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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
20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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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开展第二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2005年7月6日,中宣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庆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全国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活动。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协调教育电视台和中国教育报、西藏电视台、河南省永城市教育电视台等开设了专门栏目,大力加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北京市、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湖北省、河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玉溪市等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抗战时期的图片资料和影片,缅怀先烈,重温历史。广东省、辽宁省、福建省漳州市积极开发编写德育校本课程进行民族精神教育。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和海南省积极开展中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年”活动和专题读书活动。山东省昌邑市不断强化德育机制建设与制度创新,大力推行“班主任+辅导员”制度,壮大了德育工作力量。全国上亿中小学生参加了活动,受到了一次很好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传统美德教育,广大师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得以明显增强,为今后开展此项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撰稿 董伟民

  〔强化中小学安全工作〕2005年3月2日、6月11日、6月15日、6月23日、11月11日、12月21日教育部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关于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广西河池市妥善处置灾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有关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提出做好安全工作的具体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努力不断增强,2005年学校安全事故较2004年明显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2005年3月2日,教育部办公厅与公安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确定3月28日为2005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全国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教育部组织向西部农村中小学校发放安全宣传材料近10万册。

  3月—5月,教育部组织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专家调研天津、山东、福建,河南、吉林、陕西、甘肃、四川校园安全工作的现状,提出当前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地点、时间段、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为指导学校积极预防、科学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挥重要作用。

  6月16日,教育部与公安部联合召开进一步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和公安机关作好中小学周边安全工作的八条措施。

  7月—8月,教育部分别在成都、南京举办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和部分市、县教育局主管安全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安全管理专题培训。

  10月22日,教育部与公安部在陕西省西安市联合召开全国学校消防教育经验交流会,就学校的消防教育工作进行现场交流和部署,进一步推动了全国中小学的消防安全工作。

  11月18日,教育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召开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尽最大的努力,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部部长周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出席会议,并对当前加强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11月—12月,教育部与安监总局、公安部派出安全工作检查组分别检查了辽宁、河北、河南和重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各省教育厅(教委)、有关市、县教育局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和档案,实地检查了50余所城市、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情况,并向各省人民政府反馈了检查意见。

撰稿 马嘉宾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5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今后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意见》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今后制定各项教育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组织实施好国家各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以区域推进为重点,优先解决好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的问题,把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改造城镇薄弱学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此基础上力争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进。

  《意见》提出各地当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要制订出符合当地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并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保证辖区内薄弱学校逐年减少。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

  二要加强县级政府对区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通过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加大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强化对农村教师的培训。

  三要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要面向全体学生,采取各种措施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四要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要切实落实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对在城市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做到“一视同仁”,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意见》还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办学条件、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国家教育督导团和省级人民政府督导部门将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地方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和进行表彰奖励的依据。

  《意见》印发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调整教育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推进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撰稿 王民养

  〔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2005年3月23日在北京召开了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启动。2005年国家继续投入约40亿元资金,累计为全国农村中小学配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291631套,卫星教学收视系统167113套,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设备25389套,覆盖全国60%左右的农村中小学校,使8000多万中西部农村中小学生受益。同时,工程搭建的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还将成为50%以上的农村党支部对党员干部进行现代远程教育的主要依托,并促进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逐步使农村中小学成为当地的文化中心、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和信息中心。

  2005年7月2日—3日在甘肃省张掖市召开了“中西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应用现场交流会”,国务委员陈至立到会讲话,提出要把工程应用作为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应用效益作为衡量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的重要标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应用的指导意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把三种模式的应用作为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突破口,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日常教学活动紧密结合,积极开展了基于三种模式的教育教学实践。建立了由教育专家、信息技术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一线教师组成的培训队伍,编写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师应用指导手册》。国家级培训重点放在教育教学应用的培训上面,采取了集中培训和下乡培训相结合,培训骨干教师和全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把培训送到县、送到乡、送到项目学校。国家级培训先后培训了近5000多名一线教师,受到广大教师的欢迎。各项目省也根据本省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对一线教师进行了培训。

  在资源建设方面,按照“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的要求,通过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采购、开发和整合,大大丰富了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库。这些资源通过中国教育卫星专用频道,免费向具备接受条件的农村中小学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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