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开始申报
3、立项:校团委下达立项通知。批准立项的项目管理严格按《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项目中期检查
得到批准的立项项目到项目应完成时间的一半时,由项目承担者提交《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进度报告表》,由学院预审后,提交校团委,校团委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项目无大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项目资助资格。
四、项目结题与验收
1、递交结题报告和成果:项目承担者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由学院预审后,将合格报告和成果提交校团委。项目成果享受严格按《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结题答辩:校团委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专家评审委员会召开结题评审会,对学院报送的合格结题报告和成果进行评审和答辩,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基金管理委员会颁发结题证书。
3、学校继续支持部分有较大创新价值和应用潜力的项目,支持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和实现成果转让等。
4、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时间为期一年,于2011年6月份结题。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基金资助项目,需在2011年3月结题,并由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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