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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是新生事物,对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方面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答: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刚刚起步,为保证它的健康发展,开好头,起好步,各试点单位要切实把握好定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创新培养模式,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招生上要严格把关,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制定科学、规范、严格的选拔制度。培养上要创新培养模式,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个性化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实行多学科交叉培养。导师团队配置要合理,学校导师、企业导师都要高标准配备。学位论文工作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必须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相关文件>>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设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通知
记者:今年是首届工程博士招生,现在招生情况怎么样?
答:目前,首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已基本结束。从报名情况看,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科技人员对报考工程博士表现出了较高的热情。据初步统计,首届工程博士报考人数达581人,共录取了243名,已录取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绝大多数来自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知名企业。
需要强调的是,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刚刚起步,很多制度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为保证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各试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规收取学费,坚决杜绝以工程博士名义乱收费。
对违反规定的试点单位,教育部将严肃查处,直至取消其工程博士招生资格。对违规录取的人员,将取消入学资格。既要做到严进,也要做到严出,建立严格的中期筛查机制和学位论文综合评价标准,对达不到各培养环节和培养目标要求的工程博士研究生,不得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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