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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以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2011-07-22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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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多措并举,完善保基本的入园条件

  一是制定基本标准。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陕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综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的指导意见》,要求闲置校舍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商洛市洛南县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为贫困山区普及学前教育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我们制定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幼儿园收费标准,力争秋季学期前实施。

  二是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6月,我们起草了《陕西省人民政府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若干问题的意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幼儿园,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村集体或个人举办幼儿园。西安市设立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奖励民办和企事业幼儿园。

  三是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7月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从今年秋季起免除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按每生每年700元测算,省财政按需求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资金分配与市县人均财力、在园人数、毛入园率挂钩。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50%由省财政承担。

  四、科学保教,实施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实施全员培训,今年培训幼儿教师5000名,省上培训骨干教师800名、园长200名。

  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开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新建幼儿园的审批,规范办园行为、收费行为。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强骨干体系建设,组织保教水平较高的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虽然我们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学前教育摊子大、底子薄、基础差,建议国家加强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并向西部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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