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届”,让初次创业大学生望洋兴叹
“我们办手续,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没有享受过什么优惠。还好,对应届生,免的钱也不是很多,不能解决企业的生存问题。”鲁丰博不认识陈志敏,“应届生免不了多少”是他从自己的创业圈子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足以让他在各项优惠政策面前止步时,自我安慰。
2006年从福建农林大学毕业的鲁丰博,虽然比较早就想创业,但因为当时条件不具备,他听从了一些老师和亲朋好友的建议,先在广告策划公司上了段时间的班。“先就业再创业”是不少专家的建议,积累经验、争取高成功率是这个建议的初衷。
但是,当工作过一段时间,积累了经验的鲁丰博来到北京,成立自己的策划咨询公司时,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远离了“大学生”身份。他的这个发现,源于无意中发现北京的创业优惠政策,除了户口限制,只针对应届毕业生。也就是说,作为已经毕业的大学生,鲁丰博已经不能享受大学生创业的各种优惠,即使,这只是他大学毕业后的初次创业。
今年3月9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这份被不少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简称为 “16号文件”的通知中,第八条是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但是该条款具体内容的首句就是“支持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投资少、开办费用低的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直接把支持对象限定在“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限定,除了排除鲁丰博这样初次创业,就已经算不上“应届生”的,也排除了创业两三年之后,处于事业发展瓶颈期,亟需扶持和帮助的大学生。因为他们同样远离“应届”的帽子太久。
现在,宋婉婷每天忙着备课,挂念着分校,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积累资金;陈志敏依旧在两个店之间奔波,与各个部门的收费、检查人员打交道,他已经 “搞不清交了多少钱”;鲁丰博则在工作之余,关注着中心城区的写字楼租金,高昂的价格,让他在遗憾中望洋兴叹。创业优惠政策,似乎离他们很远,除了当初的碰壁,优惠政策在他们的记忆中,一闪而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