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热线:
你们好!,我是宁夏大学的一位学生,同时也是你们杂志的多年忠实的读者了,最近我很苦恼,我有一件事情需要向你们咨询一下,以求尽快得到帮助。
我2002年秋从外省来到了该校,由于地方的贫困落后,家庭经济负担重(有县民政局出具的困难申请)去年6月9号陕西汉中和安康一带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经济损失严重,家里的生活就成问题了,今年夏秋又持续不断的降暴雨......在短时间内是很难缴上学费的。去年在入学时我向院办公室提交了缓交学费的书面申请,准备缓交学费一年,并且学校有规定:缓交学费的人数不得超过系里总人数的5%。当时系里已经同意并且作了登记,同时我还向系办公室写了向银行助学贷款的书面申请和填写了贷款的申请表,一年过去了,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着落。可是再我今年8月下旬去计财处缴学费时却没有我的缓叫名字,说是02级的学生不允许办理缓交手续(就是新生入学第一年都不能办理缓交手续)就让我必须缴滞纳金,每天的滞纳金为所欠费的2%(我们的学校的学费为2800--3000 /年,住宿费为700--1200/年)比银行的贷款的利息还高好多呀,如果不交就要扣下缴费卡......
学校的文件规定,如果学生错过了学校的收费期限就要向学生按照所欠费的2%收取滞纳金,现在宿舍楼下的公布栏上还贴有收取滞纳金的文件,这个规定自2002年秋开始执行的,已经有学生超了收费期限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向计财处交了滞纳金了(计财处还开了发票,学生在缴滞纳金时还可以对其讨价还价,适当考虑)并且计财处的一位副处长说:对没有按时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同学收取滞纳金是更根据自治区主席马启智的令执行的,学校也有文件...似乎说的满有道理的。
对学校向欠费者收取滞纳金这件事我很苦恼,试想,因家庭贫困,经济困难缴不起学费而收取滞纳金合理吗?既然是学校的规定,那么还可以对其进行讨价还价么?最近全国上下的大小会议和报刊杂志都在讨论和追踪报道教育部,财政部要加大力度检查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现象.....我想知道宁夏大学的这一收费项目属不属于高校教育乱收费,再全国的高校之中已经有了这个先例么?再说,西部本来就很落后的,有很多的贫困生需要帮助,本应该向学校缴的费用旧不能及时缴上呀,又要向我们收取滞纳金,学校不但没有帮助我们的困难反而对我们雪上加霜。还有我们学校每个月给学生发放的补助费只有13元,着可能是发放补助费最少的高校吧,不知国家每年给西部投入的助学款都用到那里去了?
对以上的情况我代表者学生的共同之声,给你们是一个具体的反映,我想作为社会上的一个新闻媒体,希望你们能站出来为我们说句心理话,对他们的这种行为能给予追踪调查和及时的报道,揭开他们的真实内幕。忠心的谢谢你们!
2003年10月13日
专家解答:
非常同情你的情况,希望你能坚持。
至于学校做法妥否,对照规定,显然有不妥之处,但相信学校也有难处。建议你这样处理:
1、向教育部反映这个情况;电话66096114;可找计划司或学生司;推荐专题:教育乱收费专题
2、当地银行的助学贷款支持,争取方式可在网站上了解;推荐专题:高校助学贷款专题
3、寻找相关公益组织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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