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搞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具有科学的理论性,鲜明的时代性和很强的针对性,努力学习和认真实施《意见》的精神,必将对我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产生良好而积极的影响,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新局面。
《意见》指出,“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将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五老”队伍,明确列入整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之中。这是对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五老”队伍过去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所作奉献的肯定,也是在新的历史阶段提出的新期望。对于正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诸多领域从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广大志愿者,是极大的支持和鼓励。
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自1991年成立以来,在党政领导的重视下,自觉配合教育部门主渠道和群众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重点为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课外、家庭、社区等领域,以及济困助学、扶贫帮教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困难群体开展了内容丰富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其中一些人长期坚持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耕耘并收到实效,他们的事例是很感动人的。但是,过去做的工作同《意见》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在《意见》颁布的大好形势鼓舞下,深入思考我们如何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中,找准位置,发挥优势,求真务实地把我们所承担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并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想法与同仁们共勉。
一、努力学习,树立榜样。要努力学习《意见》,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服务意识,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紧迫感与自觉性。要继续学习新的知识,为未成年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亲情关怀与诚挚帮助,争取做未成年人尊敬的长辈和学习的榜样。
二、积极参与,注重实效。要依据《意见》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重点,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主渠道,及群众组织、社会团体等,继续重点深入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相关薄弱领域与环节,因地因人制宜,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多主题多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济困助学、扶贫帮教等活动。特别是对正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既要配合主渠道济困,协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又要帮学,耐心辅导他们排除学习中的困难,使之能够完成学业。继续深入做好失足的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与法制教育工作,正确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远离犯罪,立志走人生成长的光明之路,走学习成才的报国之路。继续深入开展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专题调查研究。为党政部门决策和学校、家庭、社区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提供咨询服务。
三、扩大队伍,持之以恒。在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期实践中,要不断地扩大“五老”的志愿者队伍,不断地用新的机制、方法吸引他们参加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要注意发挥个人的优势与智慧,鼓励他们量力而为,为下一代健康成长奉献余热。要主动依靠党政领导,为自觉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中参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五老”队伍,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他们的健康。只有依照政策关心好老一辈,才能让他们更好地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依靠一代又一代人矢志不移、艰苦细心地去做,中华民族的先进思想道德传统才能扎根于子孙们的心灵中,并与时俱进地不断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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