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今年高考“自主招生”六步走
2003-03-07    杜若原 张晶慧 周前进

字体大小:

    “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模式今年面临突破,教育部已于近日批准22所高校为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单位, 此举意味着高考分数不再成为高校招生惟一的录取标准,超过当地重点线且有特长的优秀考生仍将有机会进入大学校园。

    但是高校“自主招生”,并不等于降低高校招录标准。根据教育部通知,今年全国试点学校的“自主招生”包括6个步骤,同时,艺术、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并入“自主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试点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含自主选拔录取对象、条件、考核办法、程序等),并将方案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符合试点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条件,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三、试点学校要组成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四、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能由省级招办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且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六、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符合上述六道程序,公示后无异议的被录取考生才能进入所报高校学习。   

    另悉,教育部公布的22所试点高校名单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教育部权威人士透露:2003年高考时间将提前
· 2003年起高考提前到6月进行
· 北京高考综合测试将采用全国卷
· 打破"万人一卷" 江苏高考将启用过渡性方案
· 学校家长盼高考时间早确定
· 明年秋季高考时间已经确定 仍为7月7至7月9日
· 教育部澄清:后年6月高考 说法不准确
· 明年广西高考“3+X”方案出台
· 高考时间定在每年的6月7、8、9日
· 明年高考升学率可能下降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
·教育部部署寒假工作 ...
·教育部要求落实教师...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