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高水平大学的实践
十年动乱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的危害,尤其是高等教育受到的冲击最大。文革结束后,党和政府从加快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高度,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实现现代化必须加速发展高等教育,有重点地选择一些大学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977年5月2日,邓小平提出集中优秀人才办重点大学。1978年2月,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恢复文革前68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并增加20所高校为重点大学,重新确定88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由于一些院校合并、调整,至1981年底,全国重点高校为96所。除了中央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外,各省、市、自治区及各部委也相继确定了本地区、本行业的“省重点”、“市重点”和“部重点”高校,基本形成了一个“全国性”和“省、市、部”级重点高等学校的多层结构。
1984年9月和1985年1月,国家计委、教育部和国防科工委联合发文,经国务院批准将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国防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和西北工业大学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这5所院校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在国防科研工业基本建设投资中统筹解决,并分别纳入年度计划和“七五”计划。此外,教育部和国家计委还建议,在上述十余所高校之外的其他高校中,选择一批国家急需的、担负着重大任务、学术水平较高、处于领先地位的学科和专业,有步骤地支持其发展,也列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14所重点高校,即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1987年和1988年,国家教委在全国评选了416个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点,涉及107所高等学校,利用1亿美元的世界银行贷款和其他渠道的经费,进行了重点建设投资和补助 。重点大学建设工程为我国当前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尤其在培养高校教师、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科学研究能力、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三、高水平大学及其重点学科建设的发展阶段(1993-1998)
为了开发人才资源、发展知识经济和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原国家教委在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时,研究了在“八五”期间办好一批重点高校的问题,于1990年6月颁布了“全国教育事业的十年计划”,决定在八五期间,集中力量更好地办好重点大学。此后,经过反复研究,我国决定在2000年左右重点建设一百所大学,以此作为迎接二十一世纪的准备事业,特命名此事业为“211工程”。
1993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了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指出“211”工程的建设目标为:力争到二十一世纪初,我国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在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学校管理等方面能与国际著名大学相比拟。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211工程”的主要精神是: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 。
1993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设立“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1994年,中央财政拨出专款,作为启动资金,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为“211工程”作出统筹安排。为此,国务院成立了“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财政部的主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211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办公室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有关同志组成,地点设在国家教委。1995年10月17日,原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制定《“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同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从此,“211工程”作为我国教育战线唯一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第九个五年计划,并正式开始实施 。
表12-1 进入“211工程”学校名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后并入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石油大学、青岛海洋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后并入山东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辽宁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福州大学、内蒙古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后并入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后并入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后并入长安大学)、第四军医大、新疆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后并入复旦大学)、中国纺织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第二军医大、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后并入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安徽大学、杭州大学、北京医科大学、 华西医科大学、北京广播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已并入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贵州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高水平大学及其重点学科建设的成熟阶段(1998至今)
(一)“985工程”的提出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出席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从中国大学教育的百年历史谈到世界高科技发展的趋势,明确提出我国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我们的大学应该成为科教兴国的强大生力军”,“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这样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应该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 。江泽民同志对世界一流大学的这四个“应该”抓住了最根本的东西,既有战略高度,又有战术的操作性。一是“人才摇篮”,这是大学的最根本功能,正确评价衡量一所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是评价这个学校最重要的指标。二是“课题前沿”,一流大学必须站在世界科学的前沿,不仅能研究一些重大课题,而且要取得划时代的重大成果。三是“重要力量”,这是一流大学的社会责任,放眼世界,许多世界著名大学都曾在这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四是“文化桥梁”,这是由教育、文化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一流大学,大都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国际交流,像我国的清华、北大、复旦,等等,都有深厚的文化背景。江总书记的四个“应该”为建设社会主义一流大学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实际上,借鉴国际上一些著名大学的发展史,我们也可以得到同样的启示 。以上我国中央领导的一系列讲话标志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正式进入了我国中央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985工程”第一期的启动
我国政府决定,从1998年起的中央本级财政教育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年增长的1%中,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若干所大学进入国际先进行列。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订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正式上报国务院,在国务院正式批准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9年1月)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6月)中也提出了要“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第五部分指出,今后10年~20 年,争取若干所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水平。自此,20世纪末中国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动正式开始。1999年上半年,教育部决定重点建设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9所高校,使其迈向世界知名大学行列。实际上,以这九所大学作为重点,“985工程”第一期总共包括34所大学。
(三)“985工程”的实施与深化
“985工程”第一期的启动大大推动了我国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2001年2月,在清华大学成立90周年庆典大会上,江泽民同志指出,大学应成为“科教兴国”的强大生力军,要继续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加快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在全国建设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985工程”的实施取得的成效进一步鼓励了有关高校创建高水平大学的积极性,更增强了我国政府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信心,从而推动“985工程”的进一步深化。
(四)“985工程”第二期的启动
2004年1月,我国“985工程”第二期启动,加上进入“985工程”第二期名单的中国农业大学等四所大学,我国的“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已达38所。
表12-2 历年进入“985工程”的学校名单
签约时间 学校名单
1998年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1999年 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
2000年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2001年 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 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 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
2002年 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东北大学
2003年 中国人民大学
2004年 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