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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工作,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局面发生了显著变化,有了突破性进展。
(1)自新政策、新机制实施以来,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均已超过过去5年的总和。自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至2005年底,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120.4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02.5亿元;连同以前几年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全国高校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206.8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72.7亿元。
(2)中央部门高校工作进展十分顺利,落实情况良好。截至2005年底,中央部门高校新增审批贷款学生30.6万人,审批合同金额40.1亿元,中国银行对高校报送的学生贷款申请基本全部满足。
(3)地方高校的工作也在逐步推进。截至2005年底,河南的贷款合同金额已超过5亿元,湖北、辽宁的贷款合同金额超过4亿元,江苏、山东、广东、陕西4个省的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合同金额在2亿元至3亿元之间的有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广西、重庆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合同金额在1亿元至2亿元之间的有天津、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10个省(直辖市)。
(4)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欢迎和肯定。2005年下半年以来,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反映政策不落实的来电、来函明显减少,贫困家庭学生对克服困难、正常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的信心和决心明显提高,社会各界的反应也普遍较好。
撰稿 谭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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