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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不变 免试就近入学
2013-04-28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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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从2006年以来连续多年的逐渐调整完善,已经基本建立起以免试、就近入学为核心,以区县政府负责为主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社会各界对此政策也已经比较熟悉和认可,所以,北京市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框架不变。

  据了解,北京市将细化入学条件及方式。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按区县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就近登记入学,小学首先接收服务片内学生,严禁小学以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入学登记。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初中按区县教委确定的划片入学、电脑派位、小学与初中对口直升等方式接收学生。

  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民办学校不得以招生为名为公办学校筛选生源提供帮助。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协调解决。

  2013年,北京各区县要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试点,加强对未来3-5年适龄儿童入学需求的规划研究。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全市联网。按照区县为主组织实施本区县义务

  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原则,市级提供信息采集平台和技术支持,具体要求由区县确定并公示。各区县教委负责实施、宣传和解释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落实三个禁止:坚决禁止学校直接或变相采取考试,特别是将奥数等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的招生行为,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奥数竞赛等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坚决禁止公办学校教师参与此类培训班活动。(记者李文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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