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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工作
要围绕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这个核心,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完善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取得全面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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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一要统筹部署,尽快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配合文件出台,拟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培养机制改革工作。二要抓住重点,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结构调整、模式改革、制度创新、支持保障等方面进行深化改革,特别是针对当前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应的重大举措,力争在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突破。三要稳步推进,务求实效。改革中注重把规划纲要的宏观目标与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统筹起来,把前瞻性理念与制度建设统筹起来,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统筹起来,努力取得实效,为提高质量作出贡献。
2.积极探索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积极调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结构。贯彻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体系、制度建设,加强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学科研评价体系,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能力,着力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推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紧密结合、加强工程博士与国家重大专项相结合等为突破,积极推进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的改革。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专业学位的支持、管理和规范。
3.推动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体系。加快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体系。在全国博士质量调查基础上,通过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定期分析制度、研究生教育舆情实时监测和年度分析制度、学位办与基层单位固定联系制度等,及时监督监控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制定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意见,建立以学位授予单位为核心,政府、社会分工合作的质量监控机制。探索建立博士点质量监督制度。通过对博士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整体监督监控,探索建立对博士点进行项目制管理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发挥各级学位委员会特别是学校学位委员会在质量监督、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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