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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回应:
将由外校专家作出最终结论
谈到在校研究生毕业论文中的科研成果持有权归属,甄鹏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但李华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因为研究生是在导师指导下,由导师提供科研课题的题目、物理思想和研究方法,使用由学校和课题组所提供的研究设备、经费、资料,并对研究生本人提供生活费用等,所以,其研究成果不能只属于研究生本人,而应属于指导导师、研究生本人、课题组和学校共同所有。
“如果科研成果或数据只属于研究生本人所有,当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也随之被带走,那么老师承担的国家科研任务如何完成?”李华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3月23日甄鹏在互联网上举报李华学术不端一事,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多月。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山东大学负责学术纪律的委员会并没有就此事做出结论。
4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山东大学学术研究部副部长肖金明教授。肖金明告诉记者,由于甄鹏举报的教授李华原来在物理学院工作,山东大学物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不方便对此事进行定性。因此,学校正积极联系其他学校的专家,尽快对甄鹏的举报进行分析。最后,专家们将做出最终结论。
对于研究生毕业论文中科研成果使用问题,肖金明表示,目前学校方面也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他认为,研究生毕业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中的科研成果应该归学生、导师、学校共同所有。在学生毕业后,导师也可以继续使用论文中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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