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2005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稳步推进的态势,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有效遏制,学校收费进一步得到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据国家信访局、国家发改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信访统计,分别比2004年下降30.3%、29%和31.4%。
一是全面推行“一费制”。经过教育部和有关部委的共同努力,到秋季开学时全国31个省、区、市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二是继续稳定高校收费标准。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文件,要求高校收费要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禁止学校向学生收取定向费、专升本费等费用。直属高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高校收费得到规范,信访举报量比2004年下降24%。三是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教育部提出了“六公开”和“六不准”,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负责人要先停职后处理,使“阳光工程”进展顺利,社会反映良好。四是广泛推行收费公示。各级各类学校都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一些省份还统一制作了收费标准公示牌;推行“一证、一据、一卡”制度等;使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明明白白交费,得到了社会广泛赞同。五是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采取不同的方式,加大检查工作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各地共派出检查组18357个,检查学校248670所(次);查处违规收费案件4721件,给予5931名责任者党政纪处分。一些省实行了春秋两季收费检查制度。六是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各地利用各种信息平台与群众进行沟通。北京市开设了“政风行风热线”,解答群众政策咨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收费政策进行系列报道。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对一些地方工作成效进行了宣传。使群众了解党和政府治理工作的决心,理解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05年2月21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部署2005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北京设主会场,省、地、县设分会场。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李至伦主持会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陈至立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治理工作的成效:各级政府和学校对治理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治理机制初步形成;一些地区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制度建设,源头治本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人民群众对教育乱收费投诉大幅下降;在行风评议中对教育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陈至立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把加大源头治本力度和推进制度创新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使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要切实完善和加强各级政府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全面推行“一费制”办法;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平调学校收费收入;严禁向学校各种乱摊派、乱罚款。陈至立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切实做到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高度重视“两免一补”工作,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的差距;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
周济在发言中要求:义务教育要全力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高校招生要实行“阳光工程”;继续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校收费政策,加强学校财务收费管理。
李至伦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各级纠风和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对屡禁不止教育乱收费的高发区、部门和学校,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截留、平调、挪用、挤占学校收费收入的要坚决查处。
黑龙江、河北、海南、江西省政府的主管领导和中南大学校长,作为省份和高校代表在各自的分会场介绍了工作经验。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2005年,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又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自觉把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彻全年工作始终。教育部党组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做出安排。各地各高校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制定贯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根据《实施纲要》任务分工,教育部启动了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试点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近三年工作安排和中长期规划。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大中小学结合青少年实际,积极探索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有效途径。在过去一年里,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努力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2005年,全国31个省(区、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在一些地方继续得到较好执行;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一些高校与录取挂钩的乱收费问题基本得到遏制。全国共查处违规乱收费问题4721件,清退违规收费3.06亿元。总体上讲,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有效遏制,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进一步得到规范,涌现出一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和学校,群众对教育收费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和部门任务分工,着力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05年,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述职述廉工作普遍展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和函询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部分省市和高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工作取得新的经验。
四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2005年,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共处理信访举报68979件(次),立案6821件,结案65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676人,挽回经济损失9121.8万元。受到处分的人员中,厅(局)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155人,455人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省(区、市)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高校办案工作的指导,依纪依法办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教育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提出《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共同召开了研讨会,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坚持改革与健全制度,源头治本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入,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落实。一些地方和高校集中清理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规范财务管理,取得一定成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干部竞争上岗和任前公示制度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基建(修缮)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图书、教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推行。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强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六是深入开展执法监察,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实行了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招生考试安全及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地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开展了对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资金。一些地方和高校还围绕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勤政,也取得较好成效。
〔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2005年1月23日至24日,教育部党组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4年度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的任务。
周济部长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部署了2005年要着力抓好的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要继续巩固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行“阳光招生”,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三是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田淑兰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做好2005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一要抓好《实施纲要》的学习贯彻,探索建立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防体系;二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纪律教育,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三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促进从严治教、规范管理上新水平;四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局面。
〔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做出重大战略部署。
教育部作为中央纪委确定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联系点,党组及时学习部署,并按照中央要求,成立了部党组书记周济任组长的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教育部党组把起草教育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九易其稿,2005年8月正式下发了《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及《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任务分工》,提出重点抓好“五个机制”建设:一是构筑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构建从严治教、规范管理机制;三是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四是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五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提出新建48项制度,完善43项制度,对184项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全部落实到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为此,部党组还专门召开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视频会进行动员,有4000多人在108个分会场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以及设党委的10个部直属单位全部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教育部相关职能司局、直属单位制定了完成分解任务的计划,一些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也制定了有各自特点的具体意见,并落实了责任分工。
〔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经国务院和第29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批准,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三所高校承担了2008年奥运会比赛场馆的建设任务。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校内原有的6座体育馆进行改扩建,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运动员的训练场馆。
教育部党组对直属高校承担2008年奥运会场馆建设和改建任务高度重视。2005年3月8日成立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保庆任组长,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部办公厅、直属办、规划司、财务司、监察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任办公室主任。2005年5月16日,教育部召开部属高校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会议,田淑兰主持会议并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年来,奥运场馆建设工程监督工作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狠抓制度建设,落实监督责任。制定了《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2005年7月,教育部分别与有关高校领导正式签署了《责任书》和《承诺书》,明确了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的任务和责任。组织各高校对基建规章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初步形成了针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建立起规范的场馆工程建设运行机制和监督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奥运场馆建设工程审计,加强经济监督。2005年12月1日,教育部、国家审计署联合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了对三所高校奥运场馆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审计署和所委托的中国审计事务所已正式进驻学校,行使全面跟踪审计监督的职责。三是加强廉洁办奥运的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邀请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同志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领导作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形势报告和预防建筑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专场报告。
撰稿 张其华
沈 微
李海亮
杨火林
王新民
审稿 曲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