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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稳定长效保障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问: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条件,《意见》对此如何要求?
答:一是加强农村、农业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培养培训,推动教师配备比达标,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支持涉农企业中技术骨干、带头人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农业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农村、农业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确保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较大幅度增长;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农业职业教育倾斜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推动地方政府统筹安排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资金,规范经费管理使用。
问:农村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不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的全力推进,也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意见》在这方面有何规定?
答:《意见》中明确了发展涉农职业教育的环境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与涉农行业部门共同推进农业职业教育的工作机制。落实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省级政府宏观指导、市(地)级政府统筹发展、县级政府主要管理”的职责,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培育新型农民的工作机制。健全东部与中西部、城市与农村的职业学校合作办学、结对帮扶机制。三是联合开展对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工作的专项督查。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表彰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农村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本报记者 翟帆 柯昌万
《中国教育报》2011年11月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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