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进一步调整并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不断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5年,在全面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大力推进按新政策、新机制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按新政策、新机制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成效显著。
(2)从2005年起,改“国家奖学金”为“国家助学奖学金”,增加了经费数量(从每年2亿元增加到每年10亿元),扩大了资助范围,修订了管理办法。按照新的管理办法,由中央拨专项经费设立的这项助学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部分,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资助5万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53.3万名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3)为保证去年新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2005年7月,教育部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2005年新学期开学前,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全面落实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必须继续执行好“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新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4)为督查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资助工作情况,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于2005年8月1日至9月15日,开通了24小时专人值班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投诉电话,接受贫困家庭学生及其家长对资助工作不力的学校的投诉和有关政策咨询。从受理情况看,在高校开学的这段高峰时间,仅仅接到全国的咨询、投诉电话2249个,其中大多数为政策咨询电话。
撰稿 谭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