本科、高职高专专业384个,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达886个、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达460个、高职高专专业达1367个,对10种就业形势不好、招生条件较差的专业进行了严格控制。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增长10%以上,达24亿元。省属高校新建3个教育部共建实验室,浙江大学科技园被科技部、教育部批准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全省高校引进8名“特聘教授”,300人入选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选派80余名中青年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担任访问学者,全省正高职称教师达3676人,比上年增长12.8%,100多位归国留学人员回省任教。
〔“重中之重学科”建设〕为推进省属高校学科建设,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水平和效益,3月1日,省政府批复同意在省属高校第五批重点学科中确定20个学科作为省属高校首批“重中之重学科”,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首批“重中之重学科”是:浙江工业大学生物化工、环境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催化、应用化学、制药科技创新基地、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浙江师范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宁波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应用海洋生物技术;浙江工商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路与系统、控制科学与工程;浙江理工大学纺织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浙江中医学院中药学、中医临床基础学;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学;中国计量学院仪器科学与技术;浙江林学院森林培育。省财政从2004年到2007年每年安排1亿元设立“重中之重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中之重学科”的实验室建设、队伍建设、开放基金和学术交流,其中规定用于实验室建设的经费不低于70%。省每年对“重中之重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
〔人文社会科学基地建设〕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快文化大省建设,浙江省决定从2005年到2009年每年安排3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通过评审,省政府确定了11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浙江工业大学国际贸易学、中国古代文学,浙江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中国现代文学与传统文化,宁波大学外国语言文化,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企业管理学,浙江理工大学区域经济学,浙江财经学院产业经济学。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基地建设,目的是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使一定数量的重点学科达到全国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带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学风的学术带头人,提高省属高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高教园区教师互聘〕2005年浙江省在下沙高教园区启动了教师互聘工程,旨在建立有效机制,解决园区内各高校教师资源结构性短缺矛盾,发挥园区教学资源集聚效应。11月3日,下沙高教园区14所高校签订了教师互聘互认协议书,并议定了《下沙高教园区教师互聘互认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教师互聘的对象为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或教学效果特别优秀的讲师,每校每年原则上要输出不少于教师总数1.5%的教师参加共享,并确保共享教师质量。建立“互聘教师信息管理平台”,于每学期第10周前发布互聘教师供求信息。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教师输入方、输出方、教师本人签订三方协议,聘用学校向受聘教师颁发聘书、安排任务。聘用学校每学期结束后与输出学校结算教师课酬,由输出学校支付教师本人。省政府对输出工作量实行平均每课时30元的补助。当年下沙高教园区有80余名教师签订了互聘协议。
〔本科教学工作会议〕4月20日,浙江召开全省本科教学工作会议,随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各项工作的中心工作,高校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意见》要求各高校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制定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教学质量标准、学生学业评价标准,科学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狠抓课堂教学质量,普遍开展“上好一门课、出好一份卷”活动,促使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完善教师职务评审及聘任制度,加大教师教学质量的权重,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开设课程的,学校不再聘任其教授、副教授职务。加强学风、考风建设,严明学习纪律,严格考试管理,促使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学习。以学科竞赛为平台,加强学生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推进高教园区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工作,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为宽广的空间。调整学校经费支出结构,加大教学经费投入比例,确保教学运行需要。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第十次全国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评审中,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家评议,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学院获得博士授权单位,浙江海洋学院获得硕士授权单位;省属高校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个;新增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65个。全省高校博士授权单位达7个,硕士授权单位达16个;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点4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8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59个(其中一级学科覆盖219个)、硕士点750个(其中一级学科覆盖393个)。全年地方属高校共招收研究生3669人,在学研究生7589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4.2%、48.37%。
〔宁波诺丁汉大学正式成立〕宁波诺丁汉大学由宁波市政府主办,浙江万里学院和英国诺丁汉大学联办。学校正式筹备于2004年3月,同年4月15日奠基。2005年5月20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是全国第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举办高校。学校占地58.5公顷,在校本科生932人,其中有来自12个国家的30多名国际生。有英方教师72人,中方教师及管理人员36人。按照规划,到2008年学校在校生规模将达4000人(其中研究生1000人),国际生的比例将占1/4。学校采用小班化和全英文教学,教学以英方教师为主,教材、教学方式及质量评估体系都与英国本部接轨。学校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图书馆实现了资料共享,双方教师也逐渐互聘或兼职。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长与校长都由中方人士担任。学校成立了党、团组织,每120名学生配备一名政治辅导员,并定期开设党课。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学校开设了关于宪法、公民道德、国情等内容的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政治课不及格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奖学金。