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上海市人事局提出的推行聘用合同制的要求,上海市普教系统在100所学校作了聘用合同制改革的试点,使原来以分配制度为主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向用人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截止1996年底,列入聘用合同制试点范围的100所中小学9248人中,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有8656人,占试点范围936%;其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分别为3999人和4657人,分别占签订合同总数的4602%和538%。此外,缓签聘用合同的有592人,其中下岗或待聘的为176人。我们对此的基本估价是:试点起步工作平稳,试点进展过程有序,签订聘用合同规范,预期目标基本达到。
一、推行聘用合同制试点的初步成效
近年来,上海普教系统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至1993年底,以分配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四制一体化”改革在上海市中小学基本铺开,即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校内结构工资制和综合经费包干制”。1994年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理顺体制,搞活机制,增加投资,提高师资,加强法制”指导思想后,我们感到在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和人才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学校管理体制中,应加快实现由原来的以分配制度为主的改革向用人制度改革转轨,这也是深化完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课题。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在全市20个区县确定100所中小学作为扩大聘用合同制的试点。一年来,取得以下四方面的成效:
1促进了人事工作由“人治”向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方向转变。
在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从本质上来说,是将国家的用工制度转变为单位的用工制度,打破以往的“铁工资”、“铁饭碗”和“铁交椅”。因此,我们向试点学校阐明实行聘用合同制是规范学校法人与被聘用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具体体现,也是人事工作由“人治”或人为因素起主要作用的状况向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的重要转变。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及市教委下发的《关于本市普教系统中小学和其他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管理改革精神,针对中小学的特点,提出四个规范性,即:规范各试点单位聘用合同文本;规范学校法人与被聘用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未进行法人注册登记前,学校校长或由行政任命的负责人为代理法人代表);规范试点学校推行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步骤;规范带有共性矛盾的配套政策措施。这就为试点学校推行聘用合同制减少“人治”和人为因素奠定了基础。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一些试点学校的校长勇于规范自己的行为,为加快推行实施聘用合同制作出了表率。如静安区民立中学校长徐承博在学校进行改革试点时,主动要求全校教职工对自己进行公决投票,如果全校教职工公决投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自行免职。他的举措不仅在本校而且在全区引起了很大的震动。由于有了规范性的要求和典型引路,聘用合同制试点以来,总体反响较好。
2促进了与人才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单位自主用人与个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落实。
实行聘用合同制,是单位自主用人与个人自主择业实行双向选择的具体体现。按照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些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点的学校,从深化完善制度着手,开拓性地推动了这项改革。如静安、黄浦、闸北、卢湾、虹口、杨浦、崇明等区县中小学,在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前,向每个教职工下发签订聘用合同岗位意向征询表,了解每个教职工的意愿,让教职工个人自主择业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在填报签订聘用合同期限截止后,学校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分批分层次地与教职工签订协议。通过这种形式,形成了骨干教师立足事业、岗位任选;一般人员竞争岗位,珍惜机会;不胜任人员主动争取上岗,感受到岗位危机的存在。
3调动了教职工主动参政议政,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创造性。
由于实行聘用合同制是用人制度上动真格的改革措施,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充分发挥教职工主动参政议政、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在对试点学校党政、工会和人事干部进行培训时,我们明确提出:学校党支部必须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必须在教职工讨论修改的基础上,由教代会表决通过;每个试点学校都要成立党、政、工、团、教师和职工代表参加的民主调解小组。这些要求体现了把方案和相关政策变为一个单位的群体意志,同时为教职工主动参政议政、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提供了保证。杨浦区铁岭中学校长张福良说,学校多年来召开的教代会,从来没有一次像修改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如此认真。由于充分调动了教职工参政议政和参与民主管理积极性,教职工增强了主人翁意识,学会了用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也促进了学校领导学法、知法和守法,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水平。
4推动了优秀人才进得来,骨干队伍稳得住,不胜任人员出得去的动态平衡机制的建立。
近年来,中小学教师社会和经济地位有了较大的提高,这为推行聘用合同制提供了一定的条件。作为试点的一部分学校领导,起初都以为参加试点的学校能得到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经费投入。当了解到没有经费投入时,很多学校仍敢动真格,进行大胆的实践。如静安区在进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中,将人事权和财权直接下放给校长,使校长在学校管理中有了很大的自主权。全区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点的10所学校,从提高教育质量着手,引进了一批教学骨干,而对不胜任教学、不求上进的人敢动真格,10所学校未签订聘用合同的有51人。一些校长说,实行聘用合同制是落实校长办学自主、管理自主、用人自主、分配自主的具体措施,为学校管理改革提供了一条新路子。
二、推行聘用合同制试点的几点做法
