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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人力资本投资补偿机制,平衡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区域分布,实现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三赢”结果。人力资本投资补偿机制的首要问题是制度化。“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计划”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制度化的方法弥补或是改变了市场选择的信号功能。按照市场选择的方式,如果一个大学生去西部工作,他往往被认为是成绩比较差无法找到更理想工作的,但是如果是西部志愿者计划的参与者,人们则不这么认为。这就是政策或者说制度安排对市场信号的一种矫正作用。我国从1989年起就一直号召大学生到艰苦的地方就业,但效果并不理想,因为人们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制度化的设计,所以必须有专项的制度安排才能发挥作用。补偿机制要正确地设计人力资本收益的补偿即收益的货币化,但是补偿水平并不需要完全根据损失水平而定。因为这可能导致大学毕业生供过于求,大大超出特定地区(西部或基层单位)实际的人才需求量。因此,从最优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从技术上设定收益补偿水平,应使人才需求与大学生供给大体持平,这是最理想的政策,当然一般是有一个比例的。补偿机制需要提供多元化的收益补偿。人力资本投资收益不只是货币,而是多元的。有的大学生可能并不在乎收入,但有的大学生可能就只在乎收入,有的人可能更在乎将来职业流动的难易性。所以,仅从人力资本投资收益角度看,实现它的方式有很多种,它的补偿就应该多元化。在我国的大学生就业政策中,我们提供了报考研究生加分、报考党政机关加分和优先录取、自由流动等多种优惠政策,但是唯一没有提到货币补偿的问题。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到特定的地区就业或从事特定的职业,实施大学生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补偿机制是国际惯例。美国的补偿措施就包括联邦政府贷款减免政策、各州贷款减免计划、军队贷款偿还计划(激励大学生到军队服役)、美国护理教育贷款偿还计划(受益的护士在护士短缺地区合格的机构提供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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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衡我国的经济发展,国家应建立大学生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补偿机制,实施就业激励政策,采用特定的入学贷款等激励政策,实施就业的地区、行业以及职业引导。我国自2003年起开始实施就业激励政策,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鼓励应届大学生到政府支持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等重大项目中去就业,加大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力度,扩大由中央财政支持的西部志愿者规模,这些措施都将更有效地支持国家整体人力资源发展战略,支持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要求,最终实现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三赢”结果。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力资本审计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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