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8月4日,浙江召开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省委书记习近平、省委副书记梁平波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下发了《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意见》强调要发挥课堂教育的主导作用,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强化实践教育环节,健全大学生教育引导机制。全省高校推行大学生导师制,按照1∶15-1∶20的比例选聘导师,对学生进行“导学”、“导行”和“导思”。《意见》要求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完善高校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凡在校生规模在万人以上的校园,必须建有相对独立的学生活动中心,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意见》明确了领导干部向大学生作形势报告制度,要求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级有关部门、高校所在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或不定期到高校作形势报告。《意见》决定设立全省高校“育人奖”,表彰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和教师。会议之后,浙江省又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向大学生做形势政策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
撰稿 陈 峰
审稿 侯靖方
宁波市教育
2005年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
学校数(所)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 一、高等教育 |
15 |
9497 |
6422 |
|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
1 |
2686 |
1638 |
| 1、普通高校 |
1 |
2686 |
1638 |
| 2、科研机构 |
|
|
|
| (二)普通高等学校 |
13 |
8905 |
6004 |
| 1、本科院校 |
5 |
5404 |
3611 |
| 2、专科院校 |
8 |
3501 |
2393 |
|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
6 |
2738 |
1989 |
| 3、分校、大专班(点)(不计校数) |
|
|
|
| (三)成人高等学校 |
2 |
592 |
418 |
|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
|
|
| 1、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
|
|
|
| 2、非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
|
|
|
| 二、中等教育 |
513 |
31993 |
26059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214 |
31501 |
12488 |
| 1、高中 |
142 |
25033 |
7217 |
| 普通高中 |
84 |
24675 |
6956 |
| 成人高中 |
58 |
358 |
261 |
| 2、中等职业教育 |
72 |
6468 |
5271 |
|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
10 |
1167 |
915 |
|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
17 |
679 |
511 |
| 职业高中 |
36 |
3257 |
2691 |
| 技工学校 |
9 |
629 |
533 |
|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
|
736 |
621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299 |
492 |
13571 |
| 1、普通初中 |
220 |
* |
13206 |
| 2、职业初中 |
|
|
|
| 3、成人初中 |
79 |
492 |
365 |
| 三、初等教育 |
711 |
23047 |
19948 |
| (一)普通小学 |
692 |
23017 |
19936 |
| (二)成人小学 |
19 |
30 |
12 |
| 其中:扫盲班 |
19 |
30 |
12 |
| 四、工读学校 |
|
|
|
| 五、特殊教育 |
7 |
211 |
147 |
| 六、学前教育 |
1355 |
16132 |
9209 |
注: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包含普通初中数据;技工学校无分省数据。
2005年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33538 |
54147 |
144056 |
| (一)研究生 |
103 |
343 |
649 |
| (二)普通本专科 |
22255 |
37549 |
110548 |
| (三)成人本专科 |
10471 |
16255 |
29320 |
|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
209 |
|
|
|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
|
|
| 2、网络本专科生 |
|
|
|
| 3、学历文凭考试 |
709 |
|
3539 |
| 二、中等教育 |
193620 |
211687 |
432771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60409 |
78964 |
212360 |
| 1、 高中 |
30723 |
42334 |
102583 |
| 普通高中 |
27438 |
34940 |
102583 |
| 成人高中 |
3285 |
7394 |
|
| 2、中等职业教育 |
29686 |
36630 |
109777 |
| 普通中专 |
6338 |
3396 |
14503 |
| 成人中专 |
1662 |
1844 |
4720 |
| 职业高中 |
19562 |
27626 |
79554 |
| 技工学校 |
2124 |
3764 |
11000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33211 |
132723 |
220411 |
| 1、普通初中 |
74390 |
73068 |
220411 |
| 2、职业初中 |
|
|
|
| 3、成人初中 |
58821 |
59655 |
|
| 三、初等教育 |
74101 |
66380 |
476026 |
| (一)普通小学 |
73974 |
66230 |
476026 |
| (二)成人小学 |
127 |
150 |
|
| 其中:扫盲班 |
127 |
150 |
|
| 四、工读学校 |
|
|
|
| 五、特殊教育 |
88 |
94 |
708 |
| 六、学前教育 |
58263 |
51808 |
175874 |
2005年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结)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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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
|
|
| (二)自考助学班 |
|
|
|
| (三)普通预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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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证书教育 |
|
|
|
| (五)岗位培训 |
|
|
|
| (六)进修及培训 |
|
|
|
| |
|
|
|
| 二、中等教育 |
544323 |
684856 |
|
| (一)中等职业教育 |
78786 |
6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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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465537 |
622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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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各级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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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数(所)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 一、民办高等教育 |
2 |
3978 |
8835 |
28091 |
1873 |
1438 |
| (一)普通高校 |
2 |
3978 |
8835 |
28091 |
1873 |
1438 |
| (二)成人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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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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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办中等教育机构 |
56 |
12951 |
19376 |
53777 |
4490 |
