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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可互转学籍互认学分
2014-11-28    人民网-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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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我们学校都会有一些从普通高中转过来的学生,这些学生在普高学习时并不顺利,但来到职业学校后表现非常好。”对于石市开展的这次普职融通试点工作,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校长姚玉红表示,以往职普教育分离的情况让很多学生在仓促间做了选择,而这个选择一旦做出,就无法更改,“这次普职融通试点将职中的课程融入到初高中教学中,可以让学生们更全面地了解到职业教育,同时打开普高和职中学籍互转的通道,也给了学生们一次‘后悔’的机会,可以让学生在面临选择时更加理性。”

  姚玉红表示,现在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职教学生发展面临着更广阔的选择,“中职学生就业率高现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学历教育方面,通过单招、对口、3+2大专和3+4本科,职业学校的学生也有非常广泛的升学机会,可以说这次职普融通试点,将会让更多学生了解职业教育,从而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选择。”

  27日,石市教育局下发了《石家庄市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贯通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首批15所8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融合贯通试点工作,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资源共享,开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互转学籍,互认学分,以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的多元化人才成长模式。

  普通高中学生转入职业学校工作流程为:

  1.申报选拔

  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普通高中提出申请,根据意愿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由普通高中汇总后报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经所申报的中等职业学校面试,达到有关要求的,经批准后录取。

  2.注册学籍

  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为录取学生办理有关手续,学生必须学习经历连续,学习成绩齐全,否则不予注册学籍。注册学籍后需及时到校报到入学,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关政策。学生在普通高中一年级所修学分计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总学分。

  3.费用问题

  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注册的学生,其原普通高中学籍予以注销,不再缴纳原普通高中其他费用,其入学时一次性缴纳费用,根据剩余学期按比例退还。

  石家庄市首批普职融通试点学校名单

  组号 试点普通高中 试点中职学校

  1 石家庄市第二十一中学 石家庄市职业财会学校

  2 石家庄市鹿泉区实验高级中学 鹿泉职教中心

  3 石家庄市第十九中学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

  4 石家庄市二中(西校区) 石家庄市第二职业中专

  5 石家庄市第十中学 石家庄市职教中心

  6 赵县实验中学 赵县职教中心

  7 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 石家庄市第三职业中专

  8 石家庄市第十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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