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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高校学生资助问题答问
2014-09-02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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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申请这些国家奖助项目,需要通过什么样的程序?

  答: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都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一是本人申请。有意参评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都可以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提交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是资格认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其中,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获得。三是综合排名。申请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都要位于前10%,若其中一项或两项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四是两级公示。院系将通过组织答辩、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初评,形成推荐名单报学校审定。为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一般实行院系和学校两级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申诉。

  问:除获得国家奖助学金之外,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得资助,以及如何获得?

  答:一是部分师范生,可以享受免费教育政策。如果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及部分地方试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政策。二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可通过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力发展,大部分省份已停办校园地助学贷款业务。如要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先与就读高校联系,咨询是否能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三是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解决学费和还贷问题。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对之前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可在应征报名时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申请一次性补偿或代偿,经学校审核盖章和县级征兵部门盖章后,由学校帮助办理。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高考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直接入伍学生),入学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四是退役士兵,可享受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从2014年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将采取“先免后补”方式,即各高校要先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应资助的学费,待审核后,中央财政按程序将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资金拨付给相应高校。五是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勤工助学和“三助”岗位津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本专科生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人民币。高校统筹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高校通过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同时,研究生还可向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申请助教和助管岗位,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校承担。六是除此之外,还可以申请校内设置的各种资助项目。包括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的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学费有补偿、贷款可代偿,下基层和去当兵不吃亏

  问:学生毕业期间和毕业后,可以申请哪些奖助项目?

  答:学生毕业期间和毕业后,可通过学校申请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主要是指两类毕业生:一是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目前,部分省份参照中央部属高校做法,面向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了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二是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记者 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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