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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
20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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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教育〕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2005年民办教育得以持续发展。据2005年教育事业统计,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8.6万所,在校生2168.1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68835所,在园儿童668.1万人;民办普通小学6242所,在校生388.9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608所,在校生372.4万人;民办职业初中25所,在校生1.5万人;民办普通高中3175所,在校生226.8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017所,在校生154.1万人,另有非学历教育学生14.9万人;民办高校252所,在校生105.2万人,其中本科生10.4万人,专科生94.8万人,另有其他形式教育的学生19.2万人;独立学院295所,在校生107.5万人,其中本科生90.1万人,专科生17.4万人,另有其他形式教育的学生0.3万人;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077所,注册学生109.2万人,其中自学考试学生39.5万人,学历文凭考试学生12.7万人。另外,还有民办培训机构29048所,889.5万人次接受了培训。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独立学院管理〕2005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独立学院的规范和管理工作。为促进独立学院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招生管理,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颁发了《关于独立学院办学条件教学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通报》,对湖北省7所违规招生的独立学院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为规范独立学院招生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独立学院的申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如何做好独立学院招生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为了解独立学院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教育部组织若干调研组分赴辽宁、云南、北京等省(市)进行专题调研,并于2005年10月19日—20日在上海组织召开了“加强民办教育和独立学院管理工作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分管民办教育和独立学院工作的处长与会,就进一步做好独立学院试办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民办高校负责人座谈会〕为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05年2月22日教育部在京召开部分民办高校负责人座谈会。17所民办高校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保庆,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吴启迪到会并讲话。

  张保庆在讲话中指出,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大有可为,并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今后,我国高等教育的增量部分将主要由民办高等教育来实现。强调民办高校要自觉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严格自律,从严管理,杜绝各种违规办学行为;要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观念,准确定位,努力办出特色和水平,在社会树立良好的声誉。

  吴启迪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民办高校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强调了民办高等教育公益性的办学方向。

  会议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就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明确了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路,达到了总结经验、提高认识、推动工作的目的。

撰稿 金平一 王德林
审稿 宋德民 张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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