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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要防高考移民
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
袁贵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要有条件准入。要根据家长的条件、学生的条件和城市的条件,积极稳妥推进。第一,考生父母应在当地就业。第二,考生要有当地的学籍。第三,要因地制宜。各地应根据人口流动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办法,提出具体的条件。
袁贵仁强调,要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防止高考移民,避免引起教育工作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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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中西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目前我国有一些省市在高考录取比例上存在一定的差距。袁贵仁介绍说,教育部门这几年来采取了一些举措:为高等教育欠发达的省份新增招生指标,把招生指标拨给教育发达的地区,用来专门招收中西部地区的学生,今年还确定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每年有约1万名学生成为“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受益者。
袁贵仁强调,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今年全国高考录取率最低的省份,和全国的平均录取率已经相差不大了,各省录取率差距在明显缩小。今后将通过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扩大有关项目实施规模,特别是增加中西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多措并举进一步促进所有考生入学机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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