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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为学生社会实践“保驾护航”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丛春华认为,在社会实践中盖“假章”,说明了部分大学生对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意义认识不够,或者惰于行动,也暴露了学生诚信素养的缺失。“当然,学校布置的实践活动项目可能也有形式化、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如果是大多数学生都对社会实践‘消极对抗’,那高校就要对此进行检视。”
如何才能改善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敷衍态度呢?丛春华认为,学校一方面要强化社会实践活动的后期管理,另一方面也要完善社会实践项目设置,使之既有实际意义又有可操作性。此外,高校要有组织地引导他们参加社会实践,且加强诚信意识教育,要敢于承认未参加社会实践而不是弄虚作假。
福建师大协和学院党委副书记林玉辉介绍,该校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院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将假期社会实践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专业学习、勤工助学、就业创业相结合,组建相关实践服务团等到农村、工厂、学校等学习、实践。同时,将社会实践与形势政策课紧密结合,要求每个学生在形势政策课教师和带队老师的共同指导下,撰写3000字左右的社会调查报告,并作为第二学期形势政策课成绩主要依据,以杜绝“实践走过场、报告上网找”的不良现象。(记者 龙超凡 实习生 王选辉)
《中国教育报》2012年2月2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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