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开始申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浓厚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氛围,激励广大学生在课堂学习之余,自觉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学生学术科研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在认真总结上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形式和要求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申报。要求申请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课外科研和实践项目,即主要由学生独立或合作进行的非教学计划内的项目,教师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申报项目限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科技发明与制作类。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每个项目应由1—9名同学组成,必须在1—2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位同学只能参加1个项目,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3个项目。
4、对跨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所有项目必须经学院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学生申报: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学生须利用假期进行充分调研,认真详实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在9月8日前交到所在学院团总支。
2、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由学院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申报的项目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学院团总支进行汇总并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
3、项目报送:各学院把《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于9月18日前集中交到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评审
1、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请条件;(2)提供的材料不齐全;(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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