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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领导曾被评“干部群众的贴心人”
孙义在调查中发现,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在实施这些犯罪时,基于保护权力、地位和利益的需要,更多地使用“智能”去完成犯罪。
比如,他们常常把受贿活动混杂在合法的公务活动之中。在实施受贿行为时,几乎是“一对一”地与行贿人进行,没有证人,不留物证;有的人在受贿过程中,边贪边退,贪大退小,或收小退大,认为就是出事也仅是违纪,以退为挡箭牌;有的人则下收上送,在犯罪的同时,千方百计地寻求保护伞。
另外,他们中的不少人随着职务的不断升迁,权力越来越大,犯罪也是不断升级,隐蔽性和诡秘性也相应升级。随着职务的升迁,他们千方百计地运用所享有的较高的权力和地位,采取各种智能化的手段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保护自己,如转移赃物、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等。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南京人口学院原副院长、国际培训中心主任(正厅级)朱某,为掩盖自己的受贿犯罪,她可谓费尽心机:一是贪财有方。她与行贿人单线联系,地点经常变化,不留痕迹,没有收条。二是藏赃有术。她的银行卡多,涉及8个行,有的甚至换成外币存入银行。三是退款有道。她认为不保险的人退,风声紧时退,有第三者知情的退,廉政建设时退。特别是她常边退边收,退了又收,犯罪有很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和诡秘性。
事实上,在武汉大学的腐败窝案中,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细节是,10年间,陈昭方一直在收钱与退钱的反复中徘徊。2004年至2009年,陈昭方下属多人因贪污受贿先后被查,他担心受到牵连,在2004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分五次将收受陈恩成的贿赂退还。而每当风声一过,陈昭方又接过了陈恩成的“感谢费”。
孙义研究大量资料发现,有不少腐败分子平时工作勤勤恳恳,生活上艰苦朴素,有公车不坐,有名牌衣不穿,在群众中口碑很好,甚至是廉政典型。
在孙义看来,职务犯罪呈现出的较高智能化特征,甚至成为当前防范和打击职务犯罪的难点之一。
今天宣判的武汉大学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在落马之初被媒体披露,2006年曾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其材料称:“龙小乐勤奋敬业,克己奉公,心系群众,廉洁自律,是广大干部职工的贴心人。”由此引来社会上一片惊愕之声。
这样的讽刺性剧目不断上演。
2006年年初,武汉科技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会上,当时的书记吴国民、校长刘光临公开承诺: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严格要求,接受监督。半年之后,2006年6月20日,因涉嫌重大受贿,刘光临被刑事拘留。两个月后,吴国民也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 (记者 雷宇 叶铁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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