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促进整合——强调资金和资源的整合
在美国,由于许多教育团体、公司、高等院校都有资金、技术、人力开展远程教育,为了避免资金、资源和技术的无谓重复和浪费,在美国国家及地方的远程教育政策中都强调各级政府、各类办学机构、社会团体以及商业机构要统一协调,将各自的经费和资源统一规划,有计划、有目的地相互配合来进行远程教育,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远程教育质量的提高要求将教师、学生家长、行政管理人员、商业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时间、精力、资源进行总体上的调配和投入。只有为了共同的目标,通过一致的努力,在将来的时间里我们的远程教育才会逐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5]
远程教育政策提倡资金和资源的整合以多种形式进行,其中最普遍的是教育机构间的合作。例如加利福尼亚的虚拟大学,其2000多门在线课程分别来自加利福尼亚虚拟社区的学院、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各校区和加州内的其他独立大学和学院。学生通过网络注册成为虚拟大学的学员后,就可以选择这些课程进行学习。这样既避免了同一课程由不同教育机构反复设计、制作、进行教学的情况,又可以发挥每个教育机构教育资源的优势。
随着对远程教育在教育市场中的价值的认识,越来越多的商业机构投入到远程教育中来,因此也有一些合作是在教育机构和商业机构之间进行的。为此,许多远程教育课程是根据商业计划和商业培训的需要来开设的。在这种合作中,教育机构常常以课程的设计者、开发者和教学活动进行者的角色参与,而商业机构常常是以技术提供商的身份出现。在这样的合作中,教育机构可以获得的好处是合作者给他们提供了用于支付远程教育技术支持的昂贵费用,同时他们的合作伙伴则获得了“无价的实验室”,让自己的技术得以在教育中进行实际运用,并在课程进行中不断发展,最后完成研究的目标。例如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设计了一个学习网络虚拟学院(Learning Network Virtual Academy),他们就是通过上述的方法与多所大学和学院进行合作,其中包括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等。在这种合作中,由教育机构提供教学内容,由商业机构提供技术,可以说是一种强强合作。
5.重视知识产权——注重对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及所用技术进行管理和保护
对于教学资源及各项技术的保护实际上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美国,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意识已较深入人心,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条款较齐全。在有关远程教育的宏观政策中,也不断地对此加以强调,并制定出一系列的方法和措施来保护远程教育的教学资源和技术。
由美国版权办公室1999年5月制定的《知识产权及数字化远程教育的报告》中,对在数字化远程教育中可能出现的版权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法。其中这段文字就表述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教育机构正在努力采用和执行适当的方法维护远程教育中的知识产权。这些努力包括发布有关规定、就相关事宜培训教职员工、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法的教育等。”
6.重视教学内容的开发——提供更多、更好的课程
为了保证参加远程教育的学习者有更多的选择权,提高远程教育的质量,增加远程教育的多样性,美国的国家政策支持远程教育课程的开发,特别是网络课程的开发,并不再控制网络信息的发布与展示。
7.推广普及性——远程教育意识的普及
在美国Commission on Colleges、Washington State Higher Education Coordinating Board、United States Distance Learning Association、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等机构的政策性文件介绍和分析中都强调,美国很重视公民对于终身教育思想的接受,并在此方面有着优良的传统。美国人不抗拒进行继续教育,相反对此有一定的自觉性,因此他们能积极参与远程教育,能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的技术和资源进行自我提高和学习。“由于数据获取的便利性,人们可以获取必要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并成为社会的杰出领导者。能够获取世界范围的信息,将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6]
以上所述及的是美国各级政府的远程教育政策,而在具体的办学过程中,不同的远程教育组办机构,都会针对自己的办学特点、学校规章等提出进行远程教育的具体原则和规定。这些原则通常都会对办学方针、入学申请、课程安排、考核及认证方法、资源利用方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不同的教育团体,其原则和规定的具体内容会有所不同,但他们制定这些原则总体上都是从以下三点出发的:
第一、体现国家的远程教育政策和原则。每一条规定都是国家相应远程教育政策、原则内容的具体化,都是对国家及州等各级政府远程教育的政策和原则的体现,它们是一脉贯通的。
第二、为学习者服务。让学习者了解办学的方法和参与远程教育的方法等,从而选择和决定自己是否参加远程教育、怎样参与远程教育、参与什么类型的远程教育和学习后能获得什么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