3207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37 |
6903 |
10530 |
29527 |
4490 |
3207 |
| 其中:民办普通高中 |
25 |
4281 |
8049 |
21258 |
4032 |
2882 |
| 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
12 |
2622 |
2481 |
8269 |
458 |
325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9 |
6048 |
8846 |
24250 |
|
|
| 其中:民办普通初中 |
19 |
6048 |
8846 |
24250 |
* |
* |
| 民办职业初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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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办普通小学 |
77 |
8728 |
12734 |
76273 |
3593 |
2659 |
| 四、民办幼儿园 |
1152 |
39722 |
36386 |
126413 |
11135 |
6317 |
注: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包含民办普通初中数据。
〔综述〕 2005年,宁波市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为100%,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100%和99.93%,盲、聋、弱智儿童入学率达98.3%,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学率达到121.9%。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达到94.26%。2005年,全市有31924人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际录取25754人,报名录取率达80.7%。另外,宁波市有4791名学生被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录取。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2%,达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较高阶段。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市教育党工委制订了党员教育等11项制度,建立了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的长效机制,受到了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的表扬。为加强师德建设,建立了宁波市中小学教职工思想定期分析制度,成立了“爱满校园”讲师团,赴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进行师德报告。开辟了青少年“心理咨询网络”;宁海县创建了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受到省教育厅的赞赏,并在全省推广;在象山县举办了全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讨会。召开了全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中共宁波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按照“高中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学校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每乡镇努力建好一所中心幼儿园”的要求,推进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创建重点学校和示范学校,增强学校内涵发展能力。同时以优质教育资源为龙头,以集团化、连锁化为手段,带动辐射相对薄弱学校,整体提升区域教育质量与办学层次,校均规模效益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一体、覆盖全体学生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对全市14个经济相对欠发达的乡(镇)和6个片(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助”政策,对城区特困、低保家庭子女实施免费接受12年教育的政策,对在全市特教学校就读的宁波籍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通过“生命绿卡”等活动,全年共救助特殊病例儿童少年54名。
民办教育有序发展,办学条件和层次显著提升。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宁波市制订了一系列地方规章,着力提高其办学水平。2005年,全市全日制民办学校中,已有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2所,省一级重点职业高中1所,省三级重点中学3所,省示范初中、小学5所,不少学校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宁波市民办学校管理条例》调研小组,并被列入了市人大2005年立法调研项目。
进一步推进“名师工程”建设,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完成了宁波市第四批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和第三批市名师的评选工作,确认黄孟轲等7名中学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确认了第三批市名教师60名。做好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工作。进一步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召开了全市校本培训现场会,进一步规范了校本培训工作。
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努力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2005年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教育大会,提出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的战略决策,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的若干意见》,并陆续出台了《关于优化资源建设四大平台的实施意见》、《宁波市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励暂行办法》、《宁波市应用型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等多个配套文件,各高等院校和一些中职学校积极响应。
高质量通过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国家语委、省语委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抽检档案资料、实地考查、问卷调查、答卷测试,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认定宁波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求。
〔基础教育〕2005年,全市共有普通中学304所,在校学生32.3万名,其中初中220所,在校学生22.04万名,高中84所,在校学生10.26万名;普通小学692所,在校学生47.6万名;特殊教育学校7所,在校学生708名;外来民工子弟学校95所,在校生7.1万名,还有8.3万名外来民工子弟在公办学校就读。全市有幼儿园1355所,在园幼儿17.6万人。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拓展,2005年,义务教育阶段接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达到70%,高中阶段接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达到75%。全市省一级重点中学增加到17所。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稳步推进。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有新的突破。
着力健全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营造了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市教育局连续三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安全工作优秀单位,2005年经市政府考核认定为最高一级合格。全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由2004年的116人下降至93人。
〔职业教育〕在2005年11月举行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邵占维代表市政府介绍了宁波市发展职业教育的经验,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代表的一致好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获全国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教育局副局长沈剑光等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称号,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中宁波市共获20个一等奖。一批职校优秀毕业生入选浙江省职校毕业生“职教之星”,奉化市职教中心学生蒋嫣在11月举行的2005年东方国际模特大赛总决赛中获得“十佳模特”称号。
