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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以近年来一些地方查处的乱收费案件为例进行分析,在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看来,维持义务教育不均衡现状,对其自身有利:
首先,好的学校可以借机收取择校费,由此可减少政府部门的教育投入。一些地方收取择校费(或巧立名目为“捐资助学费”),就是由政府部门和学校“协同作战”——学校要求家长交款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再分成给学校。这类乱收费很难查处。
其次,教育资源不均衡,为教育部门、学校等提供了可以利用和交换的资源。如果教育资源都均衡了,择校的“资源”也不存在了。可以说,在择校利益链上,政府部门往往成为重要的环节。
择校问题成为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关键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择校问题是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关键,不久前出台的《八项措施》就明确提出了两个指标,旨在控制择校现象。
一个是10%,即跨范围招生的比例不能超过10%,并作量化检查。第二个指标是30%,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这样做有利于缓解“小升初”择校,因为就近上初中比择校上初中进入优质普通高中的机会大。
熊丙奇认为,治理择校热以及背后的择校乱收费,首先应该着眼于政府投入教育的行为,对政府不保障教育投入、不转变教育资源配置模式的行为严厉问责。惟有如此,治理择校乱收费才能走上正途。
熊丙奇说,必须改革学校管理制度,目前受教育者及家长往往缺乏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这就是各种乱收费畅通无阻的基础。如果改革学校内部管理,赋予受教育者参与学校管理、评价的权利,这一基础当不再存在。
专家认为,要使治理乱收费取得成效,必须斩断利益联盟关系,政府真正担负起投资与监管责任,治理学校乱收费才会有成效。(赵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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