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教育资源 科研发展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CERNET 校园之窗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高考试题应是现实教育的“风向标” 2008-06-10 10:43   ·资深教师点评: 感觉“简单”不一定得高分 2008-06-10 10:15   ·山东:高考升学人数等信息不得统计和报道 2008-06-10 10:07   ·高考结束考生将面临教育真空期 家长应怎样引导 2008-06-10 09:52   ·川甘重灾区下月3日到5日高考 录取采取倾斜政策 2008-06-10 09:22   ·北京高考阅卷正式启动 6月23日起可查成绩 2008-06-09 15:53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新闻
教育部等发出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校舍抗震安全隐患
2008-06-10  中国教育新闻网  

邮件收藏功能可以方便将本页内容发至您的邮箱收藏。

字体大小:

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

全面排查校舍抗震安全隐患

  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0级强烈地震。地震造成不少中小学校房屋倒塌,造成灾区师生重大伤亡,校舍及仪器设备损毁严重。为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防震减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与建设等部门联合,结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学点以及辖区内的中央部委属高校)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公共建筑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通过查阅档案和实地踏勘等方式对学校的每栋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逐项检查,特别是要将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作为此次排查工作的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校逐栋建立资料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及时改造加固。各地教育和建设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科学安排,确保此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取得实效。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检查通知落实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校舍质量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迅速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教科书和各级学校学生课外读物中,在当地建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防震减灾宣传员的培训,组织防震减灾宣讲团,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

  通知还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地震应急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科学编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突出以人为本,要以减少人员伤亡作为应急工作的核心,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检查,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力争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各级各类学校综合防御能力。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请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切实保证此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况要在9月1日前报教育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教育部组织师范大学面向地震灾区开通心理热线
· 教育部要求受灾地区每日上报灾损情况统计表
· 教育部组织专家紧急编写灾后中小学生心理援助读本
· 教育部向受灾中小学生赠送心理自助手册
· 教育部研究部署灾后中小学生心理援助工作
· 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继续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 教育部号召各界支援教育系统抗震救灾
· 教育部突出强调要确保灾区师生生命安全和生活
· 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地震灾害预防和救助工作
· 教育部紧急部署地震灾害预防和救助工作
  主编信箱 | 投稿
教育专题:全国教育系统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
·惠普“e校园”有奖调查
·第24个教师节特别专题
·城乡全面免费义务教育
·汶川大地震英雄教师谱
·理性爱国 发愤成才
  部委动态
·教育系统灾后重建对...
·教育部成立汶川地震...
·教育部派出检查组督...
·教育部要求加强农村...
·两部委表彰教育系统...
  教育黄页
·理工科通讯(2008/12)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浙师大教育评论研究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