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聚焦 十八大特别报道: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
二、以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公示制度为突破口,健全学校评价机制
今后学校体育工作的总体方向是推动地方政府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和教育评价机制,把各地学校体育工作情况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推动地方进一步重视学校体育工作,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真正作为学校教育的目标之一,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为加快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从2012年开始,各学校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纳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按学生年级、班级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为了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教育部和各省份、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对测试数据进行抽查。
二是各地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三是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评估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办学水平,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评估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下降的学校和地区,在所有个人和单位的评优评奖中实施“一票否决”,并将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四是通过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对各地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公示。教育部组织每年编制和发布《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按生源所在地分省份公布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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