上海市普教系统推行聘用合同制试点,是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学校管理制度的新一轮改革的探索。为了保证聘用合同制试点沿着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我们确定这项工作必须以“抓好试点,平稳起步,以点带面,稳妥推行”为指导思想,主要做法有:
1总结经验,明确试点目标。
在确定试点学校时,我们要求各区县确定的试点单位必须是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条件的学校。目前实施试点工作的有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区县教育学院等事业单位;有城中区、郊区和郊县边远地区的;有市区重点和一般学校,也有创收较低、设施较差的薄弱学校。这样,为以后大面积实施聘用合同制打下了基础。在试点目标和实施步骤上,我们按照市、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不同职能分级管理;按照改革内容的难易和改革力度的大小分层突破;按照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在宣传动员培训、学习掌握政策、签订聘用合同的三个不同阶段,我们直接到第一线听取情况,研究政策,统一认识,统一步骤。实践证明,100所试点学校初步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
2加强培训,发动干部先行。
我们会同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工会对100所学校的校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人事干部集中进行统一培训,掌握了解市人事局《暂行办法》和市教委《实施意见》中有关聘用合同制的政策措施;重点理解和把握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以及经济补偿办法、下岗待聘管理和争议处理的主要精神;并且请市教育工会领导从《工会法》角度使学校领导了解保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内容。市级培训工作先行一步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又在区县人事局的指导下,多次组织试点单位学习交流研讨。学校领导在向广大教职工进行思想发动时,一般按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先骨干,后一般的程序,做到工作有的放矢、有针对性,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3措施到位,确保政策配套。
为保证学校领导宣传动员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如期完成,我们在措施配套上做到了四个一:即为试点学校教职工每人提供一本《上海市普教系统推行聘用合同制学习文件汇编》;为每所试点学校提供一份宣传提纲;一份聘用合同文本样式;一份签订聘用合同政策口径。同时,把聘用合同制操作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编成实施意见政策问答小册子印发给各区县教育局作参考。由于对推行聘用合同制实施过程的矛盾和问题做到措施在先,“对症下药”,从而使得聘用合同制的实施运行过程较为顺利。
4加强领导,分步指导推进。
在推行聘用合同制的过程中,我们会同市人事局多次深入到静安、卢湾、徐汇等区县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试点学校宣传动员、学习掌握政策、签订聘用合同的不同阶段,我们多次召开区县教育局人事科长会议专题研究有关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分层次地提出一些推进聘任合同制试点的指导性意见。在试点学校如期履行签订聘用合同后,我们又召开了区县教育局人事科长和有关校长座谈会,请勇于创新、思路开阔的校长总结交流一些成功的做法,并且打算将这些可以借鉴的经验汇编成册,以指导下一步扩大试点的学校和单位,确保聘用合同制在大面积推行时顺利实施。
三、需要研究和思考的几个问题
上海市中小学聘用合同制的试点能取得一定的成效,主要得益于国家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趋于完善和配套;现代企业制度所提供的有益借鉴和对策;静安区四所学校推行聘用合同制先行一步取得的宝贵经验。聘用合同制试点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比例小,扩大试点的任务还很艰巨;二是聘用合同制改革试点没有经费投入保障,有些试点学校的改革力度不大;三是由于中学处于入学高峰以及郊县边远地区师资相对紧缺,少数试点单位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四是配套政策和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
鉴于上述情况,进一步推动中小学由分配制度改革向新一轮聘用合同制为主体的用人制度改革的深化,还需要以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人事部关于实现人事工作的两个调整为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制度创新。实现新一轮聘用合同制思路是:
1认真总结先行试点学校的经验,加快扩大聘用合同制试点的范围。我们将结合中小学的实际,进一步做好100所先行试点实行聘用合同制学校和单位的经验总结,注重将首批试点实施中经验性的实践,上升概括为指导性的理论,探求规律,找准问题,以点带面,少走弯路。与此同时,我们将在充分听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争取下一年度再扩大一批试点单位,特别是争取在一个区或一个县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的试点工作上能有所突破,以形成区域性改革的氛围。
2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研究并促进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法人制度和学校岗位任用制度。我们将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取消行政级别的改革思路,结合市人事局即将进行的事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建立个人工作实绩与学校办学质量挂钩的“四级十二等”校长职级制度,引导校长从抓创收向抓教育质量的方向转轨,使中小学校长逐步成为“办学自主、管理自主、用人自主、分配自主”的职责权利统一的法人代表。在大力推行聘用合同制的用人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将努力完善学校四方面不同岗位的任用制度。一是校长职级任用制,把校长职务、责任、实绩与合理报酬挂钩;二是教师聘任制,把教师职业特点与建立教师资格制度结合起来,推进教师队伍的职业化;三是学校管理人员职员制,与事业单位职员制度相对应,建立适应中小学特点的职员等级、任职条件、考核晋升的管理办法;四是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制,严格控制工勤岗位职数,提倡一人多岗,建立以岗位技术等级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
3健全完善行政宏观调控与人才市场相结合的人员流动管理制度。根据学校校长、教师等人员岗位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并健全完善行政宏观调控与人才市场相结合的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探索和建立教育管理人才优化组合的新途径;同时要在注重挖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优秀教师和教学骨干跨区县、跨校的联聘制度,以充分发挥中小学师资资源的优势和共享,努力促进中小学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
《上海高教研究》 1997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