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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积极扶持民办高校上新台阶
2002-03-27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丁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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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积极扶持,广开生源,提高全社会对民办高校的认可度

  随着普通高校不断扩招以及高考政策的逐步开放,加之社会上对民办高校还存在着一定的歧视和偏见,民办高校的生源日趋紧张,新生报到率降低,学校实际招生人数与计划招生规模有差距,导致许多民办高校不能形成预期的办学规模,使办学整体效益受损,也影响了投资者、办学者的信心。

  民办高校招生在高考录取的最后批次,生源质量相对较差,而生源质量决定教学质量,教学质量决定社会认可程度,社会认可程度又决定生源数量,民办高校在生源问题上正陷入这样一个怪圈,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的局面。教育的竞争也是生源的竞争,生源的竞争就是教育质量的竞争,民办教育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提高教学质量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教学质量提高了,民办高校才能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才能吸引更多的普通高中生、高职生、落榜生步入民办高校的校园。

  目前,江苏根据民办高校发展的特点和社会上对民办高校的认可度,在招生方面不断改善民办高校的政策环境,放开对民办高校的计划控制。根据生源及办学能力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试行民办高校自主考试,自主招生或多次招生,改善民办高校的生源和质量,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民办高校招收外省市学生。此外,还将进一步开拓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允许他们参加政府公务员、教师等职业的招聘,考试合格者同等录用等,以提高全社会对民办高校的认可度。

  4.放宽政策,多方筹资,营造民办高校发展的良好氛围

  受生源不足、向银行贷款较难、计划中的后续投资难以兑现等因素的影响,民办高校的经费普遍不足。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是靠学费支撑学校的办学,走的是“以学养学”的道路,因此,对于一所民办高校来说,足够的生源,是其生存的关键,必须依靠规模效应才能滚动发展。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较大幅度地提高收费是行不通的,会使许多普通收入的家庭难以承受,许多考生将被迫拒之门外,导致生源更加紧张。民办高校如不在办学思路及广辟财源方面走出一条全新的道路,这一问题将很难解决。

  国外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表明,许多政府常以多种形式资助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或直接进行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财政优惠政策等。从我国当前教育经费的开支情况看,政府不可能对民办高等教育提供大量的直接投资,但可以给予民办高校以灵活的政策,采取一些间接资助的方式,给民办高校以政策上的扶持,如设立有关的基金会、批租土地、发放低息贷款、减免税收、发放学生贷款、兴办校企、与境外合作办学以及在保证教育主权的前提下适当盈利等,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民办高校自己也可采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比如:集资,实行教育股份制、以产养学、引进外资、以学养学、有偿社会服务等。进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也是解决民办高校经费问题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据了解,省外已有许多民办高校正在不同程度地介入资本市场的运作。实践证明,多渠道筹措经费是民办高校成功办学的有力保证。在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问题上,我们认为可以适当放宽,原则上可按照市场要求由民办高校自行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高校收取的学费和杂费应当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活动。

  与此同时,明晰产权关系,制定宽松的投资回报政策,是激发民间投资教育的前提之一。在私立高等教育的产权政策上,当前的焦点在于民办高校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两个方面。民办高校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归举办者所有,民办学校受赠的财产及其办学积累所形成的校产为学校所有。民办高等学校投资者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前提下,可以取得合理回报。民办高等学校按年度结算,在扣除公益金、发展基金、风险保证金等必要扣掉的费用外,举办者再从结余中求得回报。民办高校存续期间,所有校产归高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这样既能增强投资者投资办学的积极性,又能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目前,江苏省教育厅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江苏省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试行)》和《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以明确民办高校投资者与办学者的关系,明晰学校资产归属,规范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投资者可从办学经费盈余中得到合理的投资成本补偿。

  展望“十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我们深信,“十五”期间江苏高等教育仍然会加快发展,预计到2010年,民办高校在校生的比例将由目前的5%提高15%左右,在规模扩大的同时,还要着力做好结构优化、质量提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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