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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禁止自愿捐资助学与升学挂钩,但各种名目的借读费、赞助费依然风行;明令禁止给中小学生以分数排名次,但分数排行榜年年有、月月有;明令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变相培训班愈演愈烈……
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的成都市素质教育新规,也成了杭州人热议的焦点。其实,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等明令禁止的条文,在现实中却大都演变成了教育市场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10月26日,成都市教育局出台相关规定,涉及封杀奥数、清理中考加分、严禁违规补课、规范招生行为等一系列内容。谁知新规出台首日,来自各界的反对意见居然达2700条之多。为什么一场推进素质教育的变革却招致如此非议,甚至有人公然断言“不可行!”
记者由此查阅了国家教育部近30年的相关文件以及浙江省近10年的教育规定后发现,成都“新规”并不新,光教育部出台的“减负令”就达49道之多,浙江省教育厅在2005年、2007年就相继出台了两次关于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新规,里面都明文提到严禁违规补课、规范招生行为等字眼。
然而,教育部门屡发新规,教育顽疾却毫无起色。相反,针对新规旧律,当前中小学教育还形成了多项潜规则。除本文开头提到的以外,还有如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不得选拔性考试却依然在考,高中不得分快慢班或实验班,就变相成创新班……起码可数出八大令行不止的潜规则,其积弊之深令人震惊,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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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奉阴违的“减负令”
潜规则一:免试就近入学——却争相择校
国家教育部早在1984年就出台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要坚持让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禁止招收跨区择校生。但时至今日,择校现象在各地依然存在。很多家长为了能让孩子入读心目中的名校,有的提早一年就开始活动,有的变相买学区房、外挂户口等,连带影响房地产市场。有些二手房虽然和同类小区只相隔一条马路,但因为圈进某些名校学区范围,往往身价倍增,每平方米能相差2000多元。
近年,择校风有愈演愈烈之势。
潜规则二:择校费名亡实存——且都是“被自愿”
教育部1991年就印发《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明确“学校不得因学生家长缴不合理的费用而拒绝学生入学”,2006年浙江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也特别提到,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的将被追究责任。然而,每每开学之时,这种名义上已经消亡的择校费现象往往“死灰复燃”。
而普通老百姓最痛苦的还在于“被自愿”,为了让孩子上个好学校,家长们除了花精力托关系,还要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学校收了你的钱,你还得感恩戴德,承认是“自愿”捐助的。
潜规则三:叫停奥数——又现希望杯
浙江省教育厅2005年就出台规定,明确规定停止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活动。然而,记者发现,杭州等地市场上,针对中小学生的奥数培训并没有停止,依然存在。疯狂奥数,停了华杯赛,又出现希望杯。题型类似,老师老面孔,让人产生换汤不换药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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