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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特长生须按命名项目招
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要求是全国、省、市行政部门命名的体育特色学校,按命名项目在全市范围招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招生人数,其他学校原则上不招收体育特长生。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1.个人项目:初中阶段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2.集体项目:初中学段获得市级以上正式体育竞赛前六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3.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运动水平较高、身体条件较好、确有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如需报考,须经招生学校面试同意。考生只可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在填报的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和推迟。加试内容和分数:加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根据不同的体育项目和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主要考查学生参加竞赛已获得的专项运动成绩、身体素质、形态等,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加试;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招收体育特长生学校。
5月26日至30日,市招生办在“南京招生信息网”公示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各招生学校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专体育特长生安排在第三批次录取,其它学校体育特长生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444分(总分的60%)以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择优录取;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不含报考免费师范学生)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518分(总分的70%)以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科技特长生加试内容由招生学校自定
科技特长生招生的高中学校,要求是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基地”学校。或是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范围与招生学校规定的招生范围一致。
报名条件为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二级及以上证书或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初中毕业生;考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同时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以上。
报考科技特长生的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特长生项目。报考科技特长生考生凭加试通知书到填报志愿的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科技特长生专业加试内容由招生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和科技特色项目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自主命题,确定评分标准,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592分(总分的80%)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科技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也不得转入市内其他学校。
坚决制止借专业加试之名进行择优选拔考试。学校不得组织与招考项目无关的外语类考试,不得以择校生名额承诺学生,影响学生正常的中考志愿填报。一经查实,取消学校科技特长生招生资格。(扬子晚报记者 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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