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青年报北京1月31日电(记者 原春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是否该要论文”的讨论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个多月来,参与讨论的读者来信来稿已超过了4000件。今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有关部门。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职称处的郑富仕介绍说,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原国家教委中小学教师职务实行条例,其中规定了各级教师的任职条件和原则,但论文并不是必要的条件。
既然国家没有规定,那为何各地又如此看重论文呢?
教育部有关人士分析说,中央有个原则规定,到地方就要变成可操作的东西。评审委员会专家一般在省会城市,而有的教师在乡村,怎么评价老师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只有凭材料。可教师的工作量和教学水平又看不出来。在高校是通过论文来看教师的水平,现在的中小学就沿袭了高校的模式,“轻教学,重论文”。这种做法是一种简单操作,它根本没有考虑到中小学的职业特点。如果专家纯粹从论文数量来评定,那么行政部门也可以干,还要专家干什么?
郑富仕说,教师要靠自己的身体力行去带学生,要付出一份爱心,要琢磨如何把书本上的东西用自己的语言教给学生。论文写得再好,大多数人也比不过大学里的专业教师。任何一个家长送孩子上学,都不是看老师写了多少论文,而是看他是否爱学生。
郑又表示,对论文的要求也不是没有一定的道理,可以通过它强调理性知识的学习,促使老师不断提高自己。但过于机械化、教条化,就变味了。也有的地方采取了不错的办法:专家来听课,或者看备课笔记,比较注重教师的实际表现,各地在具体评价操作时有不同的办法。
教育部官员认为,现行评价方法,无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素质提高。应该改革评审机制,变过去多个学科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为单个学科的评议组,评议组由过去起决定性作用转向咨询和监督。它可与县级教育部门一起,为学校把关聘任教师,而学校的作用才是最主要的。它既有选人权,也有用人权。教师是否能履行相应的职务能力,尤其是教育教学能力,则由学校成立的聘任委员会来决定。论文是表示能力的,并不一定要求发表。
据透露,教育部正与人事部一起研究新的教师职务条例。新的条例是在1986年试行条例基础上的完善和深化,它会更突出个人能力而非论文。如果顺利,预计今年年内新条例即可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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