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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
2005-04-11    记者 李江涛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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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坚决禁止不具备资格者进入教师队伍
  ◇教育部出台新举措造就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4月8日表示,我国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

  管培俊是在4月8日召开的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做如上表述的。他说,从国际惯例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考虑,应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一定年限,如3年或5年之后,重新审核认定教师资格。我们还将实行教师资格临时证书、有期限证书、终身证书的分类管理。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教师资格没有有效期的时间限制,而现行法律也没有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这导致教师资格事实上是终身制,从而妨碍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

  管培俊还表示,为了完善我国教师资格制度,教育部正在研究教师资格认定统一考试的可行性;未来我国将制定一套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推行统一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这套办法对师范和非师范类考生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对于具备学历和不具备学历的考生也是一视同仁的。

  本次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是我国召开的第一次高级别、大规模的教师资格制度国际专题学术会议。会议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起,由北京师范大学主办,目的旨在为我国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教师教育体制以及建设教师队伍提供有益的国际经验。

  来自中、美、日、韩、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和中国香港、澳门等地区的教育官员和有关人员,以及来自国内外30多所高校和研 究机构的专家、学者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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