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术造假须法治力量的治理
想起了一则旧闻:1981年,著名生化学家邹承鲁院士发表文章,首次公开向学术腐败现象宣战。这些事串起来想一想很有意味,对一个科学家来说,对一国科技创新事业来说,到底哪些事情是真正需要做好的?别忘了,还有尚待求解的“钱学森之问”。
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事件回放

李连生
2007年12月,西安交大陈永江等退休教授实名举报李连生申报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存在造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进行拼凑和包装等严重学术不端问题。
2008年3月,西安交大致函教育部,建议撤销授予李连生所报项目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
2009年4月,西安交大免去李连生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2009年7月,李连生、束鹏程起诉陈永江、郁永章及杨绍侃在网上发帖称李、束二人学术“造假”“剽窃”,侵犯二人的名誉权,并向3被告索要27万元精神赔偿。
2009年11月,束鹏程、李连生撤销对陈永江等3名教授的诉讼。
2009年12月,西安交大免除李连生博士生导师资格。
2010年3月21日,西安交大取消李连生教授职务,并解除其教师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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