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北京市教委网站转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今年起,本市将在各高校推广创业教育,并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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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8月31日,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全员初次就业率为95.7%。其中,研究生为95%,本科生为95.5%,高职(专科)为96.9%。“十二五”时期,本市高校毕业生数量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学生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对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同时,鼓励和扶持一批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基地,为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
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本市将确定并及时调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见习基地单位应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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