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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就业,统筹推进城乡和区域就业协调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解决好高校毕业生、进城农民工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是就业工作的重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必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
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这是重中之重。要继续将高校毕业生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岗位,统筹实施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精心组织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活动,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和实名制就业服务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将就业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实施分类帮扶,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引导鼓励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稳定就业。适应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趋势,为农业富余劳动力开辟更多的生产和就业门路,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落实完善创业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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