进一步调整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利用整合后的高教资源改善城区职校的办学条件。遵循“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强重点专业建设,使城区逐步形成以现代服务类专业为主、先进制造业为辅的专业格局。各县(市)、区结合区域产业实际,重点发展机电、模具、建筑、服装和汽修等制造业类专业。年内又有3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示范专业,使全市省示范专业达到25个。
加快打造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10月份颁发了《宁波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实施意见》,年底评估认定了专项设施设备总投资在1000万元左右的首批职业院校实习实训示范基地;拟定了在企业内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措施。11月份举办了全市第二届职业教育师生技能大赛,15位教师获个人一等奖并晋升为技师,176位教师获高级工证书,另有5名教师被推荐为市首席工人,30位学生获个人一等奖并获中级工证书。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德育领先、分层教学、技能突围”的教育理念,把教育、教学、技能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实践分层教学模式及与之相配套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满足受教育者不同层次和不同形式的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形成了综合高中、职业高中和五年制等多种培养模式。抓好教学环节、强化学生技能训练,使毕业生一出校门就能上岗顶岗,缩短试用期。全市中职毕业生“双证”拥有率超过95%,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中级合格率达80%左右。
〔高等教育〕2005年,宁波市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总数达到15所,其中普通高校13所、在校生达到11万人,成人高校2所、在校生2.9万人。37所高校在宁波市开设了45个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2005年全市新增硕士点27个,高校硕士学位点达到54个。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42%。
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宁波大学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信息与通信工程、应用海洋生物技术2个学科成为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全市已有13个省级重点学科,21个市级重点学科(含扶植学科)。另外还拥有6个教育部教改专业,12个省级普通高校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高职高专重点建设专业,18个市级重点专业。2005年,组织专家对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进行了评估验收,有力地促进了高校学科和专业建设。
进一步完善了市级教学督导制度。2005年,分别对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教学工作预评估,两校分别通过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教学评估。2005年,全市高校占地面积71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5亿元,图书资料661.44万册,拥有专任教师6422人,其中有院士7人,正教授439人、副教授1886人、博士395人、硕士1792人。通过高校教学工作督导组的专家联系高校,帮助学校排忧解难、监控教学质量。开展了以“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为主题的教学论坛,全市开展了《高等数学》、《体育》、《英语》等基础课程协作组活动。
推进了产学研结合。2005年,宁波市高校承担了全国、省和市的各类科研项目1800余项,纵横向科研经费总额达到1.2亿元。宁波大学的“深海抗风浪网箱”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863”计划。何加铭等5位同志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经济效益达40多亿元,获得市政府颁发的首届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高校社会培训功能也得到拓展。宁波大学为宁波及周边地区400多家航运企业培养培训了近2万名具有国家认证资格的专门人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为北仑区培训失地农民400多人,受到社会的热烈欢迎。
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日益提高。经教育部批准,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正式建立。2005年,一期建设工程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总计投入建设经费5亿元,完成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开办了中加合作国际商务管理项目、中澳MBA项目等多项中外合作项目。宁波工程学院与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16所高等院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并连续六年与德国相关学校互派留学生。宁波高校与国外高校人员、学术交流日益密切,高校留学生数量稳步增长,2005年,宁波留学生达百余人。
积极整合全市高等教育资源。宁波大学师范学院初等教育分院实质性并入宁波大学,理顺了师范教育培养体系;宁波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轻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办学;顺利完成了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和原宁波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的搬迁工作。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工作深入推进,继续推行高教园区校际选修课,开设课程20门,选课人数5680人。
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全市已逐步完善以“贷、勤、奖、助、补”为主的助学扶贫体系。2005年宁波高校助学贷款总额为2862.4万元,受益4571人次。各高校还通过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与其他单位结对助学等办法,为贫困学生构筑起牢固的帮扶体系。
〔成人教育〕2005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参加教育培训的总人数为125万人次,占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46.3%,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7.9万人次,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1万人次,农民工岗位培训31万人次,优秀农民免费赴高校培训240人。全市社区教育培训达106万人次,创建了5600个学习型组织。
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的2005年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41所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9所县级成教中心、118所农村乡镇成人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大力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市教育局被市政府评为2005年度全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先进集体。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2005年全市拥有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5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0个市级社区教育实验乡镇(街道)。年内,新增3所县级社区学院,全市县级社区学院增至8所,乡镇社区教育学院12所。10月份举办了宁波市首届终身学习活动周,分别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组织的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和县(市)区教育局举办的“倡导终身学习”系列活动以及市第三届社会科学活动月相联动。社区教育讲师团进社区宣讲103场,在全市形成了“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成人中专继续采取春秋季两次免试注册录取、鼓励优质成人中专学校向市内外发展下伸教学点等有效措施,推动了成人中等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
撰稿 徐祥贤 衷发明
张建君 冯雪蔚
卢伟芝
审稿 李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