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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为学校安全提供强力保障
2011年11月的一天,河南省新乡市第十一中学校长孙毅泉接待了几位佩戴着“新乡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督查证”的“不速之客”。经过一番查看,督查员们直言不讳地对学校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对新乡的中小学来说,接受安全督查并不是新鲜事。新乡市教育局成立了校园安全工作办公室,工作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为纲,以排查化解学校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为主线,同时,每年召开安全培训会和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会,并形成制度。
在推动学校安全工作过程中,各地都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既有实效,更有长效。
2012年春季学期伊始,上海市杨浦区保障校园安全工作推出新举措,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区188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的202个园区统一配备保安,由专业保安服务公司承接教育系统安保服务项目。
此前,上海市教委和质监局联合发布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强制性地方标准,连同该市近年来先后发布和实施的《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一系列地方标准,构建了上海市较为完整的以人防为核心、物防为基础、技防为辅助的学校安全管理标准体系。
2011年至2013年,吉林省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省级财政“以奖代补”办法,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激励机制。对各地为解决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的努力程度和工作实效进行综合考评,分级次进行奖补,以此激发各地维护学生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湖南溆浦,农村道路交通规范整治工作推动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机制的创新。溆浦将原符合营运标准的学生接送车辆纳入农村客运公司统一管理,一同办理客运和校车营运手续,享受农村客运线路班车同等优惠政策。公司对学生接送车辆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标志、统一安全检测、统一安全装备。各校统计本校学生实际用车需求,分别上报县教育局和交通运输局,并与农村客运公司签订接送车辆使用协议,确定线路、车辆、人数、座位、时间,并告知学生家长。溆浦还制定了《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学生接送车辆准入条件、办理程序、管理制度以及相关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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