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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患寡而患不均”
搞平衡竟成最佳选择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甘肃,很多人担心的“领导拿大头”的现象并不多见;相反,另一种平均主义的倾向却在滋长。
平凉市静宁县新城小学根据县教育局所发文件,制定了本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细则。新城小学教师每月发70%的工资,剩下的30%统筹作为绩效工资来源,以学期为单位对教师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学校规定,考核结果中,教师之间得分的差距要控制在15%以内。
新城小学的李老师对这样的分配方式有些不满:“老教师的工资基数高,这样考核下来,与年轻教师所得相当甚至还会少。这样的分配方法,就成了搞平衡,还怎么体现差别激励?”
分配的核心,是绩效考核时的具体标准。团结新村小学的张老师说:“工资全面来看是涨的,但考核的权力下放到各个学校,具体的考核制度又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新村小学的考核就比较严格,有很多扣分的项目,比如迟到一次会扣多少。这样很多人就会不愿意负责任,因为负责越多越有可能被扣分,最后体音美老师收入反而高。希望具体考核办法的制定上能更公开公正。”
兰州十四中的史老师是班主任,他表示:“绩效结果要能体现班主任的作用和地位。如果收入上不来,我宁愿不做班主任。”
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族中学的李老师说:“天祝教师的工资本来就高,比如我是高级教师,每月超过3000元。这次上涨才100余元,老师们都不是很关心,干脆平均分配,也省了许多麻烦。”
在制定考核标准时,要体现差别激励,又要使所有人满意,似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绩效工资普遍涨幅较小的情况下,尽量不动现存利益,而采取平均主义的方式,似乎成了改革阻力最小,能使所有人满意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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