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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员谈《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2013-09-24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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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访谈)让日常性监督为教育质量保驾护航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谈《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新华网北京9月23日电(记者 吴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根据《办法》,全国30多万所中小学到今年底均将配置挂牌责任督学,对学校的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

  责任督学究竟管什么?在教育督导制度中有何作用?对教育发展有何意义?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便于学生家长反映问题

  记者:《办法》提出责任督学要挂牌督导,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何秀超:《办法》明确了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标牌制作由教育督导部门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上表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尽可能在规格、色调上一致,便于学生家长随时联系、反映问题。

  专兼结合遴选责任督学:须具备本科学历和十年教育教学经验

  记者:什么人可以当责任督学?

  何秀超: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须具备本科学历和十年教育教学经验,可以专兼结合,每3年一任期。教育督导部门要对责任督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续聘和奖惩规定。

  责任督学五项职责:监督学校十项管理

  记者:责任督学的职责有哪些?

  何秀超:责任督学有五项基本职责:一是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二是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三是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四是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五是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同时,责任督学有权对学校管理、招生收费、课程开设、教育教学、教师师德、学生学习和课业负担及学校安全卫生、校风、教风学风等十项管理进行督导。责任督学每月至少督导一次,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督导结束后要填写记录并将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教育督导部门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要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作为重要依据,学校也要按相应要求进行整改,否则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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