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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基本情况〕2005年1—12月份,教育部信访办公室(简称教育部信访办)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3151件。其中处理群众来信17873件,比上年同期减少5.14%。来信超过600件的省市依次为:北京(1503件)、江苏(1151件)、河南(1077件)、山东(1060件)、湖北(989件)、四川(963件)、湖南(859件)、浙江(772件)、辽宁(712件)、河北(709件)、安徽(704件)、广东(684件)、福建(629件)。接待群众来访7278人,比上年同期减少6.45%。其中接待集体访187批、2060人,批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22.4%和32.01%。群众来访人数超过250人的省市依次为:北京(952人)、河南(859人)、河北(693人)、辽宁(582人)、山东(549人)、湖北(411人)、黑龙江(333人)、江苏(292人)、内蒙古(252人)。
2005年1—12月份,部信访办就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编发信访简报、摘报33期,对重要信访问题发公函47件,处理异常上访问题30多起,接待地方有关部门来京协助处理信访问题70多次。
〔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1.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2109件,占信访总量的8.39%。民师主要反映转正、待遇及老有所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教育乱收费问题1763件,占信访总量的7.01%。群众主要反映:基础教育方面的违规收费问题,如少数地方的学校违反“一费制”收费标准,多次向学生收取费用;一些高中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少数高校违反政策,向学生收取高额赞助费、专升本费、转专业费等。
3.历史遗留问题1609件,占信访总量的6.39%。
4.基础教育有关问题1387件,占信访总量的5.51%。群众主要反映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等问题。
5.反映高校招生问题1301件,占信访总量的5.17%。
此外,企业办学校退休教师待遇、干部违规违纪、教师工资福利、学生伤害学生、研究生招生等问题也是2005年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
〔《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于1月5日颁布,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教育部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4月14日—15日,在北京召开了教育系统《信访条例》学习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各直属高校,部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和培训。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郑树山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办公厅负责同志作培训辅导报告。6月16日—17日,在山东青岛召开了部分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教育信访工作座谈会,与会同志围绕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办公厅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8月17日—18日,在东北林业大学召开了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工作研讨会,部直属高校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郑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外,部信访办还结合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内部召开了两次工作研讨会,对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时将各地、各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经验和做法,以《信访简报》的形式予以下发,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工作;编辑出版了《新时期教育信访工作探索》一书,加大了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各高校之间的交流力度,促进了教育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情况的检查〕11月29日至12月2日,以中组部副部长李智勇为组长的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检查组(简称中央检查组)检查教育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情况。部信访办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一方面印制了有关材料汇编,另一方面起草了向中央检查组的汇报稿,还组织召开了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教育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情况得到了中央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2月2日中央检查组反馈了抽查《信访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意见。意见指出,教育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第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第二,学习培训的工作力度大;第三,工作机制比较健全;第四,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第五,工作基础比较扎实。 〔认真处理教育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在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根据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第二阶段教育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情况通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及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信访工作的意见: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矛盾排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的发生;要继续抓紧抓好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工作,加大“事要解决”的力度;要进一步做好重大、紧急、突出信访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了部领导包案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的制度,收到了明显成效,部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撰稿 王进保
审稿 高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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