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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小升初跨区招生比例不得超过10%
2012-02-27    人民网-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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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网站昨天公布《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值得关注的是,8条措施有2个明确的量化要求,即小学入学和小升初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不能超过10%,优质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招生名额不低于30%。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透露,这8条措施是针对近期调研中发现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6个方面,采取的具体治理措施。一是制止通过办升学培训班(“占坑班”)乱收费,二是制止通过跨区域招生乱收费,三是制止通过组织招生考试乱收费,四是制止通过特长招生乱收费,五是制止通过捐资助学与升学挂钩乱收费,六是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

  据该负责人介绍,8条措施有2个量化要求。一是10%。免试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是理想目标,这次的措施在坚持这一目标的同时,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合理流动,提出了要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跨范围招生的比例不能超过10%,低于的要巩固并努力逐年减少,高于的要制定3年计划,逐年减少到10%以下。“为什么要确定10%的指标?因为不确定一个指标,就没法做量化检查。也因为当前毕竟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非就近入学情况,比如,在居住地而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在家长工作单位附近学校而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第二个量化要求是30%。措施要求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现在已经高于30%的要巩固提高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这样做有利于缓解‘小升初’择校,因为就近上初中比择校上初中进入优质普通高中的机会大。”该负责人表示,在此过程中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

  措施还要求,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即“占坑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以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

  >> 教育部等出台八举措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答记者问

  >> 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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