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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两会”期间,教育部接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共1031件,从总体数量上看,居国务院各部委第三位。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519件,占“两会”建议总数的8.8%;全国政协委员提案512件,占“两会”提案总数的11.6%。建议、提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我国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搞好农村学生技能教育;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
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2005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召开了由承办司局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两会”建议、提案承办工作动员会,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郑树山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他对我部2004年建议、提案的办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做好2005年建议、提案的承办工作,他提出如下意见:一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承办工作,要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进一步推进教育工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进程,进一步改进部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推动工作。二要规范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办复质量。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要充分利用电话、走访、座谈等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和交流,使建议、提案人与办理人员之间形成一个良好的互动关系。2.要加强调查研究。尤其是对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一些专题调研,提高办复质量。3.要加强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办公厅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主动协调、督促、指导、检查各承办单位的办复工作。4.各承办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通力协作。5.要切实在办复质量上下功夫。答复要有实质内容,意见要明确,要力戒空话、套话,避免答复流于形式。6.要加强领导,充实队伍。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精心部署,层层落实。还要重视建议、提案办理队伍的建设,要努力造就一支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谨细致、富有主动性、创造性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队伍。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我部对原来制定的《教育部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了充实、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办理工作;在2005年的办理工作中,我部还进一步确立了由承办司局办公室统筹、业务处室具体办理、司局领导把关、主管部领导签发的办理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提高了办复质量;办公厅对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并把办理进程及时上网公布,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工作敷衍了事的单位,及时地提出批评,对答复质量不高的复文,坚决退回重办。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在任务重、时限紧的情况下,办复司局的同志克服了种种困难,比较圆满地完成了2005年的建议、提案承办工作。办理工作结束后,办公厅组织各有关单位对2005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组织评选出73件优秀建议、提案,18个优秀承办单位。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看,代表、委员对教育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撰稿 王进保
审稿 高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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