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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确把握“2011计划”的核心内涵
要实施好“2011计划”,做好各环节、各方面的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准确把握“2011计划”所包含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要求。
第一,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是“2011计划”的重要目标。“2011计划”的核心目标是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高校不同于科研院所,也不同于企业,在开展科学研究、产出原创性成果之后,还要把知识条理化、规范化,丰富原有学科或者创建形成新的学科,在培养人才、服务社会中实现知识创新的价值。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长期以来,在科研管理中,我们往往把论文、专利、著作这些科研工作的表现形式,当成科研工作最终目标,并以此来评价教师和科研工作者。这种方式虽有一定道理,但很不全面、很不深刻,很难把科研工作者的精力聚焦到“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科研目标上来,很难鼓励教师潜心研究,去追求解决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重大问题。我们必须改变单纯以项目、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要以注重原始创新质量,注重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贡献度贡献率来评价科学研究。“2011计划”项目的设计、申报、认定和绩效评估,必须始终牢牢把握住这个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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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是“2011计划”的工作重点。实施“2011计划”,解决教育、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紧以及科研资源配置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就必须把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作为重点,突破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创新组织从个体、封闭方式向流动、开放的方向转变;促进创新要素从孤立、分散的状态向汇聚、融合的方向转变;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分割状态向科技工作的上游、中游、下游联合、贯通的方向转变。建立协同创新机制,要认真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这一载体。建好这个载体,一要依托高校,二要广泛协同,三要采取多种模式,四要明确责任。另一方面,要妥善平衡各方责任权利关系。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知识产权的管理,成果收益的分配,都是崭新的课题,需要在培育过程中